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港利上城國際小區內偷建“養老院”?官方回覆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留言稱,淮北港利上城國際小區未經過業主一致同意的情況,被私自偷偷改成了“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引起了業主們的強烈反對。淮北官方給予回覆。

淮北港利上城國際小區內偷建“養老院”?官方回覆

網民留言:

近日,安徽淮北港利上城國際小區的售樓部、物業門前聚集了眾多小區業主向小區開發商和物業管理部門討要說法。這是因為小區內原建在19棟住宅樓北面的會所在未與業主協商,未經過業主一致同意的情況,被私自偷偷改成了“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引起了業主們的強烈反對。問詢開發商、求助社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未果後,業主們不得已集會維權,一致要求,停建“養老院”,恢復業主會所。

小區業主表示,買房時小區綠化覆蓋率高,環境好,尤其是19棟北面配套建設了業主健身會所,裡面設置了羽毛球室、、健身房、游泳館等健身場所、器材,如果在這裡安家置業,下樓便是健身房,很方便。可自從搬進來後,業主們就遇到了不少煩心事。2018年初,該小區因為地下車庫出租出售、小區內建設公廁和垃圾中轉站、電梯卡以及小區學區歸屬等問題多次遭到業主維權。

2019年8月份,會所突然關門改造,會所搖身變為“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很多業主不明情況,去正在改建中的“服務中心”探個究竟。大門頂端掛著改造項目簡介,大門被從裡面反鎖,而施工隊伍卻在裡面偷偷施工。在業主們一致要求下,終於開門得以進入。

原來的各類健身器材全部清空,各類健身場地被改造成了老年活動場所,三樓還配置了醫院使用的病床及醫療設備,牆上貼滿了各類養老宣傳口號、標語等。所謂的“養老服務中心”就是“養老院”。沒有和業主協商,未取得業主同意,在小區內建社區養老院,業主們堅決反對,一怒之下,向開發商討要說法。然而,開發商給的說法卻是“會所產權早已轉讓給相山區南黎街道梅苑社區,因此會所的使用權不在他們手裡,因此會所的使用權早已出讓,業主可以去社區或者相山區民政部門核實諮詢”。

答覆意見:

網友,您好。您在人民網給省委書記留言,反映港利上城國際小區內部健身會所變養老院問題,現將辦理情況回覆如下: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皖政〔2014〕60號)第二項第三條文件精神:“在城市,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必須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2平方米的標準,根據老年人口數量和服務半徑,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對於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應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區每百戶20至30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區每百戶15至2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由屬地縣級人民政府統一調配使用。”

一、小區內部社區用房移交問題

網友所反映港利上城小區19棟住宅北面的健身會所前期規劃即為社區服務用房(含1057平方米的養老用房),產權歸相山區政府所有。根據文件精神,相山區政府在不突破用房限制的基礎上可以調配使用,於2019年6月交由南黎街道辦事處打造社區養老服務中心。

二、小區業主反映“養老服中心為養老院”問題

關於小區業主反映“養老服務中心”就是“養老院”問題,相山區民政局已多次通過書面、電話、當面交流等形式與反映同樣問題的業主詳細解釋兩者區別。根據皖民福字[2018]63號文件關於印發《安徽省城鄉養老三級中心建設指導規範(試行)》的通知,第六章十九條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職能定位,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為社區老年人就近直接提供日託、全託以及上門服務,或者與社區內其他為老服務企業(社會組織)實行資源共享,作為其合作機構,統籌提供服務;提供助餐、助浴等服務;提供文體娛樂活動、教育學習活動及場所設施。第二十二條明確說明依託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主體服務區,重點設置日間照料床位和全託床位。日間照料床位主要為社區高齡等老年人提供日託服務;全託床位主要為社區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短期託養服務,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必須與周邊各類養老機構簽訂轉介服務協議,對日託服務對象、短期託養對象中有長期集中住養需求的老年人,優先轉介至相宜的養老機構。為更加明確直觀的區分養老中心與養老院的區別,相山區民政局積極與業主溝通處理,並選取業主代表實地參觀養老服務中心與養老院。

三、網友反映小區內部配套設施改為它用問題

根據皖民福字[2018]63號文件關於印發《安徽省城鄉養老三級中心建設指導規範(試行)》的通知精神第六章二十條:“設施規模。以社區為主體,以服務半徑、覆蓋人口和功能配備為依據設置,以服務半徑設置的,應以該社區任何一個點到相鄰的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20分鐘(直線距離1千米)左右的距離配置;以覆蓋人口設置的,一般應在1萬人左右(其中老年人口比例15%以上)。”南黎街道梅苑社區養老中心也是結合轄區內社區養老用房資源及便民利民原則,慎重選擇建設網點,因此港利上城網點設置是具有科學規範性的,不存在網友所說小區內部配套設施作為它用的行為存在。

截止目前,相山區民政局多次接到港利業主投訴反映此事件。2019年9月27日,港利多名業主到相山區信訪局進行上訪,區領導積極接訪,並形成接訪紀要。明確要求相山民政局、南黎街道、梅苑社區及港利開發企業現場給予港利業主做詳細解釋說明工作,要監督房地產企業,繼續建設完成規劃的健身娛樂場所,兌現對廣大港利業主的承諾。

根據文件要求,社區養老用房經統一規劃,政府統一調配使用,可以不需要徵求業主同意。但本著尊重群眾訴求,慎重處理糾紛的原則,現梅苑社區養老中心建設工作已經全面停工。關於港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售房時承諾的“小區內部配套施設”問題,若存在虛假宣傳,建議廣大業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來源: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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