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猜一下,河南郭某带病从国外返回隐瞒行程,法院会怎么判罚?判几年?

贱行贱远


目前国内对疫情期间瞒报的入刑人员基本上判刑6-18个月!郑州这郭某在国内已经因为疫情被封闭一个多月的情况下,还出国回家不主动隔离!那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建议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一人害一省!罪不可赦!!!


飘泊在外


河南人郭某鹏会不会判死刑?刑法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规,明确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而本案郭某鹏不法行为引起的恶劣后果,导致防疫工作前功尽弃,全省高考学生推迟开学,造成的直接和间接财产损失更是须以亿计算。郭某鹏会面临最高刑为七年的有期徒刑。

郭某鹏在其有疑似症状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出入境,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该罪名最高可判处死刑。

郭某鹏家人来讲,故意隐瞒郭某鹏出境信息,并向社区工作人员作虚假陈述,会涉嫌构成共同犯罪。

最后他不仅仅害死郑州人,还害死家人!





爱在雨季


判他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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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猜一下,河南郭伟鹏带病从国外回来隐瞒病情,法院会判几年?

不仅是他犯罪,他单位领导也好不了,估计丢官是肯定的了,并且很可能也触犯刑法。

看看这个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虽然是刚发现,但是由此带来的复工复产严重滞后锁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此人带来的社会影响可以算是后果特别严重了。

如果行为人明知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传播严重危险而仍实施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行为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而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一提到危害公共安全罪那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咋样看着眼熟不?没严重后果最高就提升到10年。

如果有严重后果?那最高就是死刑了。

具体还得看案子怎么审,看他的心理活动了。

总之如果没造成更大的人员损伤,我估计7年左右差不多了。如果舆论进一步恶化,且被人发现有别的恶劣情节,比如发烧咳嗽了,仍坚持不带口罩那估计就要10年了。

如果能确定通过他传播了很多人,且发生大量死亡病例,那死刑就向他招手了!


醉美旅行


河南郑州的“毒王”郭伟鹏真是太缺德了!一个人坑了一个省,害人害己,隐瞒行踪,隐瞒病情,无视法律。网友呼声:必须重判!!!

一、河南郑州的“毒王”郭伟鹏的行踪

明知道国家三令五申要求隔离和禁足,他竟然故意连续11天到处旅游,无视法律法规。

3月1日,由北京首都机场乘EY889航班飞往阿联酋阿布扎比;

3月2日,由阿布扎比乘EY81航班飞往意大利米兰;

3月6日,由米兰乘EY88航班飞往阿布扎比,转乘EY888航班于北京时间3月7日8时50分抵达北京首都机场,经测体温正常出航站楼后,乘坐机场大巴于10时30分许至北京西站。

3月7日13时,经测体温正常,由北京西站乘K267列车(17车厢63号)于21时50分到达郑州站西广场,后步行到家。

3月8日7时28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1号线0143车换乘5号线0516车(医学院站-郑州东站-康宁街站)至单位(郑东新区基运大厦6楼)上班;18时49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5号线0507车换乘1号线0143车(康宁街站-郑州东站-郑州火车站站)下班回家。

3月9日7时31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1号线0144车换乘5号线0532车(医学院站-郑州东站-康宁街站)至单位上班;18时45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5号线0506车换乘1号线0129车(康宁街站-郑州东站-医学院站)在医学院站出地铁后,步行至一心堂郑州中原路连锁店买药,后居家未外出。

大体上,从1日到9日,郭某主要乘坐过三种交通工具穿行于国内外多个城市:

坐飞机:北京首都机场-阿联酋阿布扎比-意大利米兰-阿联酋阿布扎比-北京首都机场

坐火车:北京西站-郑州

坐地铁:郑州地铁1号线、5号线

3月10日8时,经大数据比对,发现其有境外旅居史,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赶至居住地,由120救护车转运至二七区集中隔离点;15时30分,因发热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7时,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3月11日,确诊。

截至3月11日12时,经流调初步判定密切接触者24人,均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二、确诊后隐瞒病情,隐瞒行踪构成侵害公共安全罪

郭某抱着侥幸的态度,在明知道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肆意出行,并且隐瞒行踪。9号发现身体异样,11号确诊,但却依然隐瞒病情,直到后来被执法人员堵在家中捕获并隔离。

郭伟鹏的行为,已经构成侵害公共安全罪。

三、量刑标准

刑法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郭伟鹏其家属在知情的前提下帮助郭伟鹏进行包庇,隐瞒,已构成窝藏罪和包庇罪,所以,也会依法受到惩罚。

四、网友呼声

一个人毁了一个省,将河南9600万人置于险地,数以万计的人力物力的努力付诸东流。

网友呼声:必须重罚!明知故犯就是故意伤害罪!一个人的过失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此人必须重罚!


