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员工该怎么办?

_________冷颜丶


社会经济组织或个人,在生产经营主体上,必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资格,方可生产经营,否则视为涉嫌违法。

如今社会上出现无照生产经营表现突出。

一、主要表现在:

建筑施工领域、大型超市、各种项目承包领域......等等。

二、承包方式及证照登记办理

(一)、承包方式。总包头包给二包头、二包头又包给三包头。总包头经过政府手买下项目,又转包给二包头,二包头项目到手后,又转包给三包头。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包下来,包来包去成了不同层次的流水工程项目。

(二)、证照登记办理。

(1)、证照办理都是由总包头负责办理,政府监管方面的事宜也由总包头包揽,分包头只负责招用劳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分包头一般没有政府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合法手续,只有个人获取的所谓什么专业资质证书一类证件。

三、用工类型

(一)、建筑行业(国企建筑除外)项目。总包头把工程项拿下后,包给分包头,用工由分包头招用指派调遣,不与劳动者签什么劳动合同,不立字据,以口头协议为准,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立马走人,一般就是这个套路。

(二)、大型超市经营模式。

(1)、总包头负责租用营业场所,添置营业设施设备后,再分包租用给各经营承租户经营并签订合同,收取固定场地或按营业收入额比例收取营业场地费。

(2)、总包头分包给承租户的经营,政府监管方面的事宜,由总包头总揽照应,承租户只负责经营,按期付给总包头租用费及其费用,政府监管事宜和监管费用,承租户一概不管。

(三)、私人小作坊生产经营模式

(1)、小作坊的生产经营,它带有一定的隐闭性,一般都没有经政府有关部登记注册,更谈不上有什么生产经营合法资格。

(2)、小作坊它的用工,谈不上合同协议,老板一句话,干一天多少钱,干一月多少钱,干还是不干,不干走人免谈。

鉴于上述,本人从事劳动,遇上了单位既无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又无(工伤保险)社保的话,本人干什么工作,可按上述指点的内容,对号入座找到切入点,搜集用工单位相关证据资料,依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本人获取相关证据资料后,认为用工单位涉嫌违法的事实成立的话,本人可寻求法律途径,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机构行政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解决。

综上所述,就提问题答,系个人见解,可否仅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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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营业执业执照,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非法用工单位,这种单位还不是完整的法人所以也无不交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员工怎么处理工伤赔偿呢,请看办理劳动工伤案件十年的专业律师为你分析:

一、 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职工给给予一次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的规定可以看出,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处理和工伤保险待遇程序,而由该单位职工给给予一次赔偿。

二、 一性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一次性赔偿金。职工因工致残的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一性赔偿的项目有两种一个是医疗费用一个是一次性赔偿金。职工因工致残的需要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等级鉴定。

三、职工一性次赔偿的标准标准,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工资基数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总结建议: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没有营业执照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的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不需要认定为工伤,但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根然后根据医疗费和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一性次赔偿的数额。赔偿数额不有低于正常工伤赔偿数额。所以发生非法用工单位工伤的,职工一定要正确适用法律程序计算赔偿数额。


坏银61111741


关于这样的问题吗。一,可能是他招聘员工时,他是吹了个天花乱转吧。条件多么好,多么好。工资待遇,多么高,多么高吧。这就进了这个单位去工作了吗。二,为什么讲究单位的正规,不正规的问题。这就叫不正规的单位,一但出了情况这才知道是个贸冲单位。任何问题,的不到法律的保障性。这就是刚知道去拉车,失去了台头去了,看好路。没考查好,他是个干什么样的单,这就进了他的保围圈子。以后再干事先考查好,是否,正规,稳定的单位,再进入也不持啊。三,你上他的单位去工作,没有任何法律约数的规定的条约。如果一但岀现了问题。他的经济条件很好吗,有可能还行吧。如果他的经济条件一般化,或者是暗中还欠下了一大笔债务。一但量出了真相,他是一无所无。谁有什么好办法去办好啊。那发生的问题,不就的全部,打了水飘吗。大家习取一个经验。做事要稳,看事要准。仟万不要,盲目听些人的话。吧自己卖啦,还不知道是谁卖的。还不知道是那里的事啊。骗子太多仟万,百备小心没有差。我说的对不对吗,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路人165442066


