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42天,李自成在干什么?抢劫吗?没那么简单,主要干了五件事

李自成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十九日进入北京,至四月三十日仓促溃退,共历时仅42天

。在这四十二天中,很多时人的笔记中都记载的是大顺军抢劫掠夺的暴行,事实情况真的如此吗?究竟这四十二天里,李自成和他的部将以及大顺军队到底做了些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翻一翻史书,讨论一下。


进京42天,李自成在干什么?抢劫吗?没那么简单,主要干了五件事


李自成起义军进入北京后,在这里共占领了四十二天。时间不长,但所做的事情却很多,总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件事。

第一,严明军纪,稳定社会秩序。

很多人都认为李自成的大顺军进了北京城之后,就变得军纪败坏,四处抢掠,这是不客观的。其实刚开始李自成进京的时候,大顺军的军纪是相当严明的。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即使是深度仇恨农民军的士大夫,在他们当时的笔记里,也是认为李自成的大顺军初进京时,纪律肃然,不扰市民。比如当时的《甲申纪事》、《定思小纪》、《国榷》、《再生纪略》、《甲申核真略》等当时士大夫的笔记,就记载了不少关于大顺军"果尔肃然","不抄掠",以及市民"大喜传告,安堵如故","人情稍帖"的情况。这些士大夫当然不会为他们眼中的"流贼"李自成歌功颂德,所以这部分的记载应该是真实的。

说起纪律,李自成的大顺军从崇祯十三年(1640年)底,就开始重视严明军纪了,并且后来也一直坚持执行,随着攻占城镇的増多,还增加了明确保护工商业、稳定市场的内容。

《再生纪略》中记载,起义军自山西东渡、向北京方向进军后,"一路不杀不劫以结人心,平买平卖,不许罢市"。及至进入北京,起义军当天就"榜示开业,罢市者斩",并揭榜宣布:"大帅临城,秋毫无犯,敢扰民财者,即磔之。"有两个大顺军的军士违反命令,"抢前门铺中绸缎,即磔杀之,以手足钉于前门左栅栏上"示众。

由此可见,大顺军在进城之初,纪律是相当好的,社会秩序非常安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军纪再严明,也会有"约束未能遍"的情况发生。,那些离将领"耳目稍远"者,往往"纵恣自若"。当时"兵士掠财淫掠"而被发现、遭到"枭首"处分者数量不少。但是到了晚上,"掠金银、淫妇女"的违纪现象,仍然发生了许多。随着时间的推移,军纪就越来越差。

"初贼略不犯民,散居民家,唯收兵器火药,取饮食,渐至淫掠箠斫,人情大扰"。

大顺军的军纪迅速败坏的情况,是发生在四月下旬山海关之役的失败回城后。这个时期比之刚入城前的军纪,是

"较前绝无纪律"。更有史书记载:"竟夜零贼淫掠,贼不能禁也,大房无不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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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记载或许有点夸张,但也反映出当时的军纪确实已不能严格执行。此时时大顺军中的高层,已然是分为了两派。一种是主张继续维护军纪,"出牌安民"。而另一些人则是主张对违纪现象加以宽容,比如说刘宗敏。当时牛金星、顾君恩等人对军纪不严导致"人情大扰"的情况,已经有所警觉,所以专门提请刘宗敏注意。那刘宗敏的态度是什么呢?刘宗敏的态度却是不以为然,而且全然不放在心上。

"此时但畏军变,不畏民变。军者我所恃以攻取,少失意则不为我用。若民则我已制其肘腋,设有动摇,闭门分剿,不烦鸣金击鼓,一时可尽。且军兴日费万金,若不强取,安从给办!"

刘宗敏是大顺军中,李自成之下的二号人物,就连他都是这种态度,当时军纪迅速败坏就可想而知了。刘宗敏对于大顺军军纪败坏,无疑是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大顺军的纪律败坏,想想也有着他的必然性。起初农民起义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吃饱饭,但是吃饱饭之后呢?原本的小农意识,使他们面对北京城内,几乎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居民和大量的财富,可以任意掠夺居民,而实现个人发财的可能,于是破坏军纪的情况便难免发生。

虽然李自成从大局出发,颁布了严厉的禁令,而且对于违反军纪者,也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但这些措施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它是无法杜绝违反军纪,扰害居民的现象的发生。

大顺军所做出的恶行,也让他们自己吃到了苦果。史书中记载,大顺军在撤离北京城的时候,就出现了大队人马撤离后,数千未及撤离者被"都人"搜斩的事情,这应该是和大顺军在北京城的后期大肆抢掠有着很大的关系。

