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第17號通告

伊春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第17號通告


為落實省疫情防控二級響應指導意見,根據省關於“分區分級、精準管控,分類分業、有序恢復”的要求,經伊春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決定,在繼續嚴格實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保證疫情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進一步放開服務性行業企業

(一)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全市各類商場、餐飲、住宿、理髮(單剪)、洗染、照相、家電維修、農資市場、生資商店、農機銷售維修、五金水暖、設計製作、打字複印、公章刻制、鮮花店、麵食店、豆製品加工店,汽車銷售、汽車維修清洗、家政服務、廢品回收、銀行保險、倉儲物流、工程監理、評估認證類企業、會計(審計、稅務)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房屋中介等生產生活性服務場所,全面恢復經營。

(二)上述放開的領域內,凡是地下場所、通風不好的,一律不許恢復經營。攤床間至少要達到1.5米距離,達不到的實行攤床隔日輪流經營。對各類商場,人員進入必須測溫、亮“龍江健康碼”、戴口罩,商場賣場嚴控人員密度,顧客間隔1.5米以上,嚴禁舉辦任何形式的促銷活動;餐飲行業實行即買即走營業方式,提倡線上訂餐、外賣送餐,禁止堂食;賓館旅店入住率不超過50%,原則上單人單間,家庭同住一個房間的需出示相關證明;電商企業嚴禁人員線下培訓、人員密集辦公;汽車銷售企業嚴禁組織促銷、拍賣會等人員聚集活動;房地產銷售企業嚴禁舉辦任何形式的發佈會、開盤儀式等聚集性活動。

(三)會展業(博物館、展覽館、圖書館)、體育健身場館、影劇院、演藝活動場所、棋牌室、遊藝廳、音樂廳、網吧、KTV歌廳、酒吧、公共洗浴、公共遊泳館、民營醫院、個體診所、保健按摩店、線下培訓機構、美容院,商場內的影院、兒童娛樂場所、培訓機構等空間相對密閉、人員相對聚集的行業企業,暫緩營業。

二、進一步恢復交通運輸秩序

(四)恢復市域內全部縣際客運班線。通往外地市的市際客運班線,待其他地市客運站正式運營後,根據我市疫情防控形勢,適時作出恢復運行的決定。

(五)公交車、出租車全面恢復運營。

(六)拆除村屯(林場所)所有阻斷交通的硬隔離設施,繼續保留入口監測點。

(七)廢止有關封閉鐵路車站的公告、通告,暢通旅客進出站通道。

(八)對未進入高風險地區的鐵路司乘人員,經體溫檢測符合規定的,在採取戴口罩等必要防護措施的前提下,不需採取14天隔離措施。

(九)3月16日起,伊春通哈爾濱、瀋陽、大連、北京、上海、廣州的民航班線恢復運營。

三、繼續強化“邊界門”管理

(十)邊界檢測點實行24小時監測,對交通入口設置監控管理。對外來人員逐人進行體溫檢測、查驗居民身份證、憑“龍江健康碼(綠碼)”通行。

(十一)對境外返鄉人員,嚴格實行14天集中隔離觀察。經省內有關市地隔離觀察滿14天的,回到居住地不再進行隔離,由村屯(林場所)或社區網格員做好日常健康監測。

(十二)對省外入(返)伊人員,實行14天隔離觀察。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落實社區管控責任,在家隔離;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必須集中隔離。

(十三)對省內來自哈爾濱市南崗區、香坊區、牡丹江市西安區和大興安嶺加格達奇區的入(返)伊人員需隔離14天,其他省內入(返)伊人員無需隔離。

(十四)所有省內入(返)伊人員要攜帶身份證,現場登錄“龍江健康碼”,核實個人信息。到達後,必須及時與居住社區或入駐賓館旅店取得聯繫,如實填報個人信息,並與社區及賓館旅店簽訂個人承諾,確保本人為非來自中風險及以上地區人員、非未解除的密切接觸者,並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屬地社區、入住賓館旅店要嚴格落實跟蹤管控責任。

四、切實加強社區管理

(十五)嚴格實行小區、村屯(林場所)進出管理,只保留一個出入口,居民必須戴口罩,憑“龍江健康碼(綠碼)”進出。

(十六)小區門實行24小時管控,晚11時至早7時實行閉門管理。

(十七)取消小區、村屯(林場所)外出人數和次數限制。

(十八)市域內人員跨區往來,憑居民身份證(外地戶籍憑居住證)、“龍江健康碼(綠碼)”出行,無需隔離。

(十九)外來人員要主動向社區或入住賓館旅店報告情況,包括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健康情況,自覺配合有關工作人員落實防疫防控措施。

(二十)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進出公共場所,要佩戴口罩、聽從引導、保持間距、亮碼(龍江健康碼)登記。

(二十一)廣大居民要自覺少出門、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主動做好個人防護。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要第一時間報告,迅速就診排查。

(二十二)對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個人,一律給予相應處罰。

五、繼續強化重點場所管控

(二十三)加強醫院內部環境管理,所有進入醫院人員都要佩戴口罩,禁止快遞、外賣人員進入醫院,醫療機構安排定製盒飯,組織送餐進病區。發熱患者一律到發熱門診就診。

(二十四)加強對養老院、兒童福利院、精神病院、看守所等重點場所管控,嚴禁外來人員探視。

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和措施

(二十五)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縣(市)、區要對轄區內經營單位恢復營業負總責,組織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復工復業的經營單位由屬地政府在本轄區內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十六)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對各類經營單位復工復業,不搞審批制,實行備案制和承諾制,按照行業防疫標準,對轄區內經營單位進行全覆蓋檢查,對不具備恢復營業條件的,堅決不予營業;對復業經營後達不到標準的,一律關停。

(二十七)嚴格落實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恢復營業的經營單位負有管理、登記、防護、報告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員工“一人一檔”做好登記,督促員工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對進入經營場所人員嚴格實施“測溫、亮碼(龍江健康碼)、戴口罩”管理,合理控制場所內人員數量和進場人員間距,避免人員聚集;加強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確保場地安全衛生。各類復工復業的經營單位,防疫承諾事項在醒目位置張貼,主動接受監督和檢查,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違反承諾事項的,嚴厲處罰。

七、實行有獎舉報制度

(二十八)鼓勵群眾監督、舉報違反防疫管理規定的各類行為。知情者可採取當面舉報、電話舉報、網上舉報等方式進行舉報。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按照市、縣(市、區)兩級管理權限分級兌現獎勵。屬於市級管理權限的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每條線索給予人民幣500元獎勵;重要信息線索獎勵人民幣1000元;舉報信息有效阻止重大風險或者有效消除重大隱患發生的,每條線索給予人民幣5000元獎勵。屬於縣(市)、區級管理權限的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由縣(市)、區兌現獎勵。

舉報電話:伊春市:12345

鐵力市:2285578

嘉蔭縣:6132533

湯旺縣:3532644

豐林縣:3569958

南岔縣:3476119

大箐山縣:3436105

伊美區:3607728

友好區:3298188

烏翠區:3688345

金林區:3738444

網上舉報網址:www.yc.gov.cn

本通告自3月15日起施行。各行業管理部門制定並公佈本行業防疫管理規範,各縣(市)、區指揮部結合實際制定本轄區工作細則。


伊春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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