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从七品县令调任七品监察御史算是擢升吗?为什么?

赵燕云


恭喜题主!明代七品县令调任七品监察御史,当然是擢升。

七品县令管什么

首先县有大小,地有要轻,明县令有正七品和从七品,也有六品的。县令是一县最高长官,单位越小,职责越杂。

一县之刑狱诉讼、民政、财政、治安、徭役、赋税等,包括地方教育、民风教化都要管,甚至可能的军事管理和训练,都在县令管辖范围。

监察御史管什么?

看“监察”二字便知,它不好惹。相当于今天纪检委,监察百官,巡视地方,监管县郡违法乱纪,刑狱错误,甚至礼仪风气等,总之,监察御史认为不合适的,他都管,但远不止这些。

明代设都察院,下设都御史、副都御史和监察御史,全国13道监察御史,监察范围上到总督巡抚,下到地方县官。监察御史甚至有权调查六部重要文档,审核重要命令,可直接上书皇上。

如浙江道监察御史张经,还曾打倭寇,剿地方叛乱,是个厉害角色。

监察御史都是皇帝亲信之人,替皇帝监督大小官员,身负严肃的事,不好对付,二品大员也得给他们面子。他们可以举报劣官,自然也可以对上夸夸有才有德的官员,可见威力之大...

监察御史品阶和知县相当,但权力和地位大多了,他们是京官,皇帝和朝廷大员熟悉,如钦差巡视,话语权更重,实力更强,关系更硬,前途更好。

县令虽是一县老大,也只能管自己一亩三分地,运气不好任职穷乡僻壤,谁还能记得你这个知县大人,捞点油水也不容易。

所以,无论权力、地位、人脉和前途,县令都无法和监察御史相比。


上弦月A


明朝是个皇帝不爱当家的朝代,不管是万历、天启还是崇祯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都不爱当家,即便当了家也什么事都要看下面官员的脸色。即使是刚愎自用的崇祯,想跟后金议和,派兵部尚书陈新甲跟敌方接触,后来不慎泄密,崇祯一国之君竟然不敢担责,把陈新甲干掉当了替罪羊。


可以说明朝皇帝的窝囊是无人能比的,究其原因就是言官权力太大,什么事都要指手画脚,连皇帝都惧怕三分,而言官的主要成员,就是御史。

这个职位的官职虽然说只有七品,跟县令平级,但是却可以直达朝廷,职能像是纪检委,又像是巡视组成员。

涉及地方的很多案件,不用上报,他们自己就可以拍板,他们还有一个叫人羡慕和恐惧的职能,那就是弹劾。

尤其是涉及到皇亲国戚、地方大员的要案、大案,他们可以到皇上那里直接弹劾,不算越级。

不管涉案人员官职有多高,他们都不放在眼里,以至于在明代,无论是谁,都会对御史闻之色变。

秦始皇的时候就设立了御史一职,汉代把它发扬光大,到了两宋,御史更加吃香,从监察朝廷大员到监察地方小官,无所不能、无所不包。

朱重八当了皇帝后,因为胡惟庸案,对宰相这个职位恨之入骨,公开将其废除,皇帝更加独断。后来实在扛不住这么大的工作量,就设立了内阁。

但内阁的精力也有限,朱皇帝就对御史委以重任,把反腐倡廉的重担放到了御史肩上。

而且朱皇帝们还会三权分立,大理寺、刑部和督察院三者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确保政务和案件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督察院的一把手叫做左都御史,这个官职比较大,是正二品。

左都御史下设有监察御史,职责就是满世界巡视,实行地区包干,一个省由三个或者五个御史负责,全国一共有十二道御史。

监察御史的具体职责是不同的,巡视的内容监管的对象也不一样,下面又做了细化处理。

根据巡视的内容不同,还可以细分,比如专门到基层巡视的叫巡按御史,负责巡查盐务就叫做巡盐御史;专管巡查漕运则是漕运御史。

巡按御史是挑大梁的角色,巡视频率最高。

巡按御史的官职的确微不足道,说白了就是七品芝麻官,跟知县一个级别。

但是巡按御史级别虽低,但职能范围却不小,真可谓秤砣虽然小,放到度量衡上就能压千斤。

关于巡按御史的职能,明史上是这样论述的:

