我臨時需要用了幫學生保管的錢,後用自己的錢還給學生,家長卻說張數不對,該咋解釋?

楊鍋來了


題主剛剛上班,還是社會經驗太淺了。這種事真不應該做!但現在木已成舟,就不要再多生是非,實話實說,解釋清楚,並引以為戒!

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

老祖宗曾教導過我們,在容易引起懷疑的地方,不要做容易引人懷疑的事,即所謂“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

替人保管錢財,本身就是一個很敏感的事,正確的做法就是單獨放在一個小口袋,或一個信封裡,好好保管,連碰都不要碰,最後完整的交還給人家。

從題主的表述中也看出,動用錢只是臨時的一個需要,而且只有五塊錢,我真不認為這事能有多麼著急,多麼必須,著急到你非要動用別人的錢,還是一個孩子託你保管的錢。

態度、態度、還是態度,習慣、習慣、還是習慣

除了本身因為剛剛上班,社會經驗不足,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根本沒把這事當回事!

小孩子嘛,總共也就十塊錢,能有多大事?就算全丟了,或者全花了,大不了全賠他,大不了再給他十塊就是了,還能咋地?

乍一看,這麼想好像也確實沒錯,但是我覺得這是一個態度問題,和是誰讓你乾的,錢數量多少都沒有關係。

我這麼描述一下,這件事應該是這樣:一個人,讓我保管一筆錢,到時還給他。

這個人,可以是一個小學生,可以是你的校長,可以是你的父母、朋友,一筆錢可以是五塊、十塊,可以是一百萬。

如果你像我描述的那樣想,那麼就會端正你的態度,不會因為對象是學生,錢數只有十塊而輕視它。

當你端正了態度,時間長了就會形成做事習慣,這兩點,是影響一個人在職場表現的最重要指標。這件事,出現一百次,一千次,有一百個對象,有一千個對象,有一百筆錢,有一千筆錢,你每次做事的態度,都是同樣的無比認真,那我覺得,我可以相信你這個人。

如果領導有件大事要辦,但他不可能直接把這麼重要的事交給誰,都是要先用小事去考察,看哪個人更靠譜,如果你覺得一件小事無所謂,態度不端正,或者你早就形成了對事不重視的習慣,小事都幹不好,試問,領導怎麼敢把大事交到你手上!

古人常說,“一屋之不掃,何以掃天下?”就是這個道理。

結束語

就像你自己說的,如果家長真把這事一曝光,你一剛參加工作的新兵,會在眾人心目中留下什麼樣的印象?這還能混的下去嗎?

我們一些人,總是缺乏界限感,分不清你的,還是我的,私人的,還是公家的,如果你沒有這個界限感,不盡早建立這個界限感,將來還會有苦頭吃。


超人爸爸說教育


我想起另一件事。剛上初中一年級的時候,學校要收一個什麼錢我忘了,一人五塊,老師讓我代收。我收了一下午,然後把錢交給老師,結果數來數去就少了五塊錢。老師讓我想想是不是少收了人,我當時心裡慌得一匹,明明知道沒有少收,卻不敢說話(我那時候膽子確實很小)。然後從自己內衣口袋掏出了爸爸給我的零花錢,剛好是一張五塊……我的意思是這個錢算我自己補上吧,但是掏出錢的一瞬間我突然想到老師肯定會認為是我自己黑了錢,一下臉上燒的厲害,更氣的是我當時完全沒有勇氣說出實情。老師笑了笑沒說什麼,現在想來,老師的笑容裡飽含原諒!

這事到現在我都清晰的記得,無法釋懷。


弱爆的柚子


我覺得涉及到錢的事千萬別輕易碰! 說一個我自己的經歷,我大學四年當班級班長,班級班費由我保管,而且可怕的是班裡一共三十個同學,二十個女生。有經驗的應該懂,女生多了事情就容易變複雜!尤其是涉及到錢! 其實過來人也知道,管班費就是個賠錢的買賣,零零碎碎的錢都是自己掏腰包,但是女生多了心思就多了心眼就多了,就容易出閒話,所以錢的事我都不願意碰!學生之間況且這樣,何況老師一個成年人呢?


至於解釋的話,我覺得沒必要,只要你走的正行得端就不用怕麻煩,如果別人是惡意的,那就趕緊報警,不用費勁去解釋了!



總之,吃一塹長一智,以後涉及錢的事真的要謹慎謹慎再謹慎了!

祝你好運!


