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沒有營業執照,也沒有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員工該怎麼辦?

_________冷顏丶


社會經濟組織或個人,在生產經營主體上,必須經過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登記註冊,取得合法資格,方可生產經營,否則視為涉嫌違法。

如今社會上出現無照生產經營表現突出。

一、主要表現在:

建築施工領域、大型超市、各種項目承包領域......等等。

二、承包方式及證照登記辦理

(一)、承包方式。總包頭包給二包頭、二包頭又包給三包頭。總包頭經過政府手買下項目,又轉包給二包頭,二包頭項目到手後,又轉包給三包頭。一個項目一個項目包下來,包來包去成了不同層次的流水工程項目。

(二)、證照登記辦理。

(1)、證照辦理都是由總包頭負責辦理,政府監管方面的事宜也由總包頭包攬,分包頭只負責招用勞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分包頭一般沒有政府登記註冊的營業執照合法手續,只有個人獲取的所謂什麼專業資質證書一類證件。

三、用工類型

(一)、建築行業(國企建築除外)項目。總包頭把工程項拿下後,包給分包頭,用工由分包頭招用指派調遣,不與勞動者籤什麼勞動合同,不立字據,以口頭協議為準,願意幹就幹,不願意幹立馬走人,一般就是這個套路。

(二)、大型超市經營模式。

(1)、總包頭負責租用營業場所,添置營業設施設備後,再分包租用給各經營承租戶經營並簽訂合同,收取固定場地或按營業收入額比例收取營業場地費。

(2)、總包頭分包給承租戶的經營,政府監管方面的事宜,由總包頭總攬照應,承租戶只負責經營,按期付給總包頭租用費及其費用,政府監管事宜和監管費用,承租戶一概不管。

(三)、私人小作坊生產經營模式

(1)、小作坊的生產經營,它帶有一定的隱閉性,一般都沒有經政府有關部登記註冊,更談不上有什麼生產經營合法資格。

(2)、小作坊它的用工,談不上合同協議,老闆一句話,幹一天多少錢,幹一月多少錢,幹還是不幹,不幹走人免談。

鑑於上述,本人從事勞動,遇上了單位既無政府有關部門登記註冊的《營業執照》又無(工傷保險)社保的話,本人幹什麼工作,可按上述指點的內容,對號入座找到切入點,蒐集用工單位相關證據資料,依法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

本人獲取相關證據資料後,認為用工單位涉嫌違法的事實成立的話,本人可尋求法律途徑,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機構行政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行政訴訟解決。

綜上所述,就提問題答,繫個人見解,可否僅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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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沒有營業執業執照,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的非法用工單位,這種單位還不是完整的法人所以也無不交納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後員工怎麼處理工傷賠償呢,請看辦理勞動工傷案件十年的專業律師為你分析:

一、 非法用工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單位職工給給予一次賠償。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 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該單位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由該單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的規定可以看出,非法用工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處理和工傷保險待遇程序,而由該單位職工給給予一次賠償。

二、 一性賠償包括:醫療費用、一次性賠償金。職工因工緻殘的需要做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第三條 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鑑定後確定。

  勞動能力鑑定按照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根據以上規定可以看出,一性賠償的項目有兩種一個是醫療費用一個是一次性賠償金。職工因工緻殘的需要到當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傷殘等級鑑定。

三、職工一性次賠償的標準標準,

根據《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一次性賠償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工資基數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總結建議:根據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沒有營業執照的單位發生工傷事故的適用《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的規定,不需要認定為工傷,但需要做勞動能力鑑定來確定傷殘等級,根然後根據醫療費和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來確定一性次賠償的數額。賠償數額不有低於正常工傷賠償數額。所以發生非法用工單位工傷的,職工一定要正確適用法律程序計算賠償數額。


壞銀61111741


關於這樣的問題嗎。一,可能是他招聘員工時,他是吹了個天花亂轉吧。條件多麼好,多麼好。工資待遇,多麼高,多麼高吧。這就進了這個單位去工作了嗎。二,為什麼講究單位的正規,不正規的問題。這就叫不正規的單位,一但出了情況這才知道是個貿衝單位。任何問題,的不到法律的保障性。這就是剛知道去拉車,失去了臺頭去了,看好路。沒考查好,他是個幹什麼樣的單,這就進了他的保圍圈子。以後再幹事先考查好,是否,正規,穩定的單位,再進入也不持啊。三,你上他的單位去工作,沒有任何法律約數的規定的條約。如果一但岀現了問題。他的經濟條件很好嗎,有可能還行吧。如果他的經濟條件一般化,或者是暗中還欠下了一大筆債務。一但量出了真相,他是一無所無。誰有什麼好辦法去辦好啊。那發生的問題,不就的全部,打了水飄嗎。大家習取一個經驗。做事要穩,看事要準。仟萬不要,盲目聽些人的話。吧自己賣啦,還不知道是誰賣的。還不知道是那裡的事啊。騙子太多仟萬,百備小心沒有差。我說的對不對嗎,請你看看大家朋友們,怎麼評論的吧,謝謝。,,,


路人165442066


發生工傷後的及時治療等不必說了,說一下賠償問題。單位沒有營業執照,相當於沒有這個單位,單位應負的責任只能由老闆承擔。所以因工傷發生的治療康復鑑定以及賠償等一切費用均應由老闆承擔。您所應做的是:一要有打工負傷的證據和工傷認定。二是保存檢查治療康復等發生一切費用的票據。三是如需傷殘等級鑑定一定要找有資質的機構來進行。以上這些都齊全的情況下先找老闆交涉,要求按工傷保險規定執行賠償。如果他不答應或拖延,可去人民法院以人身傷害理由起訴他,要求其支付相關費用及工傷賠償。以上供您參考。


長金老者


對企業既沒有辦理營業執照,也沒有辦理工傷保險,哪麼對於這樣的問題,如果發生了工傷事故怎麼辦?

