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罪,你有原罪嗎?#050


什麼是罪,你有原罪嗎?#050

有罪當罰


法律規定不能做的事情,而有人做了,就是犯罪。所以,觸犯了禁止做的事情,都可以理解為有罪。

但是,算不算犯罪,在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時期,是完全不一樣的。比如:投機倒把,在舊社會是大罪,但是在現代商業社會,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不但不犯罪,反而被鼓勵。

又比如賣淫。在一些國家是合法的,在另外一些國家又是違法犯罪行為。

說到這裡,我們大概對什麼是罪也又概念了。可以簡單理解為,凡是違反了共識裡禁止的、帶懲罰性質的行為,都有罪。罪是錯的升級加強版。

那原罪又是什麼呢?

原,英文:original, 與生俱來的。原罪,就是與生俱來的罪。這個跟世間罪一樣,也是在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時期,是完全不一樣的。

比如古時候,奴隸社會,奴隸的子女,還是奴隸,會繼承父輩的罪,繼續為奴為婢。

基督教還用撒旦的七個惡魔的形象來代表七種罪惡(七宗罪,the seven deadlysins):傲慢(Pride)、嫉妒(Envy)、暴怒(Wrath)、懶惰(Sloth)、貪婪(Greed)、貪食(Gluttony)、色慾(Lust)

電影《七宗罪》裡,還描寫了七宗罪的不同死法:

1)暴食:胖子被迫進食過多撐破血管而死;

2)貪婪:律師割下自己的肉而死;

3)懶惰:毒販在被發現時,一息尚存,慢慢的死去;

4)嫉妒:兇手自稱犯下“嫉妒”的罪行,他殺了警察米爾斯的漂亮女友。

5)傲慢:模特只被割下鼻子,因為她太過驕傲,不肯打電話報警,所以流血過多而死。

6)淫慾:妓女是直接被嫖客所殺。

7)憤怒:警察米爾斯被迫成了狂暴的對象了,他一心要報復兇手。

其實,以上七宗罪,在我們東方文化裡,只是七種不良的習性,還沒有上升到罪這個高度。

這其中習性,其實每個人都有,只是每個人的身上程度不同而已。

每個人身上都有的習性,並且都是人類共識裡盡力規避的東西,那自然也算是罪了。而且是與生俱來的罪,也就是原罪了。

按這個邏輯來看,我們都是有原罪的。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可能觸及暴食,都可以能觸及貪婪,都可能觸及懶惰,都可能觸及嫉妒,都可能觸及傲慢,都可能觸及淫慾。

誰能保證自己沒有一兩個缺點和壞的習性呢?七宗罪有可能會讓我們走向自我毀滅,但誰又能絕對地說,這些刻在人類骨子裡的習性,就沒有一丁點好處呢?

暴食:可以讓我們身體從瘦弱變強壯。

貪婪:讓我們擁有更多的財富,早日擺脫996,007.

懶惰:科技進步的重要驅動力,如果沒有懶惰,汽車飛機都不會被髮明。

嫉妒:嫉妒的感覺太難受了,但是它能讓人真切地明白自己跟別人的差距。知恥而後勇。

傲慢:製造隔閡,讓不想搭理的人少浪費自己的時間。畢竟人有選擇自己朋友圈的權利。生命的每一分沒一秒都是自己的。

淫慾:沒有淫慾,沒有你我。

憤怒:憤怒帶來力量,力量可以保護自己免受傷害。

可見,不管是犯罪,還是原罪,都不是絕對的,都是跟隨時空而改變的。是相對而言的。

所以,我們對待所謂的罪,應該仔細思考,到底是真的不對,還是社會強加的?應不應該有罪惡感?

話說回來,既然稱之為罪,終歸是不好的東西。我們生而為人,應當遵循社會給定的公約和法律法規,不可越雷池一步。

七宗罪裡,我人為最不能接受的是懶惰,因為如果一個人懶惰,其實他將會一無所有,很快就會走向滅亡。你們覺得呢?哪一宗罪是你人為最不可為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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