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对新吸纳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你怎么看?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落实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

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县内各企业:

根据《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滨人社字〔2020〕26号)规定,针对我县实际,现就落实各类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条件和标准

1.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3月10日期间新吸纳就业人员的各类企业,新吸纳人员要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即:女职工50周岁以内、男职工60周岁以内。

2.各企业与新吸纳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必须于2020年3月10日之前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3.新吸纳的就业人员,需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就业登记(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签订劳动合同后半年内不得无故与新吸纳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特殊原因确需解除劳动关系的,需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提交至阳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4.对新吸纳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申报和拨付程序

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向阳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无误、公示无异议后,由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2月10日-2020年3月10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关于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报告》各一式两份;

2.工信部门提供的企业复工复产证明;

3.与新吸纳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新吸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报起止时间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20年3月16日结束。就业登记和社保登记时间根据市人社局相关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上午10点,请开发区、各乡镇(街道)通知本辖区企业务必于3月10日上午10点之前完成登记工作。逾期未能进行就业和社保登记的,不予补贴。

四、材料提交方式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不接受现场申报,申报企业应将所需申报材料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申报单位提报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服务大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8211557。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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