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嫁女,但户口没迁走出,村里占地分钱不给我,该怎么办?

三文愚


题主只要户口还在农村,而且在三十年前承包土地的时候有承包的土地,那么这个土地就是你的,其他人想要种植或者修建建筑都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在我们这边,所有有承包土地的村民,承包的土地都记录在一个红本本上。题主可以去当地的村支部查看这个红本本上有没有你家的土地,如果说没有的话。那么,你家的土地应该是近二十年新开荒的土地,直接被村支部回收了。

今年有些地方是有征收荒地费用的政策,所以村支部重新核定了村中的土地情况。如果你家是新开荒的土地,你又不在村里面的话,极有可能直接被回收了。

题主可以去村支部问一下,和村民说是说不清的,看看自己家的土地是不是承包地。如果是承包地,那么村支部应该给一个解决方案,不然的话题主就可以和他们在法庭上见了。还有一个建议,题主去的时候不要一个人去,最近看村霸电视剧看多了,有点担心。


文阁小农


各个地方可能不一样吧,我们是苏北农村,结婚前我是农村户口,是有地的,结婚后为了孩子上学就把户口迁到县城了,现在还是有地的,我们这地是三十年不变,老公以前在老家有地,现在户口也迁到县城了,地也没有变。

在老家外嫁来的媳妇是没有地的,而孩子姑姑嫁到宝应户口迁过去就有地,每年会领到钱,他们刚出生的孩子也有地,他们那土地已经流转了,承包给人种了。

现在苏北实行农村集中居住,农村的土地集体流转应该是一种趋势了,相信农村的生活环境会越来越好。


迦叶拈花


按照相关规定,女性结婚以后的户口依据本人意愿进行选择,既可以永久留在娘家,也可以迁入夫家。如果继续留在娘家,那么,你就是原村民组织的成员之一,你可以享受原村民组织的一切福利待遇,就包括村里占地,也应该分钱给你。


但是,许多农村有一种“土规定”,“规定”中说,凡是已经出嫁的女性,不管户口是否迁移,都不算本村民组织的成员,不能再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其实,这种“土规定”是违法的。

我们村民组因煤矿占用土地,所以,有一笔土地补偿款,另外,铲车每天在煤矿装煤也有劳务收入。土地补偿款在银行存着,每年都有利息;铲车装煤的费用,半年一结算。因此,村民组村民每年都能分到一笔钱。正因为此,组里规定,凡是已经出嫁的女性,从出嫁的次年起,不再分钱。但这个“规定”没有执行多久,就被一户村民告上了法庭,因为这户村民的姑娘虽然已经出嫁,但户口没有迁移,还是村民组成员,然而,组长依据“规定”没有给这户村民的姑娘分钱。



经过法院诉前调解,村民组废除了“土规定”,最后给这位姑娘做出了补偿。从此以后,村民组里有好几个姑娘虽已出嫁,但户口还留在娘家,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分到那笔钱。


你们村里的情况应该与我们村民组的情况类似,你个人的情况也应该与我们村民组那户村民的姑娘的情况一样。因此,你可以比照我们村民组那户村民的做法,将村委会告到法庭。只有这样,你提出的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综上所述,你的户口的“去留”问题,由你自己决定,别人干涉不得。如果你的户口还在娘家,那么,你就是村里的一个成员,你依然应当享受村里的一切福利待遇。如果村里剥夺了你的福利待遇,没有给你分钱,你可以找法院为你讨回公道。


老胡说三农


提问者你好,虽然说你出嫁了,户口没有迁移,村里土地征收没有分给你征地补偿款,首先要知道你们村是按照什么分配的?如果是按照户口分配?村里不给你征地补偿款是错误的,如果是按照地分配,你虽然户口在本村,没有分土地,土地征收补偿款不分给你是合法的。

本人就在基层工作,参加了棚改和土地征收,遇到与你有一样的情况,当地征地补偿方案就是户口在本村,并且分有土地,土地征收就有谁的,而不是按照你所说的出嫁了,户口在这就能得到土地征收补偿款的。



很多出嫁女出嫁后,虽然没有把户口迁移,但在男方家里拆迁,只要有合法的结婚证,并且娘家没有补偿的,这种情况会政策补偿。一个人不可能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得到两份补偿,这样的要求是不符合政策的。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虽然你户口没有迁移,但你在本村应该没有分土地,所以村里不给你土地征收补偿款。如果户口在,并且分有土地,土地征收会给你补偿的。至于具体什么情况,你本人心里最清楚,再说由于区域不同,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也有所不同,建议你还是要按照当地出台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进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欢迎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了解更多基层拆迁政策,欢迎大家留言咨询,会第一时间回复大家的留言。


周口视窗


我来说几句,你是出嫁女户口没迁出去,占地分款没分给你,问题来了,占得是你的责任田吗?你家里(娘家)还有父母兄弟们没有?就是说你出嫁了,你原来的地是谁经营操持着呢?这个很重要。

如有娘家亲人经营着,占地款应该有你的份。如果你已出嫁多年,家里无亲人,你的责任田也未流转或转给它人耕种,即你自动弃权了,地总不能荒芜吧!村委会以收归集体了,这样占地一般不会给你款了。你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咨询一下,看你的情况怎么处理。

国家对农村农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策是,第一轮承包期30年不变,尔后又延缓30年不变。这期间增人不增地,去人不去地。你出嫁了,你就是到你婆家也不会再分到地。娘家你原有的地,由亲人耕种或你流转、委托别人暂时代管的,如果国家征用到你的土地,应该有你的补偿款。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从法律层面来说,本人支持你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你的户口还在村里,还属于本村集体的成员,有权利享受本村集体的收益成果。