高老慢


跑意大利看球的河南郭某,被郑州市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行立案侦查,也上了热搜。

在全球疫情逐步爆发的当口,郭某3月1日乘飞机到阿布扎比转机,前往意大利观看AC米兰球赛。此后由意大利而法国,再又基本把欧洲绕一圈后,3月6日乘班抵北京,而后在3月7日乘坐K267次列车返回郑州。如此迂回,使其行程未被及时发现,3月8、9两日到单位正常上班,上班的交通工具是地铁、公共汽车等,及至3月10日当地民警获知其从境外疫情区回来,与社区人员一道核实,但郭某及其母亲均一口否认曾去过国外,直至在更多证据面前,才承认曾经出境看球。不过,在3月11日该发热男子最终被官方确诊。上班过的整幢大楼人员撤离现场,走过的、路过的都进入了排查。

据媒体披露,郭某目前已被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立案侦查,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查了下有关报道,发现近期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起诉的还有一些。3月10日,浙江青田县公安机关通报,对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王某某、叶某等6人立案调查。这六人在意大利同一餐馆工作,回国前出现咳嗽、头痛、发热等症状,近期分别从意大利返回青田,并相继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恶劣的是,这六人在入境时未按规定如实申报健康状况。这一起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除此之外,此次疫情中,已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判决案例,这个案也发生在河南。3月9日,河南宁陵县法院审理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冯某云有期徒刑8个月。据公开,被告人冯某云隐瞒武汉返乡人员身份并因违反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致使孔集乡卫生院8名医务人员被隔离,1名密切接触者被感染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郭某上班的郑东新区基运大厦,已被紧急隔离)

宁陵县这个案例,被告人冯某云被判了8个月有期徒刑,冯某云当庭表示服从判决没有上诉。

河南郭某带病从国外返回隐瞒行程,法院会怎么判罚?个人认为,从造成的传播、影响及危害看,从其个人的所作所为看,不会小于宁陵冯某云。《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专门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作出规定,其中有这样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波士财经


我有个想法和说法看大家同意不同意,对于郑州的郭伟鵬这两天头条报导的最多,依我看他不伟法,就是看他回到国内又传染了别人没有?如果他在北京下飞机到发病天天都代口罩没有传染别人,这也是对的,他错就错在去了疫情最严重的国家意大利,回来不报不承认这就大错了,谁也不想得这个病?要着情对特


一帆风顺131362216


河南省的郭某跑去意大利看球,因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被郑州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郭某在知情下,故意去疫区并带回病毒,危害了许多民众的生命安全,郭某必须受到行政处罚。

3月1日,河南郑州的郭某坐飞机去意大利观看AC米兰的比赛,之后,从意大利到法国,基本绕了欧洲一圈,又于3月6日乘火车到达北京,然后于3月7日乘k267次火车返回郑州,中途乘坐公交车回家。3月8日和9日,他在单位正常上班,上班乘坐的交通工具是地铁、公交车,直到3月10日,当地警方得知他从境外疫区回来,并与社区人员核实。不过,郭某和他的家人都不承认去过国外,在证据确凿面前,最后他们才承认,3月11日,郭某被确诊,已经染上了新冠病毒。

3月9日,河南省宁陵县法院审理了第一起在防疫期间妨碍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案件,公开资料显示,冯某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冯某隐瞒从武汉回乡的身份,法院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8个月。

以前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妨碍传染病防治的人已经被判了刑,根据现在的情节郭某情况要比冯某严重得多,那么河南的郭某应该怎么判刑呢?

河南郭某因病回国隐瞒行程,从传播、影响和危害的角度来看,他的判刑比较严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作了具体规定,包括下列规定: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留;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主体郭某是自然人,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规定免责条件,在犯罪者主观方面,他明知道意大利是疫区,还要去看球并将病毒带回国内,对此还隐瞒行程,在客观方面,由于他的犯罪行为,北京和河南的大量群众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他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巨大,所以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责任。


百元理财


河南郑州郭某鹏故意隐瞒出国行程,造成很多人被隔离,严重威胁了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经被立案侦查,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后果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刑7年。但是不论郭某鹏会不会判刑,能判几年,全中国人给他及家人的舆论压力已经是对他的惩罚,他将会一直受到道德的谴责。


蜗牛儿爱吃肉


这个郭某某存在主观故意,明知道疫情严重,还去了好几个国家,去意大利重灾区,更可恨的是从意大利回到北京隐瞒行程,回到郑州到处乱窜,继续上班,给同事,给邻居给国家给全国人民,给河南9600万人带来了灾难,可恨之极,非常时期应该非常对待,建议重判,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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