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200元卻被員工認為是侮辱,HR你怎麼看?

<code>作者丨李志勇 三茅網專欄作者
來源丨三茅網/<code>

無論是薪酬定級還是薪酬調整,企業一定會面臨“錢也給了,員工滿意度卻降低了”的現象,比如某公司年度調薪“規定最高漲幅不得超過10%,部分員工不能獲得加薪”,於是給某月薪6K員工加薪200元,漲幅為3.3%,看似合規,卻被該員工認為“是侮辱性漲薪”。

加薪200元卻被員工認為是侮辱,HR你怎麼看?

這種花錢找罵的事兒,其背後的原因,我們一起來挖一挖:

1、為什麼要加薪

每年加薪是必須的嗎?每個員工是必須加薪多少嗎?公司加薪的目的是什麼?不給員工加薪行不行?公司加薪的本錢怎麼樣?

還可以提出許多加薪方面的問題,就以上幾個小問題,前兩個顯然是否定的,現在簡單來看後三個問題:

加薪目的是什麼,我認為,主要是為了穩定員工隊伍,提升員工努力工作的動力,更好做出更大的業績;不加薪,顯然也是可以的,沒有哪個法律法規規定了公司必須給員工加薪,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就是合法的。

加薪的本錢,也就是公司自己贏利情況如何,如果鍋裡不多,要保證碗裡的米,就有難度的,如果出於今後還想激勵員工更加努力工作,還是可以勉強“吃老本”來給員工加薪的。

加薪200元卻被員工認為是侮辱,HR你怎麼看?

2、錢用到刀刃上

公司利潤來之不易,一方面是掙來的,另一方面也是各方面節省來的。在掙來與節省兩方面,員工表現如何,我們應當要簡單的搞清楚,這才是給他們加薪的重要依據。總之,採取普漲的方式,我是不支持的。

也就是說,表現優秀的,就應當重點加薪,表現不好的,就不加,表現一般的,就少加。如果平均都加一樣多或一樣少或都不加,都不利於員工隊伍的穩定,也不利於公司今後的發展。

簡單講,即使有錢,也應當用到刀刃上,在加薪上,應當向那些表現優秀、公司利潤貢獻度大、人才市場招聘難度大、崗位可替代性差的員工側重,相反,其他員工就可以少加或不加。

3、應當換位思考

給員工加薪,不僅是公司或領導單方面就可以決定的事,如果加了薪,沒有達到預期目的和效果,或者反而引起員工諸多不滿,那就太不值得了,也不是公司想要的結果,怎麼辦?

這就需要站到員工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了。也就是說,在加薪這個問題上,員工通常不會考慮公司贏利情況的,只會計較自己加多加少,或者與周邊同事相比較,或者看看周邊其他企業、同行相關職位的加薪情況等。

通常講,員工對加薪是沒有底的,因為對公司贏利情況、領導加薪安排等不瞭解,所以一般不會抱太大指望,最多會按照去年前年等歷史做法去“設想”,除非領導在平時的會議中透露出今年贏利“很不錯”這樣的信息,就會在加薪上寄予較高的期望,相反,如果流露的消息是“贏利不好”,員工自然就容易聯想到“今年加薪別太高希望了”。這樣的心理或想法是比較正常的。

針對這樣的常規心態,領導層可以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比如:贏利、今後發展需要、員工需求、員工穩定性要求等,制定一二套加薪初步方案,並把“今年可能不會加,即使加,也可能加不了多少”之類的消息在員工傳播一下,相當於“吹吹風”,以便了解員工的心理或動向,因為吹了風后,基層、中高層或多或少、或主動或被動,總會了解到不少員工反映的信息的,這樣,就可以反過來調整或修正加薪的實施方案。

加薪200元卻被員工認為是侮辱,HR你怎麼看?

