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全额出资买的房子,现在的房产证是儿子夫妻的名字,他们不孝顺我们能要回房子吗?

手机用户72244063236


感谢您对北京得众法律的关注,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首先,父母全资购买的房屋,写儿子夫妻的名字,表示父母将房子赠与儿子、儿媳。

其次,根据《合同法》赠与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房产属于不动产,自登记发生物权效力。既然已经写了儿子、儿媳的名字,表明房产的所有权已经归儿子、儿媳所有。因此,父母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最后,但是也有例外。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综上,即使父母已将名字写成儿子夫妻的名字,但是由于不对您履行赡养义务,您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

点击头像,关注北京得众法律,私信咨询,专业的法律维权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得众法律维权


我们全额出资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儿媳的名字。他们不孝顺我们能要回房子吗?我认为是不可能的。

房屋的产权归属,是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法律依据的。既然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儿媳的名字,那么他们两个就拥有对房子的所有权,与你是没有关系的。

你当时拿出全款买了房子,却写成了儿子、儿媳的名字,如果没有其它条件约束的话,应该属于无条件、无偿赠予。自愿给了人家的东西现在反悔想再要回来,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吧。

第一,要证明你的赠予无效。这就需要你拿出儿子儿媳强迫你无偿赠予的事实根据,说明你的赠予是在他们的强迫下不得已而为之,从而撤销赠予,将房产要回。

第二,你所出的购房款为借款。如果你能拿出儿子、儿媳的借条等能够证明买房子的钱是借给他们的,而不是赠予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将借款要回来。如果无法还借,可将房子做为抵押。

第三,证明你的赠予是有条件的。如果有合同或有人证的口头协议,这个赠予是附加了条件的。如果儿子儿媳违背了这个协议,则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撤销赠予。

本人非法律界人士,此种方法是否可行,望咨询律师为准。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子女的名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赠与行为。

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赠与受赠人,且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合同。在双方达成合意,双方之间便形成了赠与合同。

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一般就不可以撤销赠与了,但是也规定了特殊情况下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父母购买了房产,现已经登记在子女的名下,实际上是视为赠与财产已转移了,因此该赠与行为不能再任意撤销了。

附义务赠与

如果是附义务赠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三种之一情况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借贷

如果父母能够证明该房产房款是子女借的自己的钱,则可以考虑借贷关系的民事诉讼。


律师说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证据的情况,因为从题目的描述来看,父母想要要回房子,意味着想要证明房屋的产权是父母的,而不是现在的登记产权人夫妻的,这个难度是比较大的。

因为按照我们国家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物权的归属以登记为主,说白了就是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优先认定为是谁的房子。如果你认为不是,那么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是实际的产权人,否则很难推翻房产证的效力。

至于父母所说的房子的出资全部是由父母出的,那父母也仅仅是涉及到债权的问题,也就是说,父母你可以往回要钱,但是不能往回要房子。

那么钱能不能全部要回来呢?这还需要看进一步的证据。首先父母要有证据证明房屋的出资确实是有父母出的,这是第一点。第二点,你要证明出资的性质是什么?因为出资有两种性质,要么是赠予,要么是借贷。如果是赠予的话,意味着你是自愿白白给人家的,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往回要的。如果是借贷,那么你需要拿出相关的借据,证明当初你们之间是债权关系,现在你可以往回要。

如果没有相关的借条,也无法证明当初是属于借款的性质,那么很有可能会默认为属于赠予,这种情况下要回钱的可能性是不大的。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

所以出现这样的纠纷,建议当事人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律师,我们会在专业范围和经验范围之内,为当事人设计最佳的诉讼方案,争取挽回最大的利益。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好像不能呀,都过户了怎么要回来。

不知道他们不孝顺到什么程度呢,是不听话呢还是不管不问呢还是不给吃喝呢还是打骂虐待呢,如果只是不听话,就算了吧,睁只眼闭只眼。不管不问的话也可以忍忍,自给自足丰衣足食嘛,就当白养活这儿子,给国家做贡献了。如果是克扣吃喝甚至虐待,那就不能忍,告他去,法律会支持你们,让他们赡养。。不过房子还是要不回来了的。。

