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縣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為何實行郡縣制的秦朝很快滅亡了?

導讀:郡縣制相對分封制的優越性不言而喻,所以我國從秦朝開始就有大一統王朝的傳統。而歐洲進入11世紀的第一個千年還在保留著分封、采邑制,所以才導致小國林立。秦朝確定徹底執行了郡縣制,但是其滅亡並不是因為郡縣制的原因。而是六國王族後裔打著復國的旗號,為自己謀取私利的藉口而已。劉邦建立漢朝後延續了郡縣制和郡國並行體制,漢景帝時期的七國之亂就是分封遺毒的反噬。所以說目前中外各國雖然行政模式不同(郡縣、道府縣、省市縣等形式),但是基本都沿用了郡縣制。


郡縣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為何實行郡縣制的秦朝很快滅亡了?


有人說分封制穩定容易產生國祚較長的政權,周朝、神聖羅馬帝國以及早期的奧斯曼帝國等等。縱橫並不這麼認為,雖然這麼政權最少的也有五百年的但是質量著實不怎麼樣。到後期簡單維持著類似吉祥物的共主有什麼質量可言,真正實行郡縣制的秦漢以後的歷代王朝才是形成民族、文化、文明的等構成超強凝聚力因素的大一統傳統。而歐州顯然因為分封制實行的時間較長,至少是目前小國林立的原因之一。


中原王朝最先採用了先進的郡縣制,讓大一統的觀念深入人心

一般都認為我國郡縣制是發源於秦國,統一後才推廣天下。其實不然,郡縣制最早誕生在春秋時代的楚國。春秋時期諸侯國的崛起導致周王的權威受到極大的削弱,而這一切的根源都來自分封制。分封制很容易誕生小圈子,時間一長離心力就會迅速上升。

遠在南方的楚國雖然不被中原各國斥為蠻夷,但是更容易接受新的思維模式。所以從楚文王開始探索郡縣制。公元前687年楚文王北伐河南境內的申國和息國,為了保證安全楚文王直接設置縣。由於申、息地處邊陲且與中原交界,所以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所以出於這兩方面的考慮,楚文王在令尹彭促爽的建議下從申息兩地開始了郡縣統治。實行郡縣制後效果也很明顯,楚國八百年的國祚從來沒有出現過韓趙魏三家分晉、田氏代齊等由於分封引發的實質意義的分裂。

《左轉》所說的:“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為令尹,實縣申、息。”

從這開始以後的數千年,歷經各國以及歷代王朝的不斷完善已經成為維繫國家向心力、凝聚力的利器。尤其是從秦朝統一後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郡縣制逐漸深入人心。雖然西漢、西晉和明朝三代也存在以宗室為主的分封,但是無一例外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動盪和反噬。


郡縣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為何實行郡縣制的秦朝很快滅亡了?


從秦朝以後中原王朝也嘗試過通過郡縣、分封並行延長國祚,但是無一例外都失敗了;西方鍾情於分封制(采邑制)是缺乏大一統基因的原因之一

從中原王朝實行成熟的郡縣制後,儒家文化圈輻射範圍的朝鮮、越南等地都紛紛採用郡縣制。中原王朝進入郡縣制時代後也曾經做出過嘗試,試圖在郡縣制和分封制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目的是既能保持大一統王朝的凝聚力,又想效仿分封制那樣延長國祚。所以西漢、西晉以及大明王朝都對此進行了嘗試,在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體系下進行宗室分封。結果不但沒有延長國祚反而遭到了反噬:西漢的七國之亂促使西漢王朝削藩,推恩令由此出臺;西晉分封導致八王之亂,西晉因此亡國;明朝分封導致朱棣發動靖難之役,帝王易位。


郡縣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為何實行郡縣制的秦朝很快滅亡了?

我們再來看西方,在日耳曼蠻族滅掉西羅馬帝國後建立起一系列的政權。法蘭克王國的采邑制度(分封制)成為西方分封制度的經典。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法蘭克推出采邑制度的時候,也出臺了限制條件對分封造成的離心力做了約束和限制。就是分封以後封臣可以享受采邑財富,但是必須盡到封臣進貢和參戰的義務。但是隻要封君和封臣一方去世封地就要收回國家進行重新分配。這一限制條件確實可以保證封臣的效忠,但是隨著時間的流失采邑逐漸變成了世襲後分封的弊端就顯露出來。

另外從國君接受采邑的封臣依舊可以進行分封,他分封的下級封臣只認自己的上級而不認國王。這就是所謂“封君的封君不是我的封君,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的來歷。所以從法蘭克王國分裂形成的神聖羅馬帝國居然有數百個邦國,複雜程度可見一斑。


郡縣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為何實行郡縣制的秦朝很快滅亡了?


小結:

每種體制都有其利弊,但是分封制利弊在歷史長河中被充分的暴露。所以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逐漸成為主流並綿延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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