发生工伤后的及时治疗等不必说了,说一下赔偿问题。单位没有营业执照,相当于没有这个单位,单位应负的责任只能由老板承担。所以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康复鉴定以及赔偿等一切费用均应由老板承担。您所应做的是:一要有打工负伤的证据和工伤认定。二是保存检查治疗康复等发生一切费用的票据。三是如需伤残等级鉴定一定要找有资质的机构来进行。以上这些都齐全的情况下先找老板交涉,要求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赔偿。如果他不答应或拖延,可去人民法院以人身伤害理由起诉他,要求其支付相关费用及工伤赔偿。以上供您参考。


长金老者


对企业既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哪么对于这样的问题,如果发生了工伤事故怎么办?

当然哪,由于对现在的经营模式,以及经营理念总是产生了一种误区,然而总认为我是外包商,有总公司一手承接,尤其是一些小型的承包商,更为特出,哪么对于这样的问题,由于自己没有注册商标,又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所以,每当发生了事故,而又能未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生了问题,即要该企业负责人负全责,严重者可能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哪么对现在的企业有着更严格要求,即使是你对该公司的经营模式进行了外包,也同样要按法律法规有执行应该所必须要执行的各项条例,首先要办理好营业执照,(工商执照)还有就是你一旦雇佣了员工,哪么就得为企业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如果你既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又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哪么对于你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事故,对于这样的情况,仅能由企业负责人负责。

当然由于该企业可能是个人成包所为,所以在讨论该问题发生在什么情况之下,有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难度,为什么呢?因为该企业既没有营业执照,又未购买工伤保险?所以说,尤其是对企业负责人,首先是一起违规案例,也许对当事人,可能仅先与企业老板沟通,对你当事人应如何处理,其中包括,(经济损失费,务工补贴,照应护理,医疗及医药费)。

当然对于这样的问题,个人首先要把自己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包括医药票据保存好,如果协商不成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内事情,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顾云孙


没有营业执照应当属于非法用工,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全部费用。具体到:

1、收集单位非法用工的证据;

2、收集用工单位(个人)的证明;

4、收集自身伤残证明等

可以凭此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工单位(个人)按照工伤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刑案辩护人


企业没有营业执照首先属于非法经营, 按照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就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必须无条件的为全部职工或雇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用人单位的职工或雇工在发生工伤后,才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合理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分散其用工风险。未按规定缴纳保费的,职工出现工伤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住院费及各项检查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后期康复费用。我潼关同事因公检查出现意外,导致胸以下部位失去知觉,康复期单位每月各种开资在3万多元,单位有保险开资由保险支付。

另外,陕西近日出台提高伤残补贴通知规定 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包含2018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以及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和已领取或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 1级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9元、140元、132元、124元,增加后,1级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257.25元的,增加到3257. 25元。5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16元,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99元,增加后,5级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627.5元的,增加到2627.5元,

既然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且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就只能老板本人按照规定予以赔赏。


阳光生活拥抱大自然


首先,单位没有营业执照,就开始经营,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运营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

其次,无照经营,发生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无证经营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单位,也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直接由劳动部门监督进行一次性赔偿。


所以,伤者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做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说明是在非法用工单位),鉴定费由单位支付,在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所在单位支付。然后,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要一次性赔偿,或者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要一次性赔偿。如果发生争议,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愿我的回复可以帮到你😊


不坚持健身不是好财务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合同法规定,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所以,即使劳动者、用人单位双方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也是无效的,此时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赔偿未缴纳社保的损失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但是劳动者以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诉求经济补偿金是无法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支持的。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处罚?

  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用人单位不履行协助调查工伤保险事故的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协助。拒不协助工伤事故调查核实义务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秘君主


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公司未经注册,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工伤,但存在伤残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人社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进行一次性赔偿。与用工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

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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