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記!!!小額借款千萬不要借給外地人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口流動的加快,許多人都是在外地務工,來自天南地北的人坐在一張辦公室,一個工廠,睡在一個宿舍,吃在一個食堂,大家也就會慢慢的熟識起來,這熟人之間啊,往往就繞不過去一個話題——借錢。

借錢在現在已經成為一個比較尷尬又普遍的話題,熟人之間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實在繞不過去三五千,一兩萬的小額借款就借了。譚律師在這裡提示您,不超過兩萬的借款千萬不要借給外地人!!!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欠錢的人不好找!!!

大家都是在外打工,有些人工作個幾年就回老家了,借錢的時候就寫了個欠條,出於朋友關係,又沒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壓根不知道對方家裡是在哪個縣,哪個村,起訴都無法確定到哪個法院起訴,就成無頭之債,自然就要不到了。有些人會要求欠錢的人寫上身份證號碼,這倒是比較好的,律師可以憑藉身份證號碼,到公安機關調查出欠錢人的詳細戶籍信息,確定有管轄權的法院,賬還有要到的可能。

二、打官司不划算!!!

訴訟過程本身就很複雜,大多數人不請律師自己打官司通常耗時耗力,還會耽誤自身工作,特別是僅憑一張欠條,通常都要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進行起訴,出差費時費力,交通,食宿等差旅費就是一比不小的開支。譚律師給大家算一比筆開支:打一場官司,從立案、開庭到宣判。你至少要去三次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差旅費以及訴訟階段收取的費用總計大概要達到了3000元。雖然說法院的受理費、保全費和執行費最後是由敗訴方承擔,可前期是由原告先墊付的。

3000元是異地打官司所需的基本費用。這個費用是建立在個人自己去做的前提下,可是一個完全沒有接觸過法律的人,懂得如何去準備訴訟材料嗎?懂如何做訴前保全嗎?懂如何法庭辯論嗎?懂如何申請強制執行嗎?隻身一人敢去外地起訴嗎?如果這些你都不懂,我建議你委託律師處理。老實說,你搞不定的,律師在法學院學至少四年的法律不是學著玩的,法律服務自然有其重要的價值。

2萬以內的借款糾紛,在不出差的情況下,律師一般收取3000元的律師費,涉及到異地出差情況,包涵差旅費在內,至少需要6000—8000元的費用。這筆經濟賬一算,如果你是借個兩萬塊錢給別人,打官司要回欠款還是很有必要,如果是借個三五千給別人,你覺得打官司還划得來嗎???

所以,切記!!!小額借款千萬不要借給外地人。

如果你已經借了,遇到了這個問題,想有什麼更好的解決方式,譚律師教你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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