能给他们买房子,说明还是有点钱的,个人觉得吧,不孝这个罪名还是别急着扣的好,有时候话赶话,两方都不够冷静,说了一些过激的话,做了一些过激的事情,作为父母要意识到,孩子再不好也是自己养的,这是典型的自作自受。所以不能急,耐心一点,等双方冷静下来,等时过境迁,等孩子长大。。更没必要收回房子让事件升级。对孩子犯下的错误,最应该反思的是父母,最应该原谅他们的也只有父母。。

不要急着惩罚孩子,让他们去吧,自己好好保重身体,安排好自己的晚年,等待他们回头。


流浪的雪夭


看到此问题,估计作为父母,生活不如意,有些寒心!

从亲情角度讲,父母将自己一生的积蓄拿出为子女买房,儿女理应对父母尽孝心,但孝心的标准是什么?父母的感受各有不同!

中国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一生基本为儿女而活着,但仍然有一个经济学原理,等价!为儿女的付出的回报就是儿女的孝顺,也就是儿女对父母付出的回报!


回到本题,父母全款出资是赠与还是借贷?

父母出资时,是如何想的,借他们还是给他们?

对于资金而言,如果是借,那么就只有债权的关系。问题就只有什么时候还?如何还钱的问题;

如果是赠与,《合同法》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不能撤销;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那么,父母答应给钱,给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给之后则不可。

房子是谁的?可否要?

依据题主所言,父母出全资买的房子,现在的房产证是儿子夫妻的名字,这个房子是谁的?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子登记在儿子夫妻名下,即为他们的房子,与父母无关。

题主的情况能要回吗?不能!

那怎么办?可以要钱。如果没有赠与文书或记录,可依据付款凭证,让他们还钱!这样做,或许作为父母,心里能平衡些!


童律师会客室


从法律上来讲想要回房子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国不动产已登记为准,现在房子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属于儿子儿媳的财产,除非老两口能够证明当时是采取的证明买房,但需要有借名买房的协议,实际出资证明、实际居住人等等条件。

如果是以借贷关系到法院起诉要求儿子儿媳偿还所出的购房款还是有一定的可能要回当时的出资。

但是这种方法需要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出资的资金是属于借给儿子儿媳用于购房的,不光要有出资证明,还要有借条或者能证明是借款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实现起来难度较大,毕竟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想到会出现现在这种事情。

所以还是希望您可以和孩子好好的聊一聊,毕竟母子、父子之间血脉亲情,也看看是不是之间有没有误解或者隔阂。


东友律师团


当老年人的老了有时候会糊涂,首先你要弄清楚你想要达到的目的。才说干什么,怎么干。我帮你分析。1 ,想不认儿子了,并且完全有能力不需要他将来照顾你们?如果是,那就不顾一起只管自己高兴的干!2,如果是想出气,教育他们。更多滴是冷处理,以后再说。3,房子是肯定收不回来了。想减少损失,只能维持关系,用其他方式要回来,比如投资需要,或者其他。不然呢?又要不回来,还得罪小两口,万一真的不孝顺,将来依靠他们时还要低三下四?一头都沾不上,何苦要闹?

话说回来,自己的孩子,有啥法呢?养儿就是还债。都委屈了大半辈子,相通点,命都可以丢,何必在乎这一时之气?过段他们也会思考的。关系会慢慢改善的。祝你开心!


1说再见1


房子要不回。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你出的购房款,你可以要回购房款。


龚老师\n


你们所说的“不孝顺”,在法律上称“不尽扶养义务”。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第一、老人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子,房产证登记的是儿子夫妻的名字,这套房子在法律上被视为是老人对儿子夫妻二人的赠与。

第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同时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三、你们需要证明:购买该房是你们全额出资、证明你们父子身份、证明儿子不尽抚养义务,同时在他们不尽抚养义务严重情况出现后的一年内,你们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你们对儿子夫妻的赠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