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金融APP為第三方導流 客戶遭遇“活力花”暴力催收

疫情之下,大家為生活奔忙,難免有一時疏忽的時候,但卻招來不應有的麻煩。

近日,有消費者投訴稱,在京東數科旗下的京東金融APP內,進入推薦的“活力花”消費分期平臺借款,逾期還款時,遭遇暴力催收。同時,據調查瞭解,活力花還存在侵犯客戶隱私的行為。

對此,京東方面只是對《商訊·公司金融》表示,與活力花曾有短暫合作。至於是否還在合作,以及終止時間,京東並未回覆。

暴力催收

因資金週轉困難,黃先生稱,當時,選擇從“當下流行”的消費分期平臺上借貸。沒想到的是,第一次從借貸平臺上嘗試借貸就遭遇到了暴力催收。

黃先生告訴《商訊·公司金融》,2019年5月14日,從京東金融APP內推薦的活力花消費分期平臺上借貸了7000元人民幣,並在活力花APP內簽訂分期消費借款服務協議。

京東金融APP為第三方導流 客戶遭遇“活力花”暴力催收

消費分期服務協議上寫道,黃先生借款7000元,還款分期數3期,借款期限為5月14日至8月14日,首次還款日為6月14日,每期還款數為2543.34元,到期後黃先生共需歸還7630元。

《商訊·公司金融》注意到,協議中提到,提前還款手續費210元。

為什麼提前還款還需要支付提前還款手續費?這意味著,若黃先生在6月14日前將借款全部還清,除了支付本金與一個月的利息以外還需另付210元的提前還款手續費,相當於黃先生支付了2個月的利息。若7月14日將借款全部還清,則相當於支付了3個月的利息。

不僅如此,協議中還提到,黃先生需支付服務費,每月服務費151.43元。服務費包含應付乙方之客戶服務費、技術維護費,服務費在每期還款日與本息一併支付。協議中同時表明,黃先生的借款利息高達36%。

對於36%的借款利息和服務費收取是否合法?

北京天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曹新川律師向《商訊·公司金融》表示,首先,本協議的簽約主體為黃先生與平臺方即活力花,協議約定的綜合服務費是由借款人向平臺方即乙方支付,而利率是借款人向出借方償還,基於合同的相對性,利率和綜合服務費分別付給不同的主體,因此不能把綜合服務費和利率相加而得出超過年利率36%的的結論,即協議約定年利率36%並未超過法律規定。

但是,本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系平臺方向第三方申請,即實際出借人系第三人而不是乙方,至於乙方與第三方之間是否存在惡意串通,通過設置服務費的方式來規避法律規定,單從本協議表面尚無法看出,如果雙方實際操作中存在惡意串通的客觀事實,則有可能構成超過年利率36%的情形。

2019年7月,因工作繁忙,黃先生忘記在14日還款日還款。經過活力花的工作人員“特殊提醒”後,黃先生於16日將當月應還本息及逾期費用在活力花APP內,使用京東支付進行了還款。

京東金融APP為第三方導流 客戶遭遇“活力花”暴力催收

不過,對於活力花工作人員的“特殊提醒”,黃先生很憤怒地說,在這逾期的兩日內,不僅接到了辱罵家人的短信、微信、恐嚇電話,甚至從微信上還接到了一位自稱是“法官”的人添加黃先生的微信進行催收。

就黃先生舉報的活力花暴力催收事件,《商訊·公司金融》曾聯繫與黃先生簽訂消費分期借款服務協議的上海泰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但截至發稿前,未得到任何回覆。

對於黃先生的遭遇,《商訊·公司金融》採訪了北京市春林律師事務所律師龐九林律師。龐律師表示,“催收一般就是三板斧。” 第一輪,轟炸通訊錄;第二輪就是發假律師函和假法院傳票,恐嚇債務人;第三輪就是催收公司上門催收。

龐律師解釋到,很多被催收的人不怕傳票,不怕上門催收,他們最怕的就是轟炸通訊錄。轟炸通訊錄就是催收公司給借款人所有的親戚朋友同學老師同事客戶上司,甚至幾年都不聯繫的前女友前男友發催收短信、淫穢色情照片,發極具侮辱性的文字,讓借款人人設崩塌,在所有認識的人面前抬不起頭來。這種催收方式,已經被認定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被認定為軟暴力行為。

侵害個人隱私

企查查顯示,活力花APP的主體公司為西藏美第奇互聯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2017年5月9日,西藏美第奇互聯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完成工商註冊並取得網絡小貸牌照。在西藏自治區內開展互聯網線上小額貸款業務和線下小額貸款業務;在全國其他省份開展互聯網線上小額貸款及相關業務;資產轉讓和管理諮詢業務。

西藏美第奇互聯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有兩大股東——上海秦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認繳出資額8500萬元,出資比例85%;陳仕軍認繳出資1500萬元,出資比例15%。

不過,目前,無論是在西藏美第奇互聯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還是上海秦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官網上都查詢不到活力花的任何相關信息。但在App store及安卓版應用商城中還可正常下載活力花App。

