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門遁甲》簡摘(二)

基本原則

1、奇門兵事,避忌甚多。凡三勝地、五不擊之外,又有太歲、月建,俱不可擊。旺氣所在,亦宜避之。所謂“春不東伐,秋不西征”者是也。與夫亭亭白奸、三門四戶、天馬方之類,須從歲月太陽查算。

2、奇門最重格局。如龍回首、鳥跌穴吉矣,如逢庚為直符,則為格勃、勃格,又不可用。龍走雀投,兇矣,為主者不害;虎狂蛇矯,兇矣,為客者不害。

3、奇門選擇,最重衰旺休囚。如開門本吉,但其性屬金,如臨土宮金位,及當季夏三秋,所謂“得時得地,時之最吉者也”;如在春夏,而臨於木火,則金氣大衰,豈得為吉?凡八門皆然,三奇亦然。

4、選擇以奇門會合為上吉。若有門無奇,猶為可用;有奇無門,則當另擇矣。然如捕獵用傷門、逃亡用杜門、弔唁用死門之類,皆當擇其得時得地,即為上吉,又不專重奇門也。

5、陰陽宅選擇。粗工但知奇門會合為吉,不知陽宅須與宅主生命,配合門奇之生旺,陰宅須與山頭化命,配合門奇之生旺。若德祿貴馬、三合六合之理,皆宜參考。

6、選擇止用奇門,則諸家可廢。然亦須檢點,必當配合鬥首五行。太陽、吉凶星煞,無有避忌,而又能合於奇門,方為萬吉。故造宅遷葬之家,往往有查至十餘年而後得。蓋欲求其純吉無兇者,甚難也。

7、奇門佔法,要分動靜之用。靜則止查直符、直使時幹,看其生克衰旺何如;動則專看方向。蓋動者,幾之先見者也。如聞南方之事,則佔離位;聞北方之事,則佔坎位。凡鴉鳴鵲噪,東鳴則看震,西鳴則看兌。此皆不能膠柱鼓瑟、刻舟求劍者也。

8、奇門佔法,其說不一。如佔天時之法,有專看直符者;有專看格局者;有專看天蓬天英為水火二星者;有專看壬癸丙丁,為晴雨所司者;有專看雨師風伯、雷公電母等神者,其說既不可全非,其理亦不可偏廢。臨時會意,頭緒紛然,靈機所觸,皆難預決。諸佔仿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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