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十大典型案例之二養老院響起法槌聲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睦則社會安定,家庭幸福則社會祥和,家庭文明則社會文明。近年來,江蘇法院家事案件每年均在10萬件以上。妥善化解各類家事糾紛,有效維護婦女、兒童、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家事審判定紛止爭、創傷治癒的職能是當前人民法院有效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抓手。

近日,省法院和省婦聯聯合向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發佈具有典型意義的婚姻家庭十大案例,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示範與引領功能,彰顯家庭文明新風尚。下面,我們和大家分享一則老人遺產繼承與養老問題的案例。

一、案情

朱某(男)與龐某(女)婚後膝下無子,只有一名養女朱甲,但雙方不常來往,關係疏離。多年來,兩位老人的生活起居由侄子朱乙照顧。2019年8月,兩位老人自書遺囑一份,載明二人共同所有的位於某市的一處房屋由朱乙繼承,而朱乙需負責照顧兩位老人直至百年。2019年10月,朱某去世。龐某目前居住在養老院,行動不便。其後,朱甲與朱乙因為房屋繼承問題多有爭執,朱甲擔心朱乙後續是否可以繼續照顧好龐某,有所顧慮不願意配合朱乙進行房屋過戶。2019年11月,朱乙向法院起訴朱甲和龐某要求繼承房屋二分之一的份額,並由二被告協助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本案的癥結不僅僅在於朱某遺產繼承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朱某遺孀龐某的養老問題,龐某的意願和想法對本案的處理至關重要。承辦法官當即決定在龐某所在的養老院開庭審理本案。庭審中,龐某表示,朱乙對自己和已故的老伴兒給予了無微不至的照顧,自己願意將房產贈與朱乙。經過家事調解調查員的耐心開解,朱甲打開心結,表示願意多給朱乙一些信任,朱乙亦承諾會好好照顧龐某,雙方今後就龐某的情況將保持溝通,如遇問題,協商處理。得知這樣的處理結果,龐某頻頻點頭肯定,表示自己願意將房屋的二分之一先由朱乙繼承,本案最終調解結案。

二、律師意見

家事糾紛不同於其他民事糾紛,它是發生在具有親屬關係的社會成員之間的人身或財產糾葛,具有鮮明的道德性和倫理性。在處理家事糾紛的過程中,有時,一紙判決並不能真正化解糾紛,有效引入“外援”,為法官“庭外”助力,充分發揮家事調查員、家事調解員探究糾紛根源、調和家庭矛盾,緩解、消除家庭成員間對立情緒的積極作用,促成當事人達成諒解,握手言和,恰恰就是真正化解家事糾紛的有效方式。

在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過程中,各級法院與婦聯構建家事糾紛一體化處理機制,共同打造家事調解員、家事調查員隊伍,將調解作為化解家事糾紛的首選方式,以柔性司法治癒家庭創傷,以聯動協作共建和諧社會。


以上就是今天的內容,接下來我們還會和大家分享其他幾則婚姻家事類的經典案例,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我們。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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