第二,招抚近畿。

李自成进入北京后的第二件事,就是招抚近畿地区的明朝官员。这些地域,主要是由刘芳亮所率领的偏师由晋、豫、冀交界处向北挺进后攻取的。

李自成率领主力部队攻下北京城的第二天,刘芳亮的这支偏军,就已进抵保定城下。

崇祯十七年三月二十日,起义军开始攻城。当地乡绅,曾经担任过光禄少卿的张罗彦、署府事同知邵宗元、太监方正化等人仗着保定城城坚墙厚,拒不投降,准备固守待援。

三月ニ十四日,大顺军顺利将保定城攻克,方正化被造反的官军杀死,张罗彦自杀,邵宗元被俘处死,而后大顺军留下部分人留守,其余开进北京。至此,北京以南的近幾地区,基本上归入起义军的管辖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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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所率的主力部队,在拿下北京后,也派人对近畿的一些州县加以经营,其使用的方式基本上是乘战胜之余威,加以招抚。典型的例子就是对通州和天津的招抚。这个时候李自成威名远震,基本上可以传檄而定了,当地老百姓也非常欢迎李自成。

三月二十日,起义军五六骑至通州,在城下大呼:"京师已下,不得坚守。"明废弁魏广胜与起义军相识,负粮出迎,于是督饷侍郎党崇雅"率诸将吏迎降,知州张经自缢死"。明天津兵备副使原毓宗,"母在京,贼厚遇其母以招之。毓亲闻都城不守,遂奉表入都纳款"。在原毓宗的安排下,天津城头飄起黄色旗帜,大书"天祐民顺"。居民的门上也写上了"民顺"字样。

第三,派兵南下。

李自成进入北京后所做的第三件事,就是派兵南下。大顺军攻占北京之后,李自成就派出了部分军队南下扩大占领区。

李自成进军的目标,是占领山东省,而后继续南下江准地区。进军山东,基本上是顺利的,但是南下到江苏北部后,却遭了到明朝漕运总督、准扬巡抚路振飞等人的抵御,没能进一步深入。

李自成为了一举平定,南方,所以当时攻下北京后,就立刻派了四路部队南下,想着一举拿下南方。

1.权将军郭升,"率三千人犯济南等府",四月,到达济宁府后往兖州,留下掌旅傅龙以千人守御济宁。

2.制将军董学礼,他于四月六日奉命"以千人南至宿迁",曾途经德州⑤、济宁③,占据宿迁后,曾与路振飞作战。

3.制将军白邦政、巡漕户政府从事方允昌,他们"以兵二千索饷至淮上,见(明朝官军)守御甚严,退屯宿迁"。据记载,白邦政、方允昌到达济宁时已是五月上旬。他们到达宿迁的时间应该更晚一点。

4.第四路被派出的将领,姓名失载。只是记载他是"制将军",曾经"以兵二千下登莱"。

上述被派出的这几路将领所率部队,数量都不是太大,这是因为此时的大顺军所占领的地区,骤然增大,兵力过于分散,无法集中。而且这些部队基本上还都是属于各自为战,不相统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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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说,这样的部队战斗力应该是有限的很了,但是,他们却一路势如破竹,攻城掠地,扩大了很大一片地盘。

为什么会这样?那是因为当时明朝的势力在已然处于土崩瓦解的状态之中,因此,这几支力量不大的军队却能够取得相当可观的成绩。它们的进军,使得李自成起义军所控制的范围,除了原有的湖广北部、河南、山西、北直隶及西北地区之外,又增加了几乎山东一省和今江苏北部地区。这一成绩也说明李自成起义军的派兵南下决策,极为正确。

第四,组建百官,准备登基。

李自成起义军进入北京后,在百官和仪制方面又作了进一步充实,主要规定和颁布了有关仪制、筹备登极大典以及充实各级官吏等内容。

在仪制方面,规定了官员的服装、帽子的制式的规格。这看似小事,其实它涉及的是封建士大夫阶层所一直认为的大事—"名分"。从这件事情上就足以说明,此时的李自成,已经以封建皇帝自居了。

"大僚加雉羽于冠,服方领",自认"以水德王,衣服尚蓝",官吏"品级以云为等,一品一云,九品彷之"。又规定"凡文官俱受权将军节制,行跪礼"。李自成还颁布了他本人及其先祖的名讳,其"自、印、务、明、光、安、定、成等字,悉避"。当时曾刊印《永昌仪注》一卷,其有关仪制皆详载其中。

李自成在进入北京前,还没有登极称帝,在进入北京之后,就花费了不少时间,筹备正式登极的典礼。为了让此次登基大典更加符合封建王朝的礼制要求,李自成更是和明朝的降官,在一起探讨过登极的有关事宜,诸如为什么

