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老婦所有蔬菜被“善心人士”承包,卸貨時......

來源 |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微信號sdjian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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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的一天,諸城市龍都街道呂標大集。


1


“你這些菜我全要了!”


一個騎著摩托車的男子停在一個菜攤前說道。


年逾七旬的攤主王桂蘭看著沒賣完的半筐菜喜不自禁,她壓抑著激動的心情問:


“你都要了?”


“都要了!我在附近工地修橋,我們那兒工人多,每天都買很多菜,你可得給我便宜點兒啊!”


“好好好,我都賣一塊,給你就八毛了!”


“我騎摩托車不好帶,你跟我一起去送到工地上吧。”


“好,我這就裝車。”


男子戴著頭盔,穿著厚重的棉衣,聲音粗獷卻看不清面容,只聽著有些口音。王桂蘭並沒有懷疑。


這裡的大集五天才有一次,臨近中午,行人已散去大半,焦急而又無奈的王桂蘭正打算收攤兒回家做飯,這句話對她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


她和老伴都七十多了,平時自己種點兒菜賣錢也不容易。來不及多想,她就跟著那名男子向工地走去。


在男子的帶領下,他們沿著河邊越走越遠,到了一個比較偏僻的地方,男子讓王桂蘭把菜卸下來,說馬上有人過來拿菜。


王桂蘭麻利地卸菜裝袋,卻沒有注意到男子一閃而過狠厲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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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無人,男子突然從口袋裡拿出一把刀子頂住王桂蘭的腰,兇狠地說:“別動,不然就捅死你!”


活了這麼大年紀,老人哪裡見過這種事,嚇得哆哆嗦嗦站都站不穩了。


見王桂蘭沒反抗,男子一把將王桂蘭推倒在地,手腳都綁了起來,開始逼問錢在哪裡。


“錢……錢……”王桂蘭支支吾吾,她哪裡有什麼錢,包裡這些可都是這麼多天辛苦賣菜得來的,雖然不多,卻是她和老頭子整個年節的生活費。


見老人猶豫,男子一腳將她踹倒在地,疼得老人“哎呦哎呦”直喊。


“在包裡,在包裡,你都拿走吧,千萬別殺我啊!”


“再把脖子上的金項鍊也給我!”


“那是假的,不值錢!”


“管你是不是假的!”急眼了的男子一把將王桂蘭脖子上的項鍊扯了下來。


“留在這裡不要動!”男子說著話就快速離開了。


看著男子走遠了,王桂蘭費力地解開繩子並走到了沿河路上,一名路人得知了情況後,幫王桂蘭把菜裝上了車並報了警。


2


經過偵查,一個名叫王虎的男子進入警方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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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城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員額檢察官 鞠莎


2018年10月31日,案件移送至諸城市人民檢察院。作為負責此案的檢察官,鞠莎坐在辦公桌前眉頭緊鎖。


鄉鎮集市、中老年婦女、搶劫……整整五起相似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躲避偵查的呢?


通過仔細查閱卷宗,鞠莎發現了原因所在。


犯罪嫌疑人王虎具備極強的反偵查能力。每次作案之前,王虎都會預先對犯罪行為實施地點進行踩點,選擇行人稀少,沒有監控設施的地方。


他作案的地點不固定,多選擇分散在諸城本地或周邊,警力相對薄弱、居民法律意識淡薄的鄉鎮,以降低其作案的風險。


他選擇的作案對象通常是50歲以上且無反抗能力的婦女,採用持刀威脅、捆綁被害人手腳、語言威脅等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並在作案過程中首先控制或扔掉對方的手機、電動車鑰匙,以延長自己逃脫的時間。


王虎作案計劃之周密、反偵查能力之強,大大增加了抓捕難度。


“膽大、心細又狡猾”,面對這樣的嫌疑人,案件該如何繼續呢?