《商訊·公司金融》從App store中下載活力花App,在嘗試註冊過程中發現,活力花存在過度收集用戶信息的嫌疑。

京東金融APP為第三方導流 客戶遭遇“活力花”暴力催收

比如,在註冊前需同意隱私政策,隱私政策中涉及的個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包括個人姓名、生日、性別、住址、個人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個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證、軍官證、護照、駕駛證等);面部特徵;網絡身份標識信息(包括系統賬號、IP地址、郵箱地址及與前述有關的密碼、口令、口令保護答案);個人財產信息(交易和消費記錄、預付款餘額、優惠券以及虛擬財產信息);通訊錄;個人上網記錄(包括網站瀏覽記錄、軟件使用記錄、點擊記錄);個人位置信息(包括行程信息、精準定位信息、住宿信息、經緯度等)等。

另外,上海秦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還在隱私政策中表示,我們訪問您的通訊錄是為了方便您在填寫緊急聯繫人時可以從通訊錄中便捷選擇;為了增加您在使用活力花提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時的社交樂趣,在獲得您的同意下我們也可以判斷您的好友是否也同為活力花用戶,並在活力花為你們的交流建立聯繫(比如你們可以對同一金融產品或服務進行交流或者向您的好友推薦金融產品或服務)。您不提供前述信息,我們將無法為您提供相關服務,但不影響您使用我們提供的其他服務。

《商訊·公司金融》發現,如此多的隱私條款基本上把個人的所有信息都收集了。若上述信息都被活力花App自動收集,是否意味著用戶手機上的一切操作都會被活力花App自動記錄?是否意味著用戶在這臺手機上毫無隱私可言?

京東金融APP為第三方導流 客戶遭遇“活力花”暴力催收

《商訊·公司金融》在安卓版應用商店的評論區發現,大量的用戶評論其為騙資料及存在暴力催收現象。在黑貓投訴平臺上,同樣有大量用戶舉報其存在暴力催收、高息及高額收取逾期管理費等情況。

對於上述情況,龐律師表示,獲取客戶通訊錄裡其他人的聯繫方式,不僅侵犯了客戶信息,更重要的是侵犯了通訊錄裡其他人的信息,屬於非法獲取他人姓名和電話,就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如果情節嚴重,則構成犯罪。因此,收集他人通訊錄裡的信息,無論該客戶是否同意,都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

曹律師認為,根據活力花工作人員的微信內容,活力花以暴力、威脅、恐嚇等方式進行催收,結合《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自律公約(試行)》規定,應屬於不合理的催收行為。並且,活力花隱私政策的第一條“個人信息”包括的內容超出了《個人信息規範》中有關“金融支付”部分對“最少必要信息”規定的範疇,應屬於過度收集用戶信息。活力花作為信息收集者,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如果未能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造成其收集、存儲的個人信息洩露、毀損或丟失,以及活力花主動將用戶信息披露個第三方,都屬於侵犯用戶隱私。

京東只是導流

黃先生問《商訊·公司金融》,活力花是京東金融App為他推薦的,並且在活力花App內還款,還可用京東支付進行還款。能否向京東投訴暴力催收和收集侵犯隱私問題?

京東金融APP為第三方導流 客戶遭遇“活力花”暴力催收

《商訊·公司金融》在網上搜索“活力花”,出現的是大量關於京東金融的消息,甚至有的文字介紹稱,活力花是與京東金融合作的消費分期平臺或是京東旗下的一個借款產品。

對此,京東數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高級公關經理李曉陽向《商訊·公司金融》表示,京東金融與活力花APP曾有短暫合作。合作期間,京東金融只做廣告展示,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使用活力花APP所提供的服務,用戶的實際授信與放款服務均在活力花APP內使用。至於合作方的放貸資質,京東金融表示,活力花APP提供借貸服務的放貸主體是銀行、信託、互聯網小貸公司等,其分別受相應監管部門規制。

企查查顯示,京東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京東集團內部,前身為京東金融,於2013年10月開始獨立運營。以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鏈等時代前沿技術為基礎,建立起核心的數字化風險管理能力、用戶運營能力、產業理解能力和B2B2C模式的企業服務能力。

截至目前,京東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在數字金融、智能城市、數字農牧、數字營銷、數字校園等領域的佈局,旗下品牌包括京東金融、京東城市、京東農牧、京東鉬媒、京東少東家等,在客戶群體上實現了個人端、企業端、政府端的三端合一。

不過,年前,京東數科百分之百控股的網銀在線卻收到了國家外匯管理局給第三方支付機構所開出的史上最大罰單。當初,京東收購網銀在線後,劉強東還曾親自出任了網銀在線的董事長,可見劉強東對於支付公司的重視。此次,因外匯業務罰款三千萬,對於京東數科的金融板塊而言也是一次滑鐵盧。

對於網銀在線被罰事件,網銀在線回應《商訊·公司金融》稱,該事件系2017年網銀在線因部分商戶准入環節出現疏失,造成個別外部不法商戶利用相關交易通道進行違規交易。“該業務內部排查發現問題後已全部關停,商戶全部清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顯示:“有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或者以欺騙手段將境內資本轉移境外等逃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調回外匯,處逃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此推算,網銀在線被查的逃匯金額或高達1億元左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