“代天子巡狩,所按籓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当这些巡按御史到基层的时候,县官都要屁颠屁颠举行欢迎仪式,安排到最豪华的宾馆接待,还有美酒佳肴和标准的服务员伺候,说不定还要送名贵纪念品,丝毫不敢怠慢。

万一地方官不小心得罪了御史,极有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特别是做了亏心事,害怕鬼叫门的地方官,更要处处小心,如坐针毡。

巡按御史如果不开心,至少可以不上报你的良好政绩;他们如果开心了,还可以把你的劣迹隐瞒不报;报告和不上报,全在他们一念之间。

而且担任巡按御史的官员,很少是老油条,很多是不懂官场潜规则的愣头青,没有资历,但初生牛犊不怕虎。

因此说地方官员看到七品的御史就像老鼠见猫,西门庆见到武松,镇关西见到鲁达,恨得要死,怕得要命。

而且明代皇帝害怕自己御史跟地方官同流合污,蛇鼠一窝,经常轮换,一般只担任一年就换地方了。

这样下来,地方官好不容易腐蚀了一个御史,结果没办几件事又换了一个生面孔,还要重新巴结。

明代嘉靖年间,有一个特别牛的御史叫王仪,此人是个软硬不吃的愣头青。

在嘉靖七年(1528年)奉命巡按陕西时,发现秦王府是地方一霸,名声很坏,欺男霸女的事没少做。

王仪得知后毫不含糊,要求秦王府痛改前非,还通告朝廷。

王仪来到河南后,听说赵王府辅国将军朱祐椋在当地为非作歹、干尽坏事,比秦王还过分,于是他就到嘉靖皇帝参了朱祐椋一本,惹得龙颜大怒,最后朱祐椋被剥夺爵位,贬为庶民,投入大牢。

从此这个王仪得了个外号“阎王”,江湖闻之色变。

原则上讲,知县、御史只是分工不同,没有级别高低。知县是负责一县行政的,御史是负责纪律检查的,只有监督权,没有领导权。

明朝的县官按照管辖县的面积大小人口多少,把县分为上中下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六万石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已并为正七品。”

但不管你是几品,巡按御史来了你就是次品,清正廉洁的县官日子还可以,贪赃枉法了照样把你搞成废品。

所以说,巡按御史实际上比县官厉害。

县官表现好的,可能会被提拔当巡按御史;巡按御史表现好的,不会去当县令。

不过真正有作为的县官,他的人生目标是拜相封侯,区区巡按御史也是不入自己法眼的。


历来现实


表面看起来,明朝从县令(知县)调任监察御史,虽然品级没变,甚至待遇还更差了些。无论是都察院监察御史还是道巡按御史,都是搞监察的,都是拿死工资的清水衙门,不像县令虽然官阶小、品级低,但主政一方,实权在握。


但是这性质可不一样了,因为监察御史是明代的进士知县们仕途升擢,从地方到中央的关键“捷径”。

从“县令”到“监察御史”,必须有三个硬指标。

首先,资历必须进士、举人。不是进士、举人,是县令也没用。

其次,必须担任过两任知县及以上,才有资格。

再次,必须迅速地在职内干出成绩,也就是要有成绩。

因为正是因为监察御史权力实在太大,可以监督的部门太多。加上明朝的御史言官可以风闻奏事,所以品级很低。


朱元璋废了御史台后,组建了都察院,还设置了百十来个道巡按督查御史。可以说把中央六部和地方全都“监督”起来了。

至少一开始,监察御史,都是明朝皇帝相对信任的人。明朝县令迁监察御史的官员很多。

比如明朝天顺年间(明英宗复辟后的年号)的刘必贤,进士出身,在浙江诸暨和南城担任过两任县令。因为施政惠民,广受好评,也就是说干出来业绩,才有资格被朝廷征调回京,担任了监察御史一职。因为又干得好,所以没干多久,空降衢州当知府去了。


所以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来,进士出生,两任知县,职内成绩,这是迁御史的基础资格。所以“监察御史”很显然比“知县”值钱。

很多知县干了一辈子,光知道柴米油盐,一辈子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政绩,在任上走到头的也多了去了。但是跨过监察御史这道坎,到中央做官也好,再回到地方也罢。必然有质的飞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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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是一方的父母官,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虽然从品级上也是七品,但是无论从职责还是职权都比知县要高。

明废御史台设都察院,通掌弹劾及建言,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又设十三道监察御史 110 人,为正七品官,分区掌管监察,称为“巡按御史”。

