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檢察“三個切實”全力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紅網城步站3月11日訊(通訊員陳全果 袁素欽)自市院2019年12月召開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推進會至今,城步檢察院共審結刑事案件51件56人,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43件48人,佔比85.71%,並每月穩定保持在80%以上,其中相對不起訴8件8人,判處緩刑20件25人。已判決案件中,量刑建議採納率為100%,無上訴抗訴案件,達到了案結事了人和的目的,實現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三統一。

自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制度在全市推動實施以來,城步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站在提高社會治理效能,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迅速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高檢院、省院、市院的決策部署上來,全力推進該項訴訟制度的適用,設定“適用率達到80%”的工作目標,將適用率與年底績效獎金和評先評優掛鉤。制度實施後,該院的適用率從去年前10個月的4.17%提高到12月份的85.71%。

該院堅守客觀公正立場,切實履行檢察機關的主導責任,確保該項制度在城步落地落實。明確各個業務科室的宣傳教育職責,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宣傳教育貫穿於偵查、起訴、審判的全過程各環節,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如陸某某投放危險物質案,經承辦檢察官主動與監所、看守所溝通,對其進行宣傳教育,並安排其近親屬會見參與做思想工作,促成其認罪認罰。一方面以典型案例現身說法,徹底消除犯罪嫌疑人“坦白從寬,牢底坐穿”的思想顧慮,促使他們認罪伏法。另一方面耐心細緻做好被害人及家屬的思想工作,極力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在辦案人員積極努力下,15件有被害人的案件中,有12件最終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佔比80%。對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而未委託辯護人的,及時通知值班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並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主動通知其辯護人或值班律師,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保障認罪認罰的真實性、自願性和合法性。適用該制度以來,承辦檢察官一對一與辯護律師溝通60餘次,有效提高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的公信力。

該院堅持質量是案件生命線的底線思維,利用案件基數小的優勢,創新工作機制,試圖在案子做精上下功夫,實現案件又快又好辦理。一是建立綠色通道,加快辦案節奏。積極與公安對接協調,對其辦理的認罪認罰案件,案管部門優先收案錄入,加速案件流轉,縮短辦案週期,確保從快從簡。該項制度實施後,案件平均審查起訴時間同比縮短了四分之二是建立量刑精準化機制,有效減少分歧。對於有量刑指導意見的23個罪名,嚴格按照量刑指導意見精準量刑,對於不常見罪名案件,有司法判例的,則參照司法判例,沒有司法判例的,則加強與法院溝通協調,爭取達成共識。該項制度實施後,我院與法院溝通量刑20餘次,量刑建議全部得到採納。三是建立案件內控制度,確保案件質量。案管部門加強案件質量管控,嚴格執行“三項規定”,並實行簽字背書制度,防範辦案質量和廉政風險點。一方面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全面收集、固定、審查和認定證據,做到案件質量不降標準、不和稀泥,防止偵查機關怠於偵查,防止誘騙認罪、強迫認罪、花錢買刑等情形發生。另一方面充分認識到法院裁判權前置給檢察機關帶來的權力,我們堅持量刑建議聯席會議制度,有效防止權力尋租和檢察人員被圍獵,築牢廉政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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