但是在农村人的世俗眼光里,你是一个外嫁女,已经不属于是本村人了,因此,你应该得到集体分配的经济利益,他们认为你不应该享受了,这是某些心胸狭窄的农村人所作所为,但是他们不知道这是违法的行为。

但是,在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最好找到村委会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通过这种方式解决最好不过,可是你要做好强大的心理准备。据以往的经验看,作为一个外嫁女儿,能否面对来自娘家人的漫骂与压力?还是一个未知数。村里的老太婆婶娘们会骂得你一分钱不值,男人们在背后会指责你是“反骨女”或是“鸡狗不如”的东西,农村里不少外嫁女就是无法面对世俗指责,从而不敢走向法庭讨说法,担心失去娘家的所谓亲情。

最后,如果你真的不乎什么?建议你通过正确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相信法律会还你一个公道的说法。




楚王子说故事


提问者你好,虽然说你出嫁了,户口没有迁移,村里土地征收没有分给你征地补偿款,首先要知道你们村是按照什么分配的?如果是按照户口分配?村里不给你征地补偿款是错误的,如果是按照地分配,你虽然户口在本村,没有分土地,土地征收补偿款不分给你是合法的。

本人就在基层工作,参加了棚改和土地征收,遇到与你有一样的情况,当地征地补偿方案就是户口在本村,并且分有土地,土地征收就有谁的,而不是按照你所说的出嫁了,户口在这就能得到土地征收补偿款的。

很多出嫁女出嫁后,虽然没有把户口迁移,但在男方家里拆迁,只要有合法的结婚证,并且娘家没有补偿的,这种情况会政策补偿。一个人不可能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得到两份补偿,这样的要求是不符合政策的。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虽然你户口没有迁移,但你在本村应该没有分土地,所以村里不给你土地征收补偿款。如果户口在,并且分有土地,土地征收会给你补偿的。至于具体什么情况,你本人心里最清楚,再说由于区域不同,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也有所不同,建议你还是要按照当地出台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欢迎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了解更多基层拆迁政策,


徐坤在江湖


根据承包法,农村妇女与男子享有共同的承包权。承包法还规定,出嫁女如果在夫家拥有土地承包权,那么娘家土地承包权将由集体收回。根据承包法内容,我们来分析一下,题主的情况。

第一户口,迁没迁走不是重点,是不是出嫁女也不是重点。重点是在娘家有没有承包权。也就是第二个承包期有没有分得土地,承包权集体不能随意收回。

第二,在夫家有没有承包权,如果有承包权,娘家承包权就会被集体收回,承包权不归娘家,也不归出嫁女,归集体。承包法有一个原则就是承包权不可重复。它跟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原则并不冲突。

如果题主这两种情况都符合承包法内容,那么集体收回承包权是违法的。村集体是发包方,村民是承包方,两者都是民事主体,承包方可以依法起诉发包方,要求发包方依法履行合同。


农业空间


对于你提出的问题相信好多人已经从法律角度给出意见了,我就不多说了。

我来说说在农村你这种情况真实的处置情况:首先,你要明白在法律法规之外还有一种规则叫乡规民约。在农村往往乡约比法律法规更具约束力。这个乡规民约不是针对你一个人的,在你还没来到这个世界以前它就形成了,且有很多像你这样情况的前辈们经历过、执行过。别人都必须遵守乡规民约,为什么到了你这里就不能遵守?所以你也没什么好委屈的。

再者,你们村被征收的土地无论是山林还是农田,或者说就是被征收的地是你家的责任田,你得知道这些地是属于集体的,只是分给你家种的。过后村里会重新按人口分地的,并不会让你家吃亏。

来说说你出嫁了但户口还在村里,但分不到征地款。那要看你们村是怎么约定的,有些地方是按户口分的,也有就按村规民约来分的。按户口分的不用说你肯定能分到钱。按乡规民约分的,那么如果你们那儿约定外嫁女没有钱分就是没有。还是那句话,不是你一个人的事,大家都一样的。

我们村几年前分征地款就是按照乡规民约来办的:外嫁女包括订婚了的女孩一律不给分征地款,嫁进来的媳妇包括已订婚但还没有结婚的新媳妇都要给分征地款;截止某日期新出生的婴儿给分征地款;以上条件是不用看你户口迁移情况的,毕竟一个村住着,哪家的情况谁不清楚?!也不用愁吃亏,谁家都有儿有女,女儿要嫁出去,媳妇要娶进门,这个钱还不是左手换右手,还是在你家里。有些人可能要说了,别家儿子多分的钱多啊,怎么就叫不吃亏啦?!是哦!可谁让你不多生几个儿子,怪谁!





农女小梅


我觉得这个问题不是法律能够解决的,这个应该属于道德问题。试想如果你老公家的地被占了,你小姑子跑来想和你们家分征地费的时候你是什么心情。
虽然你的户口扔在你的娘家,但不代表你有土地承包权。以前实行计划生育凡是超生的子女都没有土地承包权,我就是这样的一个状况,虽然30岁了但村里并没有分给我土地,家里的田只有父母和我哥哥的。


如果你有土地承包权,那按照法律法规你当然是有权分征地款。但是征地款肯定是发放给户主的名下,你肯定不是户主,那征地款肯定就是给了你的父母或者你的兄弟。这样你又不能去村委会去要钱,只能去找你的父母和兄弟来要这笔钱,如果他们肯给你还好,否则你是很难分到这笔钱的。

农村的传统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如果你想分得土地补偿款势必要和自己的兄弟姐妹闹翻脸,如果数额较大可能还有必要,如果数额较小还是算了吧。毕竟亲情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老铁们如果是你遇到这个问题你会去要这个钱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