巡按御史被称为“代天子巡狩”, 大事奏裁,小事主断,官位虽不高,但权势颇重。


这样说太概念性,举个实际的例子。

大明宣德年间,有个御史叫谢瑶,他在荐举文书上把被推荐人的名字写错了。奏疏呈给皇帝后自己发现错误,于是又和皇帝自我检讨,要求改正。


宣德皇帝就给吏部做了个批示:“古人奏牍皆存敬慎,石庆书‘马’ 字缺点,惧及死,今荐贤不知其姓,岂能知其才?岂称御史之职?”皇帝认为你一个御史举荐人把姓氏都搞错了,不配干御史了。那怎么处理的呢?

谢瑶贬为交阯大蛮县知县。


从这个处理结果中,很直观的可以知道,御史比知县要重要,所以明代从七品县令调任七品监察御史算是擢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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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要看怎么分,从品级上说七品县令与七品监察御史是平级,但是实际情况上不同又有区分。

首先我们要明白明代监察御史和县令各自的职责和权属范围。

县令的职权

在无数古装剧的熏陶下,我们都熟悉这么一句话:“破家知府,灭门县令”。

可见县令手里的权力是很大的,足以让人破家灭门,而在明代县令的正式称呼应该是知县。

七品知县属于是明代中等县的最高长官,军政一把抓,县里事无大小都是由他说了算,所以知县又被称为父母官,他们是直接面对老百姓的。

但是,知县是地方官,在地方上足够威风可到了朝廷上就是微末小官了,皇帝可能连他的名字都叫不上,毕竟全国的知县可有上千人。

普通的县令可能终其一生也没有调入京城的机会,面圣的希望更是渺茫,所以在朝廷上的话语权基本为零。

监察御史

监察御史听起来就十分威风,比知县有面子多了,但其实他们的品级跟大多数知县是一样的,都是七品。

但是,知县是地方官,而监察御史是在朝廷中枢都察院所属的,明代都察院的监察御史总数只有110人左右,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

七品知县调任七品监察御史是擢升吗

古装剧中那些八府巡按、巡查御史等等,说的都是监察御史,他们下到地方上就是钦差的身份,见官大一级。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明代七品知县调任七品监察御史的确属于擢升。

但如果是一心只想做实事的官员那就未必了,毕竟知县是政务官,做实事,能够直接给老百姓改善民生的;

而监察御史是事务官,靠打嘴仗的,所谓风闻奏事,一点蛛丝马迹就可以上本参奏弹劾官员,整顿吏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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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从七品县令调任七品监察御史算是擢升吗?为什么?

首先我们了解明代的县令,明代县令称作“知县”,县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县知县为从六品,中县知县为正七品,下县知县为从七品。

知县有权利执行掌握一县之地的的刑法,财政,粮食,法院、公安局、征收赋税、各种徭役、 教化引导百姓就业,等各种职业。比如当地有军队,就兼并兵马都监或监押,兼管军事。同时设有县丞(副县令)、主簿(财政局局长)等官员辅佐。其中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中的政事,主簿管理全县的钱粮和税收还有户籍等。

我们在了解下明代七品监察御史,监察御史,中国古代官职的一种,监察使是隋朝设置。监察御史分道(也就是我们现在的省级行政单位)负责,因而分别冠以某某道地名。监察御史不仅可对违法官吏进行上奏弹劾,也可由皇帝下答直接审判行政官员之权力,并对府州县道等衙门进行实质性监督,也可以在监督察看过程中对地方上行政所存在的不良反应进行上奏。防范官员侵害人民权益,或者使得其成为贪赃枉法的贪官污吏。和现代的世界各国的督察处、反贪局等类似。

为什么说是擢升呢。

1.在明代当一位就是上县的县令,在京城之地,各种权贵勋爵一大片,县令就是微末小官,人人都可欺负,还有经常当各种替罪羊。在不是京城等繁华之地的县令,尤其是边疆之地的县令,自民风彪悍,同苦潦倒,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在古代一点也不为过。在那些地方当县令,还有生命的危险。监察御史就不同啦。检查御史有很大的权利,是在明朝的时候有闻风听奏的权利。有一些小御史,在朝堂上,因为一些利益原因经常死鉴,因为监察御史都是一个利益团体的,经常的皇帝下不了台。比如说明朝天启年间的帝师孙承宗,因为奉承过魏忠贤,已被划分到阉党之列,后经过御史死鉴,被拿下官职,回乡种田。