看哥聊考研



這位老師犯了一個簡單的錯誤。錯誤雖然不大,但是在家長心目中老師的形象卻會大打折扣。

我帶住校班級,有一段時間孩子經常掉錢,錢一掉就找不出來,於是我讓孩子們把錢放我這裡。為了給孩子保管零錢, 我每天都背一個雙肩包。我自己的錢放在錢前夾著呢,而孩子們的錢我會用一張紙寫上明細,並把它們包起來,另外放在一邊。

孩子們需要用的時候,我就拿給他們,拿了多少減出多少。週末的時候再把剩下的錢還給孩子們,並囑咐他們把錢收好。



如果哪一次我因為自己錢不夠,挪用了孩子的錢,我會先給孩子算出明細,並告訴孩子事情的原委,讓孩子回去轉告家長,或者給家長私信說清楚動了孩子的錢,是用自己的錢抵的,還請家長查看孩子帶回來的錢金額是否正確,如果有誤,我會再核實,該補就補。

幫孩子管錢是細緻活,老師要給家長講清除不能讓孩子帶太多的錢到學校,孩子只需要帶零用錢。如果孩子帶的錢比較多,老師可以先和家長核實,看家長怎麼處理,或者叫家長來學校把錢拿回家。

我是語文教育楊柳依依,關注教育,關注孩子!


語文教育楊柳依依


之前和別人合夥開店我就是收銀加店面財務。每次我老公過來他喜歡從櫃檯拿個幾元幾十元吃飯買菸,後面補上,被我發現了,就阻止了,人的有原則,我和他說,如果你沒有現金,就是餓死了也不能拿櫃檯的錢!習慣成自然你就沒有底線了。後來他再也沒碰過櫃檯的錢。


千慕俟水


錢的事沒有小事。說不清就不要說,直接問孩子,應該是多少錢,或者問家長。如果家長能報出一個準確的數字,就按這個數字還給他,說自己以為是10元,但也有可能記錯了,相信孩子。


我原先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問別人借了個移動硬盤,用完還給她了。她說沒還她,不見了,而且那東西是她準婆婆送給她的。我自信我沒記錯,還給她了,但我什麼也沒說,問她花了多少錢買的,就把幾百塊錢給她了,雖然當時現價都沒有原價的一半了。因為為了一點錢,大家都留下芥蒂沒必要,用錢解決的事都不是事。


如果這件事沒搞好,家長可能會處處覺得老師不順眼,那多不好。小孩小,容易糊塗,老師就多委屈一點,我覺得問題不大。


如果家長也說不出所以然來,搞不清究竟有多少錢。如果我的話,我會給小孩買個小禮物,小本本或者小文具,相當於安慰一下他。


五道口的顏學姐


會計,銀行職員,都是臨時管理國家或者公司和公眾的錢。結果,自己需要用錢,就把國家的錢用了。

你知道這是什麼結果嗎?

在你沒還的時候,一旦查出來,就進監獄了。

如此相比,你挪用了學生的錢,家長說張數不對,已經很給你面子了。你還在這裡嚷嚷。

快快給學生家長認個錯,把錢還夠,再請人家吃頓飯感謝人家吧?


正正的去走路


這個一般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如果一定會發生或者是已經發生的話,就只能夠解釋說這一個替學生保管錢的老師還很嫩,完全沒有社會經驗。

如果換成是我,這是第一次給學生保管的話,真的有可能疏忽,發生題主提出的這種情況。但是如果這是第二次或者是已經替學生保管了很多次的錢,這樣的情況就是不會發生的。就好像當初我當班主任的時候,聽說有學生上交給老師的錢,從20塊錢開始就有假錢,我就想出了一個辦法。我知道在錢上面寫字汙損人民幣是違法違規的,但是不寫又不可以,到時收了假錢,自己虧了就不划算了。所以我讓所有的學生在十塊20塊50塊100塊的錢上面統一在左上角用鉛筆寫上自己名字的一個字,剛發現攢錢的時候把錢拿出來看一下是哪一位同學的名字就知道是誰交的價錢了。雖然這不是最好的方法,但最起碼也會給想交假錢的人一個警告,就算最後真的收了假錢,又查不出是誰,或者交了假錢的人死不認賬,但是我要做的最少也做了嘛,這樣都解決不了,我也沒有辦法。

所以這位老師要替學生保管錢的時候,第一個最好就是拒絕,第二個最好就是留一些證據,比如說讓學生拿著錢,在他面前拍一個照片清晰度可以數得出錢的張數,又或者讓他籤一個協議,我現在替你保管錢錢的數目是多少,全部都記清楚,然後籤個名,這樣誰也沒有辦法抵賴了。

