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積金暫停異地使用!為限購“補刀”?

西安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又有新變化!

2月17日,西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悄然出臺了一份文件,對異地使用公積金進行了新的規定:

1、對2020年3月16日(含)以後簽署的新建住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二手房買賣合同,暫停受理西安市(含西鹹新區)以外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2、對2020年3月15日(含)以前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正常受理。銀行辦理貸款業務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4月15日。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限制使用的措施!

在此之前,西安已多次改變公積金使用規則。

距本次最近的一次是,2019年5月13日起,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實施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一級響應措施,暫停西安地區(含西鹹新區)以外購房提取公積金。

可以說,本次的改變,實際上為限購政策打了補丁。其意義是否積極,有待觀察。

西安公積金暫停異地使用!為限購“補刀”?

西安公積金暫停異地使用!為限購“補刀”?

西安公積金暫停異地使用!為限購“補刀”?

西安公積金暫停異地使用!為限購“補刀”?

西安公積金暫停異地使用!為限購“補刀”?

西安公積金暫停異地使用!為限購“補刀”?

西安公積金暫停異地使用!為限購“補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