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前男方買房只寫女方名字的事情,你怎麼看?

大城小衛


婚前男方買房只寫女生名字這件事,我有以下觀點:一,男方對女方絕對的信任,而且男方是想和女方全心全意生活的;二,男方想要給女方絕對的安全感。 很多女性認為,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前買房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產,即使以後和男方離婚,房子也是個人的,其實不能一概而論,如果男方保留買房資金證據,能夠證明房子是由男方出錢購買,那麼離婚時還是要返還男方資金的。


菜鳥韓梅梅


現在人越來越精。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結婚了搞什麼AA制。說實話我70後。還沒結婚就你防我我防你。其實做為一個男人就應該有男人的大氣。一個女人肯與你結婚肯定也是想好好過一輩子。就算離婚一日夫妻百曰恩。財產肯定一人一半沒得說。不過在農村就沒有分房子一說。農村房子沒人買。反正像我結婚我自己工資卡都沒見過。一隻老婆拿著。有多少錢存那裡都不知道。老爸老媽在農村說不要我們在城市買房。老婆直接拿錢給老爸要他在農村修。對老爸是決對的信任。對我到是防了又防。


鄉巴佬闖廣東


關於婚前買房寫誰的名字,我覺得應該屬於雙方意願的,如果女方要求的話那就要想清楚了,沒結婚前凡是超出自己給女方花銷的範圍必有妖,如果是男方自己提出,我覺得是男方想給女方一些安全感,而我個人覺得兩人相愛房子誰的名字不重要,比較老是想著離婚後房子歸誰這就是一個病句,也不要結婚,還沒開始就想結局這本就不負責任,所以對我來說寫誰的都不所謂,都不在一起了我還要你房子有什麼用,在一起了房子是誰的名字有什麼問題,都是一起住,所以男方出錢就寫男方名,一起出錢兩方一起寫,誰也不要想著去佔誰便宜,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


愛美大雲


我認為婚前買的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婚後買房就必須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如果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那不公平,我是這樣認為


hong紅豆


我覺得不好!我覺得寫兩個人的名字比較好!


馮小莉省錢達人


這種問題很難說清楚,個人看法是現在的女人都很現實,如果太過於計較,生活下去也沒多大意義,她能死心踏地的跟你過一輩子就不置於把房產證寫誰的名子。


戀上你樹葉


千金難買願意,只要男方願意,誰也管不了。


人生若只如初見lyl


無所謂,一起過是倆人的財產。

離婚,只要有證據,女人照樣拿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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