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个伟大科学家杀了人,如果判他死刑,人类科学可能停滞一百年,怎么办?

邱泽科技


坚决支持死刑!

每个生命的权利是相等的,如果因为一个人伟大就可以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科学可能会进步,但社会道德退步何止百年!

另外,这个科学家的成果对世界的影响也无法验证,水变氢,永动机之类的如果能实现,人类科技何止进步百年,但又有谁能知道这类项目需要多久研发成功。难不成他提出个这样的设想就不判死刑了?

如果这种事成立了,那富豪财团是不是可以养一些科学家,把名头放在家族主要人物身上,然后随意杀人?

另外如何确定这个科学家和他的发明对人类科技有多大贡献,难不成还来个全民公投?如果只是小部分人就能确定,那怎么防止科学家集体互帮互助,怎么防止财团收买投票人?

另外大家可以以受害人的家属身份思考问题,别总是慷他人之慨!


暖春风


目前为止,能影响世界科学发展一百年的科学家,目前只出现过两个,爱因斯坦和牛顿,而且这两人影响的可不止一百年,可能还会伴随人类千年,像这种能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人,人类会舍得杀吗,假如爱因斯坦杀了人,人类会处置他吗?

如果科学家无故杀人,不判刑的话,明确的结果是破坏了法律,让其他有特权的人(功臣,有贡献的人,以及功臣的后代,权贵二代三代)可以以同样的理由肆意杀人而不负责。“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如果他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杀的人,那什么都不用多讲,他就是无罪,其余的不合实际的不过多说。

因为人类科学的进步是全人类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不是某个科学家的独功。从历史的角度看,科学进步有其自身的速律,短时间会有影响,但长期必定尊寻速律。科学进步一段时间的迟缓,必然迎来一段时间的暴发。而一段时间的超前发展进步,又会导致一段时间的迟缓,但长期速律不变(当今理论科学的发展不就被爱因斯坦害的停滞不前了吗)。

因此,从功利的角度看,杀一个伟大科学家,几乎不可能阻碍科学进步。所以,伟大科学家干了该判死刑的事情,真的需要判死刑,也妨碍不了科学的发展。一些网络小说作家,对伟大科学家有许多误解,其实科学这个领域大多是由最初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推动的,当他们成为伟大科学家之后,一些人反倒成了阻碍科学发展的绊脚石。但是,必须强调一句。滥杀本国科学家,或者让政治介入科学之争,却可能导致这个国家的科学发展倒退一百年,被国际科学界远远抛在身后。大家怎么看呢?


包仔烫过头


人马君的回答是:没有什么好犹豫的,该判什么刑就判什么刑。如果因为罪犯的科学贡献而赦免死刑,那么这是人治的体现,并非法治,在长远的时间内将会伤害人类社会的根本,反而拖慢科学的发展速度。

这个问题已经不单纯是科学问题了,人马君虽非法学专家,但大是大非还是懂的。在这个问题上,除了要保证受害者的权利外,我的观点还主要基于以下两个理由,一个是从法制的角度,一个是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

法制的角度

法制是现代社会赖以维系的基石,是人们能够安居乐业的保障,也是科学家能够专心研究,并将成果回馈人类社会的前提条件。近几百年来,科学发生了令人深刻的进步, 这与越来越健全的法制环境是分不开的。

关于法制必要性的讨论可以谈上一大段,这里就不赘述了,只提供一个假想的例子供大家思考:世界上伟大的科学家不在少数,如果一个伟大科学家被认为杀人后可赦免,那他接二连三的杀死其他的伟大科学家,是不是就可以无所顾忌了呢?人类科学真的能挽回一百年的停滞吗?说不定会停滞更长的时间,甚至崩溃掉,直到这种做法被纠正为止。

利益最大化的角度

有人可能从全人类的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认为我们应该看重伟大科学家的价值,而赦免其死罪。然而这里有一个问题:一个科学家的价值如何评判?我们称一个人为伟大的科学家,完全是因为他曾经做出的科学贡献,而非他未来能带给世界的成果。未来的事情还未发生,不管这个人之前曾经有多重大的发现,你怎么能知道他在未来还能有可以使人类科学不停滞的成就呢?如果不能判定,郝免他不就成了撞大运,赌他将来能有所发现吗?