4、事先做好溝通

經過反覆研究、核算後的加薪方案,不僅有公司宏觀整體的加薪總額,而且應當有各部門、各崗位的具體加薪數字,這個數字,不能是上級想當然的強壓,而應是上下級適當溝通交流後,基本達成的一致意見。

即使員工有意見,上級也是基本解釋說明,而且讓員工能夠理解的。當然,上級解釋說明時,需要根據不同員工的具體個人情況來進行,比如:業績、獎懲、期望與現實、公司贏利基本情況等。

總之,在溝通過程中,公司領導和HR部門要牽頭,各部門負責人是主力軍,各基本管理者要做好更多更細的協助工作,如果有一些刺頭難以疏通的,可以組成幾人小組來共同“攻關”,形成三人成虎的功效。

其實,只要解釋說明的理由恰當,語氣誠懇委婉,願意傾聽,耐心解釋,而不是三言兩語打發後就強制要求對方接受,或者講一些大家再努力工作,只要公司利潤好了,明年加的幅度肯定就會大,相信公司和領導,一定不會辜負每一個為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

所以,就有必要通過層層瞭解主要骨幹員工對加薪的看法,比如希望加還是不加?希望加多少是自己的客觀心理預期等?在瞭解的過程中,遇到不合理的過分要求,還可以順便做一些引導、解釋、疏解等工作,即可以將擬加薪的大概幅度提前就知會了大家,有意見也給予瞭解釋說明,事後抱怨或不滿的情緒自然就會少許多。

在告訴加薪幅度時,一定要說一個範圍或大概,不能說一個死數字,而且儘量朝最低數去講,最後實際加的如果更多,會讓員工有滿意感的。當然,溝通的內容,在加薪沒有實施前,一定是保密的,否則,如果其他員工知曉了,就會追究洩密的責任,即可能就會少加或不加,造成惡劣影響的,可能還會按照嚴重違反公司規章來處理。

5、引導員工不滿

沒有任何事情,是可以讓每個人滿意的,加薪也不例外,不管你加多少,可能都很難讓員工滿意,都很難達到員工心理要求的數字,怎麼辦?

保證重要關鍵員工滿意就好了,為什麼要全部員工都滿意。當然,如果員工出現不滿意或抱怨了,也不要“生氣”或“打壓”,要正確引導,以下一些方式可以借鑑:

比如:事先大會小會引導、有事兒找領導、請找意見箱、不得亂講亂傳、制度明確規定違反的處理等,以此形成一系列一整套的引導、處理手段,讓員工有意見時有地方講,如果沒有地方說而強行不讓說,那是沒有用的,畢竟嘴長在他們頭上,員工就只有自己找地方亂說。

6、關鍵合情合理

前面說了本案加薪是“合規”的,即沒有違反公司對加薪的規定,但卻惹出了一些抱怨,也是值得思考和改善的,我認為,加薪“合情合理”也十分重要,可能還會少出現以上那樣的抱怨。

什麼是合情。也就是公司去年什麼贏利情況,員工加了多少工資,再看今年什麼贏利情況,員工加工資的多少應當與贏利基本成比例。因為,贏利情況,想保密也沒用的,遲早財務或某些中高管人員要講出來的。

當然,如果今年贏利很差,也可以直接開員工大會說“今年不加了”,給予充分解釋說明,要求大家捆緊腰帶過一段時間緊日子,與公司一起共克難關,公司日子好過了,公司一定會考慮到大家的腰包的。我想,大家也是可以理解的。當然,如果有一些人因此而選擇離開,也是自願的事情,如果公司想留下,當然可以個別特殊對待,並不影響“今年加薪的合情性”。

什麼是合理。加薪,也是要講盡力平衡的,下級自然不會與上級去比較,但同級類似業績的情況下,就有可比性了,同部門、不同部門都可以比較。所以,需要考慮業績、獎懲、工作年限、不同部門等基本加薪因素,注意左右、上級平衡,並且重點關注骨幹關鍵員工的需求。這才算做到了加薪的合理性。

公司可以制定最高加薪幅度不超過10%的限制,但為什麼給我只加3%,而給相同職位、差不多業績的他要加4%而不是3%,就需要給予解釋說明清楚、讓我心服口服並願意今後更加努力工作以證明自己,如果連自己都說服不了,就乾脆統一都加3%左右。

少一些自私或“特別關照”,不可以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