所以从七品县令擢升到七品监察使绝对是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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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御史是明朝正七品的言官,隶属于都察院,正七品。其主要职责是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监察系统的官职,类似于现在的中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的处长。

明清废御史台设都察院,通常弹劾与建言,设都御史、副都御史、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因而分别冠以某某道地名。《新唐书·百官志三》:“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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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县令在明朝的时候叫做“知县”,同时也分为了三六九等,第一等的知县为“上县知县”,是从六品;第二等是“中县知县”,正七品;第三等是“下县知县”,从七品。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明朝的官阶制度,除皇帝外大致是分为了九个品级,然后每个品级下面又有一个“从级”,我们平时所说的九品芝麻官其实也不是最小的,还有比它更小的“从九品”以及未入流的官员,未入流的一般就是儒学正和教谕之类的。


那么下面我们来回倒问题本身,那么从七品的知县调任到七品的监察御史算擢升吗?我认为是算的,这和官阶的大小其实关系不大,而是看具体负责的什么事情,换句话来说就是看你的权力大小,七品的知县是县里的一把手,全县的刑名钱谷以及其它乱七八糟的事物都是由知县执掌的,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封疆小吏”。

监察御史干什么活呢?其实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官职,他没有入朝堂正门的资格,只能从侧门走,而且没有重要事还不能去朝廷,这监察御史算上副御史明朝的时候也仅有一百一十人,就是这一百一十正七品的官员却让百官忌惮,这里我们就要讲到监察御史负责的职务了,其实我们从字面意思上就可以理解的差不多,监察御史嘛,监察谁呢?监察各地的官员,和我们现代的检查机构负责的如出一辙,看到这里我想大家都已经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了,知县掌管一个县的所有事物,而监察御史就是用来管知县的人,但监管的对象不限于知县。





之前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说“京官高两品,是监察再高一品”,同样,这句话到现在同样适用,明朝的正一品有很多没有实质职务的官职,比如太师、太傅、太保之类的,正一品官,但却没有实质性的权力,只能教书,但同样,虚职也有虚职的好处。


历史伶俜者


引言

明代官僚体系里面县令和御史都是七品官员,县令是行政官员,御史是监察官员,按当今政治发展的趋势来看,行政官员的权力越来越大,但是在明朝,掌握监察权的御史从事实和制度上都是要高于七品县令。

御史和县令出身不同。

明代的新科进士与唐代不同,唐代的新科进士考中以后还需要参加吏部组织的考试,只有通过这一关才可以正式做官,明代新科进士只要考中,立刻授官。

《明史·职官》记载:“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

新科进士根据成绩可以授予以下几等官职,

  • 第一等,状元、榜眼、探花,庶吉士能被授予翰林官(考试成绩最优异)

  • 第二等,中央官职如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考试成绩第二等)

  • 第三等,地方官职推官、知州、知县(考试成绩最差)

从这里我们看到知县一般是成绩比较差的进士,而御史是考试成绩相对好的进士,由此也决定了御史要比县令清贵。

而且明代规定御史必须是进士,而县令可以是进士也可以是举人、监生。进士可以做御史也可以做县令,举人、监生只能做县令,我们知道在明代科举出身考中进士的人最受当时人们的看重,也最容易获得提拔,像举人,监生都是科举的残次品,不合格产品,从御史和县令的出身我们可以看出,御史的出身高于县令。

御史是由考试成绩比较好的人充任,县令是由进士成绩比较差或者根本考不中进士的人充任,所以能当上御史肯定是一种擢升。

御史有监督、考核、举荐地方官员的权力。

县令作为地方官员,御史有监督的权力。都察院依照全国的省级行政区域把全国分为13个道,每道设置数名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每五年有一次到外地巡视的机会,这时的御史称为巡按御史。

《明史·职官》记载:“”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籓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从这段记载中我们看到巡按御史到了地方相当于钦差大臣,可以监察地方官员,这样就从制度上规定了县令在御史下面,而且明代还规定巡按御史在地方巡查期间,查到五品以上官员有劣迹,写明罪状,由皇帝施以处罚,六品以下官员劣迹明显由巡按御史直接拿问。所以作为一个七品县令很害怕御史。