而如果不是为了未来的收益,只是因为过去的功勋而赦免死罪,我只能说,一码归一码,这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不然就乱套了。

另外如果因为赦免了一个人的死刑,而导致其他科学家受到威胁,或是科学的名声受到威胁,以至社会不再崇尚科学,那全人类的利益就更非最大了。

总结一下:不论从哪种角度,因为被评价为伟大科学家而赦免其不该赦免的死刑,都会得不偿失。理性的讨论是有益的,但有些原则不能违反。


人马座A


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有人拿那个李红涛来说事,说可能会被免除死刑啥的。这个是不合理的。

因为李红涛所犯的不是杀人,虽然最后判的是死罪,但是和杀人判死是两码事。

李红涛当初被判处死刑是因为他屡次越狱,而不是杀人,所以他造成的只是社会危害可以弥补。但是这个和杀人不一样。除非这个伟大的科学家发明了能让人复活的方法,否则无论他让人类进步多大,都已经造成了杀人,被害人死亡这个事实。所以因此免除死刑显然是不合适的。


写游戏同人的小阿


如果科学家无故杀人,不判刑的话,明确的结果是破坏了法律,让其他有特权的人(功臣,有贡献的人,以及功臣的后代,权贵二代三代)可以以同样的理由肆意杀人而不负责。

至于让科学停滞一百年,只是猜测,只是可能性。现在没有一个人能100%确定会导致科学停滞,牛顿,爱因斯坦也做不到。狭义相对论,爱因斯坦不发现,10年内也会由别的科学家发现。现在科学史上,爱因斯坦同时代至少有三个人已经接近发现狭义相对论了。至于广义相对论,确实是爱因斯坦独立发现。当时,爱因斯坦一旦以广义相对论成名后(1915年,36岁),也再也没有什么都停滞科学百年的发现了,反而在量子力学上成为发展的障碍。

因此,很明显,没有任何人,无论科学家,无论功臣权贵,都不能破坏法律。


明日Will


一个伟大的科学家为什么杀人,杀的是什么人?是我们要知道的,那我就举个例子,有人说疯子和天才一线之隔。那么假设这个科学家是这两者,那么对于人类主观意识上的好与坏,可以把他归为罪犯,那就应该受到惩罚,但他本身存在对社会的巨大价值,那么就不给予普通的惩罚,就是研究,但是其他权利收走,简单来说就是利用,别说这很狠,人家死的无辜的人就不处理了吗?每个人都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不分大小。


勿观邸


你这个问题的前提就有问题。“一个伟大科学家杀了人,还要判他死刑”,这两个前提就是矛盾的。如果一个科学家能够称得上伟大,那么他不但有杰出的科学成就,而且有崇高的道德水准,他会为了一己之私利去故意杀人吗?显然不可能;如果他真的杀了人,那他一定是为了更大的公共利益而非私利,才不得不这样做,或者是失误杀了人,这两种情况下也罪不致死,要么无罪释放,要么是轻判,那么科学家的研究工作也不会中断。法律机构对一个人判死刑是相当慎重的,何况是科学家呢?如果这个科学家被判死刑,那一定是这个科学家犯了不可饶恕的重罪,而且是出于私利,道德败坏。想一想,一个自私自利、道德败坏的科学家,能够成为一个做出巨大成就的伟大科学家吗?虽然凡事都有可能,但是这个可能无限接近零。

所以上述自相矛盾的前提假设,其实没有什么意义。现在我把你这问题的前提修改一下,但是和你要问的目的基本一致,那就是“一个伟大的科学家英年早逝,他的逝世可能使得人类科技发展停滞于一百年,人类应当如何面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一目了然的。能让人类科技发展停滞一百年的科学家,应当是牛顿、爱因斯坦级、波尔级别的,首先这一类科学家的逝世绝对是人类的巨大损失,大家会无比地悲痛,但是痛过之后,地球也不会停止转动,人们的生活和科研还得继续。其次,比悲痛更重要的是,人们应当继承这位伟大科学家的遗志,在他的研究领域继续开拓未来,深入研究他所做出来的科学成就,以及他逝世之前留下来的科学手稿,和有关他的文献记录,毕竟这类伟大科学家太少了,他的思维模式、思考方法、思想境界,那是远强于普通科学家的,所以要重点研究。


yq101yq


别说影响100年了,就是影响10年都不能杀!有些实验需要牺牲很多人,美国就拿人坐过核辐射实验。华为的5G领先3-5年都让美国如坐针毡,可见科技的重要性。如果是重要技术一天都不能晚,对于我们个人一天不是很重要。可对于国家就非常重要了,在今天更应该唯才是举共克时艰。


除了脾气什么都少


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事例,法律的责任肯定要承担的。但是功又大于过,有突出的贡献是可以酌情处理,减免,但是不能不罚。



临沂Linyi


如果是爱因斯坦这样史诗等级的有贡献科学家,杀了就当为世界捐躯了,但前提是我们要弄清他的理由,他可以通过议会上交逮捕名单,被杀者也同意签字。如果是一般的科学家,那么就得永久软禁的关起来,而且关闭设施得齐全,弄个别墅舒舒服服的。平时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尤其要给他提供各种文章学术报告,各种甜点和身体健康专员保护,如果这样他还要试图逃跑,那么只能牺牲一下,把他和一般人关进监狱,永不录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