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加你的名字,就是保命符?
《安家》看了麼?
這部劇雖然講的是房產中介,但中介在賣房的過程中,又可能參與到買房者的一地雞毛和人情冷暖裡。
比如有假離婚買房的,還比如——
01
前兩天的劇情裡有這麼一個讓人窒息的情節: 老父老母在上海賣了大半輩子包子,用攢下來的錢去給兒子全款買房。 正準備籤合同時,兒子突然說:爸,我想在房產證上加上倩倩(準兒媳)的名。
話一出口,所有人大氣都不敢出。 不用猜,在場的都知道是怎麼回事,無外乎就是兒媳給兒子吹了風。 這時候未來兒媳還趁機打出底牌,說自己肚子裡有了寶寶。
二老一聽從面面相覷到喜不自勝,都有孫子了,那咱不加,似乎不太好。加!
一個家庭齊刷刷來買房的10分鐘,暴露了一直存在的熱門問題: 房產證,到底該不該加兒媳婦的名字?
或者我們換個問法,兒媳婦到底該不該要求加自己的名字? 現實中,男方怕加了女方名字後,短期內離婚,輕鬆收割父母大半輩子的錢;女方怕自己淨身出戶,往後沒個物質保障。爭論就沒停止過。
02
熱搜登頂後,評論區炸開了鍋,有人說誰出錢寫誰的名,二老攢幾個錢也不容易,實際上連兒子的名都不用寫,只給小夫妻使用。 也有人說,寫名字了有啥用? 女方沒出資,離婚時也分不到房。
看來不少人存在誤讀,我們先在這裡普及一下,二老全款買房加名的情況。01
房產“加名”的行為,相當於是贈與。
也就是說,住建委備案公示的產權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與誰出資購買是區分開來的。
無論是在婚前買還是婚後買,都屬於兒子個人財產。 在《婚姻法》中也有明確規定:全款買的房子登記在個人名下,無論婚前婚後都是個人財產。
但是,也就有一個問題,如果兒子要在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他完全可以自己做主,因為房屋處分權在兒子自己手上。
我們遇到過,男方沒啥主見,女方執意要房產證加名甚至過戶到個人名下的,為了表“衷心”,乖乖把房子過戶,並約定為妻子的個人財產,離婚的時候微笑變水笑。
也就是說,《安家》中,即使兒媳沒有出錢也取得了房屋的共有權。
只不過說,在現行婚姻法裡面,關於這個部分有了最新解釋:法院裁判標尺並非簡單的一人一半,也要綜合房子的約定共有情形、出資貢獻、婚姻情況等因素作出具有一定傾斜角度的財產分割。
這也是為什麼,當二老一開始猶豫的時候,兒媳猶如川劇變臉。
另外延伸一個,如果不是全款買房,有貸款的情況。
父母在婚前給兒子付首付,夫妻婚後自行還貸在現實操作裡非常常見。
如果房子在婚前就過戶到了兒子名下,即屬於兒子的婚前財產,擁有此房子的產權;
另一個,兒子婚後還貸,屬於夫妻因家庭共同生活而進行的債務償還,也就是說女方也有份。
如果未來離婚,男方需要將結婚之後兩個人共同償還的部分、以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補償給女方。
關於婚前婚後全款按揭各種複雜情況下的對應歸屬,大家也可以參考下面的導圖:
▲ 僅作一般性參考,現實中也會有不同的實踐差異
03
在經過科普之後,我們再來看《安家》那個案例中的各種心機。
作為店長的男主揣摩到女方用意之後,立馬建議二老部分出資,等兒子兒媳婚後靠自己雙手去還貸。
兒子兒媳原地懵圈,沒想過吃苦頭,兒媳再度川劇變臉。
說了很多“您還怕我倆以後不孝敬您嘛”的漂亮話。
哦豁,真有意思。
合著就是她既不想付出半毛錢,又想在房產證加名,輕鬆拎包入住。
照這個架勢,日後大概率也是個不想付出勞動卻坐享其成的米蟲,連老人的錢都算計的那種。
現實中我們也遇到過太多類似案例,經常有當事人雙方到了一拍兩散的時候,為了爭房子鬧得體面全無,確實存在很多想著“空手套房”的人。
我看到評論裡還有一種聲音,說一個女人通常包攬家務、生育、付出了自己青春,現在要求加名字難道很過分嗎?
▲ 大清都亡了,但這種言論似乎很有市場
無可厚非,我們也知道現代婚姻算計有餘、真誠不足的原因。
很大程度上來源於生活成本高,每個人都想把個體抵禦社會壓力的能力放大。
而很多女性之所以在結婚前對男方家庭提出各種要求,大多是為了給自己一個安全保障,畢竟她們口中的生娃,不是給自己生,而是給男方家庭生的。
她們覺得自己付出了大量的沉沒成本。
再加上離婚率逐年走高,婚姻的可信賴度在降低。
但我們仍然覺得,對女性來說,抵禦社會壓力的能力,並不是來源於“乞討”,而是來源於自己。
如果大家都覺得無所謂,反正有房子住,兩人恩愛,對彼此忠誠一輩子,那其實加不加名字都ok,執意要加名,好像沒有必要。
就像有人所說的,新婚姻法還是在保護每個個體。
看似對女性不利,實際上也在鼓勵女性經濟和思想獨立,告訴她們婚姻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同樣的,從日常經手的大量離婚案子中,我們在短暫參與到當事人的一地雞毛時,也總結過各式經驗教訓,其中一條大概可以適用於多數情況中——
那就是與其靠對方給安全保障,不如自己獨立行走。
放到這個個體案例裡,當然就是:與其絞盡腦汁求著加名字,讓人看低,還不如想想未來如何讓婚姻關係保持健康舒適,兩個人一起成長進步。
退一步說,孩子也不是加名的籌碼,愛也比加名兒重要的多,根本沒法拿錢來衡量。
現代婚姻很多權衡利弊,但我們也必須得有點兒理想主義。
閱讀更多 周垂坤律師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