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大名有了河湖管护“三卫士”

长城网邯郸讯(记者武萌 通讯员马顺利 杨淼)日前,中共大名县委召开第7次常委会,现场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河湖警长+河湖检察长”河湖管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通过,标志着大名县河湖有了“三卫士”,河湖管理要“严”起来了。

大名县通过建立“河湖长+河湖警长+河湖检察长”河湖管护工作新机制,将河湖长统筹谋划、协调监督职能、公安机关打击震慑职能、检察机关检察监督职能有机结合,变“多头治水”为“联合执法”,实现了从“事后移交、被动处置”向“主动对接、共享共治”转变。该机制坚持“河长主导、系统治理、一河一策、一源一策”的原则,找准问题,列出清单,积极开展清河、净水、护岸、保水等专项行动,确保涉水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及时、处置彻底,全力提升大名县河湖管理水平和生态保障能力。

“河湖长+河湖警长+河湖检察长”河湖管护工作机制,明确了“三长”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完善运行机制。在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率先设立“河湖警长联络室”、“河湖检察长联络室”,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各明确一名正式干警、检察官常驻县河湖长办,与县河湖长办联合办公,负责督查、会议、调研、办案等具体的事务性工作。

强化全面协作。建立与河湖长制相关责任部门的信息互通、线索互查、资源互享和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动联勤“三互三联”等密切协作机制;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考核内容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及责任部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

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公布河湖管理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河湖长、河湖警长、河湖检察长名单、联系方式、职责以及管护目标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关键词:大名,管护责任编辑:吴志荣 原文地址:http://hd.hebei.com.cn/system/2020/03/12/1002337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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