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作者善於千里伏線、映帶萬里,顯示了純熟至極的寫作技巧。同時,擅長託物比興,巧妙使用暗示象徵手法,使得措詞多有言外之意,情節忽明忽暗,含蓄蘊藉。二者結合的一個突出表現就是關於巧姐和板兒因緣的設置。
相關情節出現在第四十一回:“櫳翠庵茶品梅花雪 怡紅院劫遇母蝗蟲”。
話說賈母設宴招待二進大觀園的劉姥姥,飯後早有丫頭呈上點心,賈母、薛姨媽和其餘眾人方略微嚐了一嘗,劉姥姥與板兒倒覺著新鮮,吃了不少。忽見巧姐(文稱“大姐”)的奶媽抱著巧姐來,而巧姐呢,手中早抱著一個柚子玩耍,她看到與自己年齡相仿的板兒手中抱的卻是黃澄橙的佛手,便不免伸手要玩。於是眾人忙將大姐的柚子與板兒的佛手換了換。
似乎生怕讀者讀不懂這個情節,脂硯齋在這段文字中多次批示提點。主要意思就是說巧姐和板兒,互換手中之物,其實是為後面情節作埋伏鋪墊,還順勢解釋了柚子和佛手的言外之意——柚子為“香團之屬也,應與緣通”,而佛手“正指迷津者也”:
這幾條批註雖然從情節和象徵意味兩方面說明了作者設置“小兒玩耍”情節的妙用,對讀者有醍醐灌頂的啟發作用。不過,為什麼偏偏是柚子和佛手而不是別的什麼能夠牽起巧姐、板兒的因緣?這就需要我們作進一步的思考了。
如脂硯齋評語所示,主要是因為柚子和佛手能引發聯想——柚子與“緣”通,佛手能指迷津。但為什麼柚子“因“香團之屬”,就“應與緣通”?佛手,為何就能“指迷津”?可能因寫批語受原著紙張留白的限制,脂硯齋似乎還沒有把話說透啊!
現在咱們試著把這句話說得更透徹點。
先說柚子。
柚子又名文旦、香欒、朱欒、內紫等,脂硯齋所說“香團”,音近於“香欒”,再加上原文“這柚子又香又圓,更覺好頑,且當球踢著玩去”的記述,說明古(原文)今所指確為同一事物。
至於為何“與緣通”,脂硯齋似乎不太肯定,所以用了一個“應”字,可見有推測揣摩的意味。
我個人以為,“香團”之“團”之所以與“緣通”,這中間必定有可以通的橋樑存在。
哪些可以算作這些橋樑的建築要素呢?
第一,由“香團”(香欒)之“團”,可以聯想到“團圓”之“圓”,再自然引出與“圓”同音之“因緣”之“緣”字。脂硯齋肯定是看到了作者的全部原稿的,知道了巧姐與板兒後來成就了一段因緣的,所以才有了上面的推測揣摩。
第二,進一步來說,從柚子的自然屬性出發,不難聯想到它的象徵意義。
柚子作為秋天大量上市的南方水果,其外形渾圓,作為中秋節的時鮮水果,有的地方稱其為“團圓果”;另外,“柚”音通“佑”,還被人們寄託了吉祥庇佑之義:
再看佛手。
板兒拿在手中玩耍的這個玩意兒,自然不是像佛手的玉石擺件之類的東西,而是實打實的佛手果實。不過,這種果實因外形似手掌向上、五指張開的佛祖之手,顏色呈鮮潤的黃色,一般作為裝在盤中賞玩的擺件(當然,藥用價值較高),一般是不作為食用之物的。
這一點可以從《紅樓夢》第四十回探春的話中得到印證:
這個佛手,在下一回就換給了巧姐。
佛手之所以能指點迷津,一則是其果實象形,二則即便不知道佛手果實之形,也可以“望文(知音)而生義”。 這一點應無需贅言。
作者用這個情節暗示,到最後賈府敗落之時,巧姐因“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造孽,流落在煙花巷,指點其迷津,渡其脫離苦海的正是板兒和劉姥姥。
類似的情節在央視版的電視連續劇《紅樓夢》裡得到了體現。
接下來方有了劉姥姥“召大姐”的情節,成全了巧姐和板兒的一段因緣,這樣巧姐得以在民間過著一種平凡的鄉村生活。——第五回巧姐判詞暗示的內容得以表現出來。
應當說,巧姐的這種命運,在十二釵中應當是很好的了。看其他人死的死,遠嫁的遠嫁,出家的出家,死守(空閨)的死守,真是“一場歡喜忽悲辛,嘆人世終難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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