當然哪,由於對現在的經營模式,以及經營理念總是產生了一種誤區,然而總認為我是外包商,有總公司一手承接,尤其是一些小型的承包商,更為特出,哪麼對於這樣的問題,由於自己沒有註冊商標,又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所以,每當發生了事故,而又能未員工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發生了問題,即要該企業負責人負全責,嚴重者可能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哪麼對現在的企業有著更嚴格要求,即使是你對該公司的經營模式進行了外包,也同樣要按法律法規有執行應該所必須要執行的各項條例,首先要辦理好營業執照,(工商執照)還有就是你一旦僱傭了員工,哪麼就得為企業員工購買五險一金,如果你既沒有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又未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哪麼對於你企業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了事故,對於這樣的情況,僅能由企業負責人負責。

當然由於該企業可能是個人成包所為,所以在討論該問題發生在什麼情況之下,有可能會出現一定的難度,為什麼呢?因為該企業既沒有營業執照,又未購買工傷保險?所以說,尤其是對企業負責人,首先是一起違規案例,也許對當事人,可能僅先與企業老闆溝通,對你當事人應如何處理,其中包括,(經濟損失費,務工補貼,照應護理,醫療及醫藥費)。

當然對於這樣的問題,個人首先要把自己所花費的一切費用,包括醫藥票據保存好,如果協商不成即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內事情,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利!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顧雲孫


沒有營業執照應當屬於非法用工,員工可以要求單位賠償全部費用。具體到:

1、收集單位非法用工的證據;

2、收集用工單位(個人)的證明;

4、收集自身傷殘證明等

可以憑此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工單位(個人)按照工傷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


刑案辯護人


企業沒有營業執照首先屬於非法經營, 按照1995年實施的《勞動法》就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進行了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必須無條件的為全部職工或僱工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一旦用人單位的職工或僱工在發生工傷後,才能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相關待遇,合理減輕用人單位的負擔,分散其用工風險。未按規定繳納保費的,職工出現工傷單位應承擔相應的費用如住院費及各項檢查費、誤工費、護理費、伙食費、後期康復費用。我潼關同事因公檢查出現意外,導致胸以下部位失去知覺,康復期單位每月各種開資在3萬多元,單位有保險開資由保險支付。

另外,陝西近日出臺提高傷殘補貼通知規定 本次待遇調整的對象為2018年12月31日前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並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卹金的人員,不包含2018年12月31日前已經死亡以及按有關規定一次性領取長期待遇終止了工傷保險關係的工傷人員和已領取或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 1級至4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9元、140元、132元、124元,增加後,1級至4級傷殘職工月傷殘津貼不足3257.25元的,增加到3257. 25元。5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增加116元,6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增加99元,增加後,5級至6級傷殘職工月傷殘津貼不足2627.5元的,增加到2627.5元,

既然單位沒有營業執照且沒有繳納工傷保險,那就只能老闆本人按照規定予以賠賞。


陽光生活擁抱大自然


首先,單位沒有營業執照,就開始經營,屬於違法行為。所有的運營行為都不受法律保護。

其次,無照經營,發生工傷,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因為無證經營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單位,也無法進行工傷認定,直接由勞動部門監督進行一次性賠償。


所以,傷者要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根據評定的傷殘等級,要求單位支付一次性賠償,依據是:《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六十六條規定,無營業執照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由該單位向傷殘職工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傷殘職工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具體做法: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說明是在非法用工單位),鑑定費由單位支付,在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範圍確定,並全部由所在單位支付。然後,根據評定的傷殘等級,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要一次性賠償,或者按《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要一次性賠償。如果發生爭議,可向勞動部門投訴,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願我的回覆可以幫到你😊


不堅持健身不是好財務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屬於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同時合同法規定,違法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所以,即使勞動者、用人單位雙方約定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也是無效的,此時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賠償未繳納社保的損失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但是勞動者以未繳納社保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訴求經濟補償金是無法得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法院支持的。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按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怎麼辦?

  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該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用人單位不履行協助調查工傷保險事故的處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應當予以協助。拒不協助工傷事故調查核實義務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文秘君主


按《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進行賠償。

公司未經註冊,不具有法定用工主體資格,招用的員工因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的,不能認定工傷,但存在傷殘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按人社部《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進行一次性賠償。與用工單位就賠償發生爭議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無營業

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

第三條 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鑑定後確定。

勞動能力鑑定按照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四條 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範圍確定,並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五條 一次性賠償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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