其實有些事情,就算你到了銀行也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有一年我到銀行去存孩子的壓歲錢,這些錢都是零零碎碎的一大疊,數起來好像有2200多,連續數了幾次,然後我就在櫃檯把錢交給收銀員,很意外的,她竟然告訴我這個錢只有2100多,跟我數的少了100塊錢,我很懊惱,因為我數的時候明明是2200多。但是我不可能在當場發飆呀,因為真的有可能是自己數錯。但是也有一個可能,是不是這個收銀員她會出現一種情況,看到客戶的錢比較零碎,故意少數100塊錢,那這個錢就進了自己的腰包。你別說這個世界真的什麼人都會有,她就是欺負你不敢去質疑她,因為數目比較少,就算有爭議的話,也不會輕易去報警看錄像。所以這種情況最好就是自己先把錢數好一疊一疊的交給她,這樣子她就沒有這麼大膽故意數錯數漏一倆百塊錢了。


中小學英語精修


這問題不能深究,一深究性質就變了,最好不要去碰。

我是混企業的,最怕的就是出現這種模式。

一個是公款,記錄在冊的;一個是私人款,可以隨意支配的。

臨時挪用,立即補上,並給於說明,這事在企業裡也說得過去,但是前提是必須提前說明,否則性質就不一樣了啊。

任何一個企業或單位,作為領導和管理者,最忌諱的就是這種操作模式了。

偶爾一次沒事,而且還必須先說明原因,但是堅決做到下不為例。

這個錢最好是不要碰,由學生或者家委會代為保管,各種支出和明細,由他們羅列。

同理,有時候還會出現好心辦壞事的局面,出發點是好的,結局好了還好說,如果結局出現問題,到時候就直接成了被動的受害者,別人是不管你什麼想法的,只看過程和性質。

例子:一朋友出差,公司給他備了現金20萬用於出去採購物資(糧食貿易當時只能現金交易,不走公司賬戶),由於一直沒談妥,資金放身上沒事幹,出差費用又比較高,那段時間剛好基金不錯,於是考慮買基金,然後可以多點費用出來,並且跟一起出差的財務也商量了,但是這事情沒有跟公司報備,提前操作,公司財務部門過幾天才知道,就成了挪用公款,要求立即轉出來,結果運氣不好,基金虧損幾千,自己全賠。

好在總賬目對,跟財務兩人出差的,也解釋過去了,但是性質事件還是被老闆知道,再解釋當時的初衷如何,老闆也知道了過程,也就沒有處理他,但以後就沒那麼器重了,實際這情況,嚴厲一點可以報警處理了,觸犯刑法了,關鍵除了自己幾個要好的相信,其他人誰信呢,這就是好心辦壞事,吃力不討好的情況。

以上關於題主這件事,我覺得就不要去解釋了,家長既然提出來張數不對,那就把它換回來,抹平就行了,以後堅決不碰。

綜上所述:涉及到財務,特別是資金往來的事,一定要慎重又慎重,如果能不沾手的儘量不要碰,由專人負責處理。這樣既是對自己負責,又是對他人的一個交代。


逆流家長


這件事不是錢的事,其實這個年輕老師,依我們當了這麼多年的老師的經驗來說,如果單單是錢的問題,你已經還了他十塊錢,完全用不著上綱上線,也就是說,家長其實在有意找你的事。

換言之,他們打算以這件事為突破口來“整治”你呢!

永遠不要把老師和家長之間的關係想得太單純,有些家長的想法確實是深不可測的。你只能說太年輕,不小心上了一個套。不過也完全用不著擔心,本來你在這件事上也沒做錯。
我聽過一件事,有個家長,孩子一上高中,他就特別關注著老師的情況,全部的老師他們都非常滿意,只有一個老師,是一個新老師,才分配 來的,他們就非常不滿意,想辦法把老師趕走。

有一個家長,就在教師節這一天,給所有老師發紅包,其它 的老教師不為所動,裝看不見,也不領也不動,只有那個新老師,就說不收,謝謝。結果那個家長巧舌如簧地就說了半天,意思就是勸老師領錢。結果那個新老師沒控制住,就領了。後來呢,那個老師想想不對,又返回了。那個家長可不領了。

他截了圖,就上告了。那個老師有口難辨,雖然她還了,但是人家家長不領,她就百口莫辨。

後來,那個老師就被調離到別的年級 去了。成了她永遠也抹不去的汙點。

但是,那個家長仍然在到處得瑟,意思是他本事多麼大!令人憤慨的是,其它家長也感覺做得很對。

所以,你這件事不是什麼大事,你也沒有花他們的錢,只不過就是膈應,讓人噁心罷了。以後 當老師多個心眼,並不是所有家長都非常單純和善良的。
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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