"郊天不荤酒、不近内、不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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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手下的有关官员,更是为此花费了许多心血。他们除了率领有关人员演习登极礼仪之外,还要根据皇帝登极,要经过臣下"劝进"这一惯例,从三月二十六日开始,组织人每逢"三、六、九日",都要按照议程进行"劝进"。

但是因为要准备太多的事情,所以登极的日子一拖再拖,最初是定在三月二十九日,然后被改为四月初一日,后来又被改为四月初六日,又被改为四月十二日,最后被改为四月十五日。

但是李自成真正举行登基典礼的日子,实际上已是四月二十九日。因为实在不能再拖了,这已是李自成在北京居住的倒数第二天。不是李自成不愿意在北京城住,而是清兵不让大顺军在北京消消停停的住了,八旗铁骑已然临近京幾,马上就要兵临城下了!

李自成的登极计划为什么会一改再改?主要是由于大顺军所面临的事情过多,没有充裕的时间进行筹备。到最后举行典礼时,更是在一片石兵败之后,哪里还有什么心情,所以也是搞得非常仓促。

李自成的大顺军已经兵败,八旗铁骑已是跟随而来,那么在这紧急的时刻,为什么还要浪费宝贵的一天,来举行登极大典呢?

说到底其实还是"名分"问题,这真是封建礼教害死人啊!在李自成看来,此次的登基大典,有一定的政治作用。登极大典举行之后,就标志着

"名分已定",在当时的条件下,这对于提高大顺军的政治地位,扩大其政治影响,增强其政治号召力是有利的。

四月二十九日,李自成根据形势的变化,决定撤离北京城,但在撤离的前夕,他却坚持在北京把登极大典举行完,虽因时间限制,只能草草从事,也在所不惜。这当是因为鉴于北京作为京城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只有在这里举行登极大典,才有较大的被人承认的可能性。

要建立朝廷,自然需要文武百官。武官李自成不缺,大顺政权缺少的只是文官。这其实也好办,因为有着无数的明朝降官在等着安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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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从明朝的旧官吏中挑选能为他大顺政权服务的人,不是顾虑太少了,而是顾虑太多了。当时北京的明朝"文武官僚约三千余人",除了其中极少数人自杀身亡,作了明朝的殉葬品之外,绝大多数最初不过是躲了了起来。他们"潜藏惟恐不深",这并不是这些人对明王朝的忠心,而是他们还摸不准李自成的态度,所以不敢贸然出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下令,把明王朝的文武官员和国戚勋旧,全部召集起来,目的就是选择其中可用的官员。

"国戚勋旧,文武官员都要俱于二十一日朝见,愿为官者量才擢用,不愿者听其回籍,如有隐匿者,歇家邻佑一并正法"。"自是,各官乃往往为人出首"。

三月二十日,各官纷纷找到大顺军中"投职名"。此后,起义军便从他们当中挑选了一部分人,安排为起义军政权的各级官吏。

关于这些出来任职官员的人数,各书记载有所不同,但大体相差不多。

《甲申纪事》中记载,三月二十三日"点用九十六人",三月ニ十六日又选中了一些(未记具体数字)。

陈济生《再生纪略》记载,三月二十ー日选拔"九十二名",后"牛金星又送降官五十员到吏政府,限次日听选"。

杨士聪《甲申核真略》记载,三月二十六日"选升各官四品以下百余人"。

由此可见,当时选用明朝官员的总人数,基本上也就一百人左右。这些被选用的官吏,原来在明朝的官衔品级,都没有超过三品。

"凡三品以上者俱不与"。

除了这些官吏以外,大顺军也启用了一些人当时尚在狱中的原明朝官吏,这时也有被放出授官者,他们的原有品级也都不高。

大顺是李自成建立的新政权,新权新气象,不能全用明朝投降的官啊,所以李自成也进行了一次科举考试,选拔人才。

《甲申传信录》记载:四月初四日,牛金星等人考试举人,题下:'天下归仁焉","莅中国而抚四夷也',"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进考七十余人,大率皆顺天府人"。"初六日,榜取实授举人五十名,量才授职"。

从上述这些李自成起义军进京后,进行的建立政权的各项活动来看,李自成所建立的大顺政权,已经完全显示出了封建等级制和封建专制的色彩,那些封建王朝被李自成当成了自己建立政权的榜样。即使李自成的大顺政权真的能够建立,也不过是历代王朝的一个翻版罢了。

