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卡”为什么难获得,原来就是引进“外国优秀人才”的制度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管理,保障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以下称永久居留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根据条例,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居留的期限不受限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移民管理部门的委托,受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的申请。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2020年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中国绿卡”为什么难获得,原来就是引进“外国优秀人才”的制度


本文重点择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外籍人士申请中国绿卡需要的条件,以及持有中国绿卡能享受的待遇:


申请条件


第十条 外国人遵守中国法律,具备在中国生活的基本经济保障,并且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外国人因外交、公务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期间,不得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第十一条 外国人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荐,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为中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中国境内从事公益活动,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为推进中外友好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四)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外国人,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第十三条 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外国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区域引进并经主管部门推荐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的学术科研人员,以及其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教授、研究员;


(三)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国内知名企业引进并推荐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根据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推荐的专业人才。


前款所列推荐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具真实、可靠的推荐函件,对引进事由及推荐对象相关资质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应当与外交、发展改革、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就本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具体标准等进行会商。


第十五条 外国人依法在中国境内工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从国际知名高校毕业,在中国境内工作满三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一年;


(二)在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区域连续工作满三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一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四倍;


(三)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满四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二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


(四)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满八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四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工资性年收入为最低标准,具体标准由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中国绿卡”为什么难获得,原来就是引进“外国优秀人才”的制度

第十六条 外国人按照外商投资法律的规定,以自然人身份或者作为控股股东的企业投资,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投资折合人民币一千万以上;


(二)在国家实行外商投资鼓励措施的区域投资,投资数额、纳税金额和聘雇中国公民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效益显著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推荐的。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具体标准由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十七条 外国人有家庭团聚需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配偶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者永久居留外国人,婚后已在中国境内与配偶共同生活五年,且每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投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籍父母或者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籍父母;


(三)年满六十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籍直系亲属或者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籍直系亲属,已在中国境内连续居留五年,且每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第十八条 外国人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的,其配偶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同时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第十九条 外国人因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服务和待遇


第三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永久居留外国人纳入常住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为永久居留外国人提供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国情常识、法律政策咨询等社会融入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和规范永久居留外国人所在单位、社区和相关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为永久居留外国人提供社会融入服务。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逐步推进永久居留身份证社会化应用,为永久居留外国人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外汇、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住宿登记、财产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等事务提供便利。


第三十七条 永久居留外国人的入境安家物品按照海关对定居旅客有关规定办理。永居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居留时间不满两年,又出境定居的,其免税携运入境的安家物品应复运出境或者向海关补税。永久居留外国人的其他入出境货物、物品通关事宜,参照居民旅客规定办理。


永久居留外国人出入境时,可以从中国公民专用通道通行。


第三十八条 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免办外国人工作许可,并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考试和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技术创新类奖励的评选。


第三十九条 永久居留外国人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对外缔结的有关税收的国际条约、协定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永久居留外国人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依法纳税并按照规定在税务部门开具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者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可以按照规定兑换外汇汇往境外。


第四十条 永久居留外国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购买自用、自住商品住房。


永久居留外国人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缴存地时,可以按照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转移手续。


第四十一条 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在中国境内居留但未工作的,可以按照居留地相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四十二条 适龄永久居留外国人或随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中国接受义务教育,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四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配套措施,保障本地区内永久居留外国人在参加社会保险、购买自住自用房以及本人或随迁的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 永久居留外国人的其他待遇事项本条例未规定,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国绿卡”为什么难获得,原来就是引进“外国优秀人才”的制度

网上流传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最难拿的绿卡是中国绿卡”。这里的难拿是相对来说的,由于严格把关,从2004年到2013年10年时间里,中国共发出了7356张绿卡,相比之下,美国发出绿卡的数量是中国的832倍。


“中国绿卡”这个名字,只是我们为了国际习惯而叫的,严格意义上说,“绿卡”指的是美国绿卡,因为美国的永久居留卡是绿色的,申请的人比较多,后来大家就统一把各个国家的永居卡称为绿卡了。


“中国绿卡”也不是绿色的,而是和我们的身份证一样是白色的,它真正的名字,叫做“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它正式成为一项制度,是在1986年。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中国需要更多的外国精英来帮助我们搞发展建设。第一位获得永久居留权的,是一位德国机械专家格里西。


就在格里西在武汉当满了四年厂长之后,他获得了中国的永久居留权,当时还没有“绿卡”这一说,只是针对他这样的外国人才的一种“特殊待遇”。而他的经历也成为日后中国绿卡对待人才的标准之一。


2004年,中国绿卡正式走进历史舞台,美国农业专家寒春,成为了第一位拿到中国绿卡的人。


从2004年到2013年,中国绿卡的政策一直非常谨慎,一年发出的数量不超过千张。这对于每年几十上百万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来说,中国绿卡的申请难度犹如中奖。


2016年,中国绿卡放宽了申请要求,新规规定:外籍人士包括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在中关村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中国绿卡”为什么难获得,原来就是引进“外国优秀人才”的制度


这一稍微放宽导致2016年的绿卡发放数量比前一年度增长了163%,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当时效力于北京篮球队的美国球星马布里。

“中国绿卡”为什么难获得,原来就是引进“外国优秀人才”的制度

2018年,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也标志着中国在管理国际移民上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


“中国绿卡”为什么难获得,原来就是引进“外国优秀人才”的制度

“中国绿卡”的门槛为什么高?


从一项“特殊待遇”到成为一种有法律明文的规章制度,中国绿卡走过了30多年。和欧美传统移民国家相比,我们的绿卡制度和普及程度还有着很大的差别,尤其是在申请门槛上,中国绿卡确实是世界上最难申请的之一,那么中国绿卡的门槛为什么高呢?


因为移民引进理念的不同。


欧美传统移民国家,尤其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这些,从本质上都是移民国家。这些国家从大航海时代开始,就是欧洲各国抢占的殖民地。西方的“海盗”和“冒险家”们,凭借着先进的航海技术和武力迅速征服了当地土著,为了能够长久占领资源,向这些地方大批输送移民。


澳大利亚本来是英国流放犯人的地方,而“美国梦”的由来,更是因为为了吸引移民,提供私人土地,许多因为欧洲人口增长而缺少资源的平民,为了生存移民到美国。


这些欧美强国因为移民而建国,也因为早先开放的政策,吸引了大批移民,所以引进移民从政这些国家建国初始就是一种传统。


而中国则不同。尽管中国历史上也经历过少数民族的融合,但都是中华民族内部的交流,尤其是在经历了清朝近300年的历史之后,满蒙回汉等多民族融合的中华帝国,已经成为了我们意识形态里的中国。


自古以来,中国就不是一个移民国家,而是一个对外输出移民的国家。从宋元开始,到明清为盛,航海技术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繁荣促使中国沿海几个省份,如浙江、广东、福建,成为了华侨之乡,我们习惯了中国人遍布四海五洲,但对于大批外国人进入中国,甚至取得中国的永久居留权,我们还有很多人没有这个心理准备。


为什么中国的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到1986年才开始,除了上面这个历史原因,还有过去几十年的特殊国情。不要说外国人,就是你有“海外关系”也会成为一种麻烦。


可是改革开放之后,敞开的国门又使得我们不得不需要外国的资金和技术,这也就促使我们出台了引进优秀人才的制度。


“中国绿卡”从一开始,就是引进“外国优秀人才”的制度。而“优秀人才”的门槛,自然是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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