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侵佔中國南海與中國的應對

菲律賓是侵佔中國南海的國家之一,本文向讀者介紹下菲律賓是如何侵佔中國南海的,以及中國的應對。


早在1946年6月,菲律賓外長季裡諾就宣稱“菲律賓擬將南沙群島併入菲律賓的國防範圍之內。”暴露了菲律賓覬覦南海的野心。1956年3月1日,馬尼拉航海學校校長克洛馬等人組成探險隊,先後在北子礁、南子礁、中業島、南鑰島、西月島、太平島、敦謙沙洲、鴻庥島和南威島等9島登陸,認為發現並佔領了這些島嶼,並在島上留下木牌,寫著“該島為菲律賓馬尼拉克洛馬等人聲稱所有,是自由地之組成部分。” 5月15克洛馬發表《告世界宣言》稱“發現和佔領”南沙群島33個島、礁、沙、灘,面積64976萬平方海里,命名為“自由地。”菲律賓政府對其支持。針對菲律賓對南沙群島主權的非法要求,1956年,中國外交部發表《關於南沙群島主權的聲明》,指出中國對於南沙群島的合法主權,絕不容許任何國家以任何藉口和採取任何方式加以侵犯。

菲律賓侵佔中國南海與中國的應對

自20世紀70年代起,菲律賓非法侵佔中國南沙群島的馬歡島、費信島、中業島、南鑰島、北子島、西月島、雙黃沙洲和司令礁等島礁;1978年6月11日,菲律賓總統馬科斯擅自發布第1596號總統令,將南沙群島的33個島礁等劃歸菲律賓領土,並命名為“卡拉延島群”,對上述島礁及其周邊大範圍海域提出主權主張,並對中國中沙群島的黃巖島提出非法領土要求。菲律賓還在有關島礁及其附近海域非法從事資源開發等活動。此外,1999年5月,菲律賓一艘軍艦於以所謂“技術故障”為藉口,在中國南沙群島的仁愛礁非法坐灘。中國多次向菲律賓提出交涉,要求菲律賓立即拖走該艦。菲律賓也曾多次向中國明確承諾拖走因“技術故障”坐灘的軍艦。多年來,菲律賓不僅違背此前承諾,拒不拖走有關軍艦,反而試圖在該礁上修建固定設施。2014年3月14日,菲律賓公開宣稱“坐灘”軍艦作為永久設施部署在仁愛礁 。

但是,20世紀70年代之前,菲律賓的法律對其領土範圍有明確限定,沒有涉及中國的南海島礁。如1935年《菲律賓共和國憲法》第一條“國家領土”明確規定:“菲律賓的領土包括根據1898年12月10日美國同西班牙締結的《巴黎條約》第三條規定了菲律賓的領土範圍,連同1900年11月7日美國同西班牙在華盛頓締結的條約和1930年1月2日美國同英國締結的條約中包括的所有島嶼,以及由菲律賓群島現政府行使管轄權的全部領土。”根據上述規定,菲律賓的領土範圍限於菲律賓群島,不涉及中國的南海島礁。1961年《關於確定菲律賓領海基線的法案》(菲律賓共和國第3046號法案)重申了菲律賓1935年憲法關於其領土範圍的規定。

針對菲律賓的侵略行徑,中國政府進行了不懈的努力,爭取和平解決爭端。如1983年中國地名委員會公佈南海諸島部分標準地名。199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包括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1998年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的有關規定,中國的南沙群島擁有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來確定中國隊南海的主權。此外,中國積極與菲律賓磋商,希望和平解決南海問題,但是談判屢屢受阻。如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外交部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菲律賓大使館稱,菲律賓依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二百八十七條和附件七的規定,就中菲有關南海“海洋管轄權”的爭端遞交仲裁通知,提起強制仲裁 。2013年2月19日,中國政府退回菲律賓政府的照會及所附仲裁通知。中國政府多次鄭重聲明,中國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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