鸚鵡案當事人於9日申訴 人大覆函:已啟動新司法解釋制定工作

9日上午,“鸚鵡案”當事人王鵬前往深圳中院提交申訴狀。王鵬妻子任盼盼告訴法制晚報記者,他們對最終的申訴結果並不十分在意,但仍想行駛自己的合法權利。她仍舊希望通過王鵬的案子,讓法律更合理,推動司法的進步。

同時,記者從“鸚鵡案”當事人王鵬的代理律師斯偉江、徐昕處瞭解到,針對最高法《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提出的審查建議,已經得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規備案審查室的回覆,回覆稱:最高法回函表示,已經啟動了新的野生動植物資源犯罪司法解釋制定工作。

申訴不看重結果 希望推動司法完善

任盼盼告訴記者,王鵬出獄以後,回到老家修養了一段時間,然後她跟王鵬一起走拜訪了一些曾經給過他們幫助的人。這期間,她跟王鵬聊了很多,告訴了他這一年多來自己的變化,“雖然我以前只是個家庭主婦, 但經過這個案子後,還是希望能夠對社會做出一點貢獻。”而王鵬在裡面也看了很多書,法律方面的,政治方面的,他的思想並不頹廢,還是很積極的看待自己的這個案子。

任盼盼表示,王鵬被判刑的案子,是最高法核准的,想要改判恐怕是很難了。但他們希望通過申訴表達幾點訴求:第一,當事人並不認可這樣的判決,王鵬的行為沒對社會沒有危害,對動物也沒有危害;第二,申訴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我們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第三,類似的案件還是有很多的,我們希望法律能夠更合理、更完善,能夠推動有關的司法解釋儘快出臺。

任盼盼告訴記者,申訴提交以後,他們會等法院的結果,如果回覆結果不理想,還會再向廣東省高院甚至最高法去申訴。

“申訴提交以後,我還會去做個小手術,這也是因為之前一直忙案子, 沒有精力去做。等手術養好了,我們就打算去上班,開始新的工作和生活,要趕緊掙錢養家。畢竟這一年多還欠了一些錢,要趕快還給人家。 ”任盼盼說。

鸚鵡案當事人於9日申訴 人大覆函:已啟動新司法解釋制定工作

人大常委會回函稱 最高法已啟動新司法解釋制定工作

“鸚鵡案”當事人王鵬的代理律師斯偉江、徐昕曾於2017年10月30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司法解釋進行審查的建議書。

建議書中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37號)(以下簡稱“《解釋》”)第一條規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該《解釋》將“野生動物”與“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同等對待,超出了最高院制定司法解釋的權限範圍,超越了我國加入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的保護標準,也與現有法律的規定相牴觸,是違反罪刑法定原則的擴大解釋,請求貴會對該司法解釋進行審查。

記者瞭解到,6月27日,斯偉江律師收到了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規備案審查室的覆函,覆函中稱:“我們依照立法法第九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了研究,將審查建議函告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覆函表示,已經啟動了新的野生動植物資源犯罪司法解釋制定工作,擬明確規定對於涉案動物系人工繁育的要體現從寬的立場,以實現罪責刑相適應,確保相關案件裁判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斯偉江律師表示,全國人大行使立法法和人大監督法職權,對兩高司法解釋進行備案審查監督,很難得,對提出申請的公民有回覆,也很難得!

“鸚鵡案”當事人王鵬的另一位代理律師徐昕教授則表示,他要感謝王鵬和任盼盼,夫妻倆持續關注動物刑事案件司法解釋的修訂,倘若新的司法解釋出臺,部分馴養繁殖的動物不視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規定,不妨稱為“王鵬條款”。而全國人大法工委的積極回應,也將激勵我們繼續向其提出立法的合法性審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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