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國家規定坦白這樣“從寬”

最新消息:國家規定坦白這樣“從寬”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是社會公眾最熟悉的司法政策之一。可是對哪些案件可以從寬、從寬幅度怎樣把握、實際司法程序中如何體現等問題卻一直沒有清晰明確的界定。

24日,最高檢召開新聞發佈會,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發佈了《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為“坦白從寬”立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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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麼樣的案件能從寬?

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適用但“可以”適用不是一律適用

“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應當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區分案件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實行區別對待,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指導意見》規定,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認罪認罰案件,要儘量依法從簡從快從寬辦理;對因民間矛盾引發的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認罪、真誠悔罪並取得諒解、達成和解、尚未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要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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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原則沒有適用案件範圍和訴訟階段的限制,並不僅僅針對輕微犯罪,對於故意殺人等重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也可以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案例: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武某某與戀人唐某某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執,二人發生爭吵,武某某拿起床頭櫃裡的尖刀朝唐某某身上捅刺,導致唐某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檢察機關在審查全案事實與證據後,認為本案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繫戀愛關係,因感情糾紛引發,案發後,犯罪嫌疑人認罪悔罪,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可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最終武某某被判處無期徒刑。武某某當庭表示不上訴,認罪服法。

不過,《指導意見》中也明確規定,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嚴重暴力犯罪,以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敏感案件,應當慎重把握從寬,避免案件處理明顯違揹人民群眾的公平正義觀念。

2、如何從寬

既包括實體上從寬處罰,也包括程序上從簡處理

按照《指導意見》的規定,從寬處理既包括實體上從寬處罰,也包括程序上從簡處理,“但可以從寬不是一律從寬,對犯罪性質和危害後果特別嚴重、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不足以從輕處罰的,依法不予從寬處罰。”

《指導意見》要求,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結合法定、酌定的量刑情節,綜合考慮認罪認罰的具體情況,依法決定是否從寬、如何從寬。應當區別認罪認罰的不同訴訟階段、對查明案件事實的價值和意義、是否確有悔罪表現,以及罪行嚴重程度等,綜合考量確定從寬的限度和幅度。在刑罰評價上,主動認罪優於被動認罪,早認罪優於晚認罪,徹底認罪優於不徹底認罪,穩定認罪優於不穩定認罪。

案例: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呂某某與被害人吳某某在武漢市礄口區某酒店客房內打牌時發生口角,進而發生廝打。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系呂某某的朋友,見狀參與共同毆打被害人吳某某。經鑑定,被害人吳某某受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礄口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案發後,兩名犯罪嫌疑人從外地返回投案,真誠悔罪、賠禮道歉,積極賠償損失,取得被害人吳某某的諒解,符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條件。

檢察官向兩名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可能提出的量刑建議,具體計算方法為:在量刑起點6至24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選取中間偏下值,確定本案量刑起點為12個月有期徒刑。在此基礎上,本案因民間矛盾引發,可減少基準刑的10%;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節,可減少基準刑的20%;積極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

因此,本案擬建議刑為6個月有期徒刑。最終,呂某某、郭某某對罪名、量刑建議、適用速裁程序均表示無異議,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了具結書。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判處被告人呂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判處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全國多少案件能適用?

適用率逐步提升

年底當月適用率要提高至70%左右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通過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給予程序上從簡或者實體上從寬的處理,實現有效懲治犯罪、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提升訴訟效率、化解社會矛盾、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的目的。”最高檢副檢察長陳國慶表示,目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正逐步提升。

2019年1至4月,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平均適用率為27.33%;1至9月已達到40.1%。而最高檢要求到年底,當月適用率要提高至70%左右。

對此,陳國慶認為,之所以提出70%的目標,主要是考慮到當前我國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比例達到80%以上,且呈上升趨勢,這類案件絕大多數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進行程序分流。目前,已有單月適用率超過70%的有6個省,超過60%的有14個省。

量刑建議是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中的一個重要問題,檢察機關對量刑建議精準化負有重要責任。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表示,絕大多數案件,特別是常見、多發的輕罪案件,檢察機關都應當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量刑建議越具體,犯罪嫌疑人對結果的預期越明確,達成認罪認罰具結的可能性就越大,對判決的接受度也就越高。”

對此,苗生明表示,檢察機關正加大力度,加強量刑建議學習培訓,加快智能輔助量刑建議系統建設和應用,採取多種有效措施,努力提升量刑建議的精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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