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擋住他的路,他持刀將對方刺傷

安順男子唐某騎車路上發現有人擋住去路, 喇叭示意對方讓道後,見對方未能及時離開。為此,唐某一怒之下持刀將擋路人刺傷。近日,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唐某有期徒刑3年零六個月。


2018年9月16日23時許,唐某騎車準備從安順市西秀區東關辦一小區後門駛入時,見劉某與熊某、曹某等一行人六人走在其前面,並堵住通行道路。
為了示意對方讓道,唐某一直按喇叭提醒劉某等人讓路。但劉某等人並沒注意導致沒有及時給唐某讓路。
隨後,唐某與劉某發生口角。期間,劉某在朋友熊某、曹某等人的拉勸下往其居住的8棟樓方向走。
見劉某離開,唐某一怒之下持刀衝到劉某處,將對方腹部刺傷,致使劉某左下胸壁刀刺傷進入腹腔致胰腺部分斷裂、脾下極部分裂傷、脾靜脈斷裂、胃後壁裂傷,腹腔積血達3000ml,行手術治療。
經鑑定,劉某之損傷為重傷二級。
2019年5月9日,公安機關民警在安順市西秀區北山小區門口將唐某抓獲歸案。

經法院審理後認為,唐某與他人發生矛盾後不能正確處理,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被害人成重傷二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都市新聞記者 楊媛媛

校對 黃盈瑩

編審 廖波 石雲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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