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發工資是押一個月工資,即下個月底發上個月工資,你還會幹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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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想說的是,目前基本上只要本月底前能發上個月的工資基本上都是可以的。

具體可以看你們所在地的工資支付的相關法律規定。拿深圳來說,規定每月7號發上個月工資;如公司遇到一些原因無法及時發,則可以延長5日,也就是每月12號發上月工資;若是公司遇到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則可以延長15日,則每月22日發上個月工資。

而很多地方直接規定只要在單月月底之前發放了上個月工資就沒有問題。

對於員工來說,根據公司約定的發薪日,通常說“公司押幾天工資”。當然,對於公司來說,越晚發工資,對公司越有利。但公司在發工資時也會遇到考勤和工資核算的時間。

所以,問題中說到,公司發工資是月底前發上個月工資,如果這個公司能夠做到每月都準時發且不亂剋扣工資的話,那也算是沒有拖欠工資,現在的員工最怕的是公司一拖再拖不發工資。說句開玩笑或者諷刺的話,這樣的企業也算良心企業了。

所以,這樣的企業,是否繼續幹下去,不應僅僅從發工資的日期來判定,重點是要看這家企業的文化氛圍、規章制度、老闆等方面再來決定是否繼續幹下去。再說直白點,只要把老闆的為人看準了即可,只要老闆好,其他的根本都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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