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龔家灣交警大隊在對轄區主次幹道亂停亂放車輛集中整治時發現,竟然有部分駕駛員完全無視交通法律法規的規定,隨意將車停放在公交車站、消防通道以及盲道上,不僅對廣大群眾的出行造成不必要的影響,而且交通安全埋下隱患。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對機動車的停放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其第63條規定: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每一位駕駛員都不會忘記,這些規定在參加科目一考試的時候都是必考內容。在此,龔家灣交警大隊溫馨提示:樹立停車文明意識,自覺維護停車秩序,是時候再學學科目一了。
來源:甘肅文化影視頻道 全媒體記者 呂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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