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法院快审快结首宗涉“疫”诈骗案

3月5日,云安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云安区首例涉“疫”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云安法院快审快结首宗涉“疫”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冯某某是云安区六都镇人。2020年2月12日,被告人冯某某利用疫情期间口罩紧缺的时机,捏造其有口罩出售的事实,并在百度贴吧云浮吧上发布。被害人董某某、陈某某等4名被害人获悉信息后添加被告人冯某某预留微信号,并与其联系购买口罩,后分别通过微信转账900元、175元、1825元、105元到被告人冯某某的微信。被告人冯某某在收到4名被害人转账的3005 元后,捏造虚假的快递单号发给被害人,随后就将4名被害人的微信删除。2020年2月14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冯某某传唤到案,其家属将诈骗所得的赃款退还给4名被害人。

云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电信技术,假借销售防疫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云安法院快审快结首宗涉“疫”诈骗案

据了解,由于受疫情影响,云安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受到较大影响,云安法院在云浮市看守所内建设了远程视频审讯室,充分利用远程视频开展庭审工作,解决疫情防控期间押解难的问题,对涉“疫”案件,从严从快审理。

云安法院快审快结首宗涉“疫”诈骗案

云安法院提醒广大群众,疫情当前,切莫以身试法!云安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从严惩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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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云浮台、云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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