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檢•要聞】疫情期間遠程提訊取保候審嫌疑人

【富檢•要聞】疫情期間遠程提訊取保候審嫌疑人

  為貫徹落實最高檢《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相關規定,做到疫情防控期間“儘量不採取當面方式訊問犯罪嫌疑人”,富民檢察採取“特殊時期、特殊思維”的方式,靈活解決辦案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

  2月11日,富民檢察第二檢察部檢察官結合實際,利用電話遠程訊問兩名涉嫌危險駕駛罪而取保候審在家的犯罪嫌疑人。在前期準備工作中,第二檢察部積極協調技術部門,採取專人拍攝的方式對遠程訊問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充分保障訊問過程合法合規,並刻盤附卷。

  “因現處於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為減少人員流動、聚集,我們擬採取電話通話的方式對你開展訊問,你是否有意見?”“沒有意見,我願意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工作。”檢察官“隔空”徵求了犯罪嫌疑人意見,告知其享有的相關權利義務後,兩名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圓滿完成兩次遠程訊問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疫情期間,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和上級院的關心支持下,富民檢察堅持服從服務大局,既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務,又不落下案件辦理的步伐。結合富民實際,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保障辦案工作和疫情防控兩不誤。

  文丨周煜博

  編丨麻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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