在繼續審查的過程中,檢察官發現本案的部分證據存在問題,加之王虎在審查起訴期間極其不配合,為理清案件事實帶來很大難度。


面對檢察官的訊問,王虎始終表現的十分淡定,對犯罪事實一概否認,態度堅定,只有在面對紮實的證據時,才對相應的事實予以承認。


可雖然如此,鞠莎還是發現了一個不尋常的地方:訊問過程中,王虎對辦案流程十分熟悉,通過他的表現,再結合他嫻熟的作案手法,檢察官認為王虎很有可能是搶劫罪的慣犯。


但卷宗材料卻顯示,王虎只有一個犯罪前科,且其前科是1996年因盜竊罪被諸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怎麼會?難道是檢察官的判斷失誤?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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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這個疑問,鞠莎多次提審王虎,提審的內容從案件本身擴展到了王虎的生平,在一次不經意的談話中,王虎提到了一個地方——吉林省梅河口監獄,這引起了檢察官的警覺:他會不會在這個監獄服過刑?


鞠莎第一時間讓偵查人員補充偵查王虎是否在吉林省梅河口市有過違法犯罪行為。


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很快有了結果,一個同樣叫王虎的於2008年因搶劫罪被吉林省梅河口市法院判處了有期徒刑十三年,2017年3月被裁定減刑釋放。


彼王虎與此王虎姓名完全相同、作案手法完全相同!但是判決書和裁定書均沒有罪犯的身份證號碼。那麼彼王虎跟本案中的王虎是同一個人嗎?


帶著這個疑問,檢察官再次訊問了犯罪嫌疑人王虎,王虎看著檢察官調取的梅河口市的判決書和監獄的釋放證明書,承認了在梅河口市曾經犯搶劫罪的事實。


原來,王虎在1996年因盜竊罪被諸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後,其戶口同時被移出原戶口所在地。


刑滿釋放後,王虎為逃避農業稅一直未落戶,緊接著王虎又移居到了吉林省梅河口市,在梅河口市也一直未給自己落戶,所以其一直處於黑戶的狀態。


王虎在梅河口市犯搶劫罪後,因為查詢不到其身份信息,是以其自報的姓名和出生日期進行的審判,儘管其沒有提供準確的身份信息,但其卻提供了自己的真實姓名。


王虎的供述解答了檢察官的疑惑,但是認定彼王虎是此王虎是否有更紮實的證據呢?


法律決不能讓任何一個罪犯逃脫制裁,同時也要保證對每一個罪犯的制裁都是公正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每一個檢察官辦案時的準則。


在案件中檢察官發現,犯罪嫌疑人王虎在百尺河鎮大集上搶劫時,曾在作案地抽了一根香菸並將菸蒂留在了案發現場,當時的辦案民警通過技術手段從菸蒂上提取到了王虎的DNA,此DNA鑑定也是公安在偵查案件時確定王虎為犯罪嫌疑人的關鍵證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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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再次從DNA鑑定入手將犯罪嫌疑人的前科問題鎖定?


當檢察官聯繫王虎當時服刑的梅河口監獄時又有了重要線索!原來監獄在收監時都會提取服刑人員的DNA並進行鑑定,存入服刑人員電子DNA檔案中!


只要兩個DNA匹配就可以認定為一個人了!檢察官隨即讓偵查機關前去梅河口市監獄調取王虎的DNA鑑定,補充偵查相關證據。


偵查機關工作人員在監獄不僅調取到了王虎的DNA,還調取了王虎入獄時的照片。


經比對均吻合!至此,證明彼王虎是此王虎的證據確實充分,王虎繫累犯無疑!


有了充分的證據,加之與前科相同的作案手法,王虎也停止了反抗,如實供述了自己的所有犯罪事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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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王虎的累累罪行,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王虎涉嫌搶劫罪向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認定為累犯。


最終,王虎也因自己的行為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捍衛憲法和法律尊嚴,守護社會安寧與和諧”是每一位檢察官的責任與使命,他們終年奮戰在辦案一線,為依法懲治犯罪、維護和諧穩定貢獻著自己的力量。


但是,法治社會的建設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在此,檢察官提醒大家,安定和諧的社會秩序關係到我們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大家在學法、守法的同時,也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時刻保持警惕,把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要輕信陌生人,切莫因一時疏忽大意給不良分子帶來可乘之機。

(本案除檢察官外均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絡,感謝諸城市檢察院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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