御史有考核县令的权力。明朝对地方官员的考核称为“大计”,每三年考核一次,考核分为三个等级“ 称职”、“平常”、“不称职”,根据这三个等级会有相应的奖罚:升迁、原地不动、罢官,考核地方官员由吏部和都察院主持,御史参与期间,因此御史有了决定县令升迁、荣辱的权力。

御史对地方官员有举荐权。明末御史侯恂,在京察时发现福建邵武知县袁崇焕是一个人才,于是向天启皇帝上书进言,最终袁崇焕被任命为兵部职方司主事(六品),后来袁崇焕被派往辽东,取得了宁锦大捷,成为抗击后金的第一人。知县和御史都是七品,因为御史有为国家举荐人才的权力,因此御史地位高于县令。

御史直接对皇帝负责,县令是对知府、布政使、吏部负责。

御史虽然隶属于都察院,但是御史有直接向皇帝上书的权力,且御史的升迁由皇帝来决定。因此御史的前途由皇上来决定。

如洪武二十六年(1392年)凡科道考满,监察御史从都御史考核……监察御史系风纪之司,任满黜涉,取自上裁”。

而县令作为一个地方官员,在地方上要受到知府、布政使、巡抚的管理,在中央要受到吏部的管辖。所以御史离皇帝非常近,容易提拔。县令离皇帝非常远,皇帝比较忽视县令。

从本质上看,御史是中央官员,县令是地方官员,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中央集权体制,中央严密控制地方,因此御史要比县令重要。

御史升迁比较快。县令升迁比较慢、也比较困难

嘉靖时,七品基层御史胡宗宪在检查浙江抗倭军务时,一下子直接提拔为四品右佥都御史,并巡抚浙江,后来成为东南总督,剿灭倭寇。假如当时胡宗宪是一名县令,不可能一下获得这么快的提拔。因为地方官员要经过三年、六年、九年三次考核。假如第一个三年你称职,最多也就是升为一个地级市的官员。因此你从县令转为御史,说明你就有机会获得更快、更高的提拔。


结语

御史因为出身比较好,而且直接在皇帝领导下工作,容易获得提拔的机会

县令出身不是太好,且考核年限比较长,受到上一级部门的监督,升迁比较困难。

御史对县令有考核,监督、举荐的权力,因此某种程度上形成了县令对御史的隶属关系,上下级关系。

因此在明代,假如你由县令转为御史,虽然是评级调动,但是意味着更多、更快的升迁机会,意味着你已经进入了最高统治者的眼中,很可能在之后的某件事情符合皇帝的心意而得到提拔。


麒麟阁论史


通常在古代来讲,官员的升迁意味着它品级的升高,就像从七品县令升到五品知府。不过有时候,在官场上也会发生一些特殊情况,现在有些人比较好奇,依据明朝的官员制度,就是从七品县令调任到七品监察使,这种算是升官吗?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讲,真的不能算是升官,属于平调。不过这两个官员,他们管理的范围不一样,自然责任也就不同。7品县令属于一个县的“父母官”,就是管理这个县的一些行政事务。


而监察御史是明朝正七品的言官,隶属于都察院。这个官员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纠察百官的行为。虽然两者都是七品,不过因为监察御史起到一个很好的“监督”作用,所以县令见到他们,难免有些惴惴不安的想法。对于这些“青天大老爷”,也是礼让三分,希望他们不要针对自己。所以两个官员职能也是不同,管理内容是不同的,自然也不存在升迁或者贬官的说法。

如果发现地方官员,有任何不法行为,监察御史可以直接弹劾。在明代的时候,甚至发生了监察御史把“大官”拉下马来的事情。这个职位,如果到了现在,相当于一个监察系统的官职,有些酷似于现在中纪委第八纪检室的处长。

当然在明朝的话,监察御史的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奉皇帝旨意,巡视各个地方。坦率来讲的话,他们是皇帝的“代表和化身”,也是皇帝权力的延伸。平时皇帝的职责范围,可以说是非常的繁重,按照当差的范围,还分为专差和暗差。
平时巡查工作范围可以说是比较的广,包括军队,学校,还有各级政府官员,司马,漕运等。基本上包罗了,国家各种部门。这种可以说是比较独立存在的,基本上不受各级官员的管辖,直接听命于天子。虽然是七品官,但是因为职责比较大,所以很多人一直认为他们的权力比同级官员高,其实这话也不全面,毕竟每个负责的职位不同,也就不存在谁高谁低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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