第五,追赃助饷。

李自成在进京后所做的第五件事,就是被历代所诟病的主要的原因,那就是追赃助饷。说起追赃助饷,其实李自成也有很多的苦衷。他所率领的起义军,在崇祯十三年(1640年)底以后,就开始广泛地宣传"不当差、不纳粮"之类的口号,但是他实际上并没没有废除赋役的征收。

仅举一例就可证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十月,李自成刚刚占领西安后,就规定"明年粮每石征一两三钱,今冬每石折草六十斤,输长安"。

李自成虽然也征粮,不过他所征收的,要比明朝廷要轻的多,明廷每亩正税加钱粮,再加上火耗,实际征收额,已经达到"一钱三分至二钱余",而李自成起义军在这里"每地一亩派银五分",两者相差就有数倍。

这样一来,起义军通过税收所得的钱粮,数目就微乎其微了。然而不停顿的战争,无疑需要庞大的军费。可以想像,单凭税收,起义军在财政上是满足不了需要的。那么,财政上的矛盾又能怎样解决呢?分析史书记载,李自成解决财政问题的方法是:

1.军队屯田,如曾在南阳、襄阳地区搞过屯田。

2.接收明官府的库存。

3.以"助饷"的名义向各级士绅征收。

上述三条中,向各级士绅征收一条是最重要的。这种活动,当时被称为"追赃",为什会出现大量的追赃现象呢?那是因为起义军大多数是农民,他们认为那些大官的钱,来路不正,拿他们的钱理所当然。所以才会竭力掳掠那些明朝的官员,而且也确实掠夺出了很多的赃款。

"卿相所有,非盗上则剥下,皆赃也","衣冠所畜皆赃耳"。

"追赃助饷"的事,可不是在北京城里才开始干,而是早在崇祯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的起义军进入关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巨室助饷"。比如渭南的乡绅南氏,就曾被责"饷百六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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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进入北京后,这项活动继续进行,而且还被搞得过分激烈。"追赃"是从崇祯十七年(164年)三月二十七日开始的,这一天距离李自成进京,也不过才八天而已。

"在京各官,不论用与不用","俱责输纳",所派之数,大体是:"内阁十万金,京卿、锦衣七万,或五三万,给事、御史、吏部、翰林五万至一万有差,部曹数千"、"勋之家无定数、人财两尽而后已"。

要说只是追这些贪官污吏的赃,那可是大快人心。但是后来"各处搜求渐密,贩鬻之家稍有赀产,则逮而夹之"。这种不分青红皂白,无差别的追赃,就过分了,最后肯定会失去人心。

起义军要追赃,这可不容易,谁会轻易将白花花的银子搬出来?所以起义军就开始了严刑拷问,"如云不,即严拷"。当时起义军中总负责此事的是刘宗敏和李过,刘宗敏为了便于行刑,共造了"夹棍五千副"

。行刑地点,或在刘宗敏的住处,或在其他监押处所,或在路边。被行刑的人数,约占总数的十分之三。

四月七日,李自成到刘宗敏家中,要他酌情释放被关押追赃的人员。四月八日,大部分被关押者才得到释放,不过继续关押的还有"百十人中"之"一ニ"

据统计,起义军在京追赃所得银子共"七千万"两,"其中得之勋戚者十之三,内侍十之三,百官十之二,商贾十之二"。

李自成起义军在北京所搞的追赃助饷,如果说只是针对那些贪官污吏和原来明朝的皇亲国戚的话,那就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但是后来却把矛头指向了平民中的商贾之家,那就必然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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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刚刚取得一定的胜利,还没有完全站稳脚跟,就如此激烈地进行这一活动,不言而喻,是极不策略的,它使得当时在大势所趋的情况下,正在归向起义军的原明朝官吏,又基本上被推回到了起义军的对立面,使起义军陷于孤立。

另外,当时的"追赃"所得,并没有像李自成宣传的那样,拿出一部分用于赈济京城的贫民,这也不利于争取老百姓的拥护。李自成起义军在北京没能久占,这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因。

李自成起义军在北京进行追赃活动时搞得过分激烈,表面上看,乃是由于执行政策时分寸掌握得不当,而从更深一层来分析,则是源于农民小私有者的狭隘和自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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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起义军在北京所做的上述五件事,反映出了起义军的局限性,严重的问题也逐渐出现了。这些严重的问题使农民军渐渐失去了广泛的同情和拥护,原来的政治优势开始丧失。这种状况表明,李自成起义军没能经受住胜利的考验,他所面对的将是凌厉的八旗铁骑,而这场轰轰烈烈,推翻明王朝统治的农民起义,在经过高潮之后,也即将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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