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说,假期是给学生放的,不是给老师放的,要求老师假期各种加班,合法吗?

非知名教育工作者


学校领导说假期是给学生放的,不是给老师放的,不知道他是在传达上级领导的意思,还是在传递自己的学校管理理念。

一个领导说出这样的话,恐怕不仅仅只是法治思维的悲哀这么简单,背后有深层次的原因。

作为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中会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在这条法律里明确规定的是寒暑假的带薪休假。所以,无论是讨论要不要取消寒暑假还是眼红老师在假期还能领工资的人,可以休矣,以免让人觉得那么好笑。

因此,这位学校领导说假期不是给老师放的,显然是违法的,是法盲的说法。

这让我想起前几年,很多地方都盛行的“5+2”和“白+黑”精神。不只是在企业,还有更多的是政府机关和一些事业单位,只要领导愿意,布置加班加点,就已经成为国人工作的常态。

适当的加班,并非不可取,很多紧急的工作,也确实需要在节假日牺牲休息时间来应付。毕竟,美好生活的背后,是有无数人在默默负重前行。

但一旦颠倒加班与正常工作,把“5+2”“白加黑”工作方式作为政绩大肆改变工作常态,加了班却领不到加班费,把牺牲员工的健康作为获取自己的政绩或企业的发展,这不是我们法治时代的治理理念。难怪新华社、《人民日报》都曾分别发文,剑指各地无节制加班现象,批评各地乱加班文化,实质背后传递出的是新时代中央的执政新理念。

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推出强制休假政策,希望这样的好政策,能真正落到实处。

每个人都要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一个单位或一家企业的队伍才会更有战斗力和凝聚力,才可以取得更好的工作业绩。除非特殊情况,要摒弃“5+2、白加黑”追求业绩做法,破除加班旧观念,把关爱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政策落到实处。


倾听花开


堡垒都是从内部攻破的,不尊师重教的行为,也是从内部开始的。有一些学校领导,教育系统的领导,就是最不尊重教师的人,由这样的人的言行辐射开去,教师才变得灰头土脸,这些人就是罪魁祸首!

假期中,学校确实有一些事情必须处理,应该坚持一个原则,能花钱处理的事情,尽量不用老师,但是有些事情,外人做不了,也做不好,这时候请教师加个班,教师也都会理解,乐意接受。

但是,不是问题中这位混账领导说的话,我们来看看这句话:假期是给学生放的,不是给老师放的。这种混账话,作为学校领导都说得出,说明根本就没学习过教育法规,或者是不把教育法规放在眼里。

这句对不对?绝对错误,假期是师生共同的假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假期是给学生放的,不是给教师放的。法律明确规定,教师享受寒暑假的休假权。

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说的再清楚不过了: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我不知道,一位校领导,连教师法都不懂,都不学习,这样的领导是怎么当上去的?这是一个不合格的学校领导,应该下课!

一些乡村学校,教育经费紧张,很多事情,确实需要老师共同配合才能完成,校长也是无奈。笔者在多所乡村小学工作过,深知乡村学校的难处。乡村学校的校长难当,这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校长不能以这种无知的说法,强行要求老师加班,而应该是跟老师商量,大家的事情大家做。根据本人的经历,老师都是懂道理,愿意为学校做点奉献的。学校如果经济状况允许的话,加班要给予老师适当的补助。相互支持,互相理解,什么事情都好办。如果持这种说法的领导,老师们直接不予理睬,看其能怎么样?混账人,才会说出混账话!


当代师说


这个问题,反映了教师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在合法的假期里,普通教师,还不能对自己的假期作主。

学校领导对普通教师强制性加班,其实是反映校长的鸭霸行为。双休日,寒暑假期,这些都是教育部给予教师的法定假日。是教师带薪假期的福利落实。

“假期是给学生放的,不是给老师放的”说法。其实反映我国教育行业,行政干扰学校教育变相行为。

在我国,教师作为国家单位中,最没实力说话,最没能力说话的行为。当然,校长的这句话,其实也暗示其受到来自政府,或教育部门上级任务压力。为了完成上级布置任务,校长自然指挥普通教师加班加点去完成了。

纵观当前教师,来自上级教育部问,政府部门的任务,千奇百怪。有扶贫,有扫街清洁,有守江边水库等,教师们想在假期休息一下,都没有踏实。


愤怒野虎


或许很多人(包括学校领导)都认为:老师假期也是拿工资的,应当与所有公职人员一样,假期里上班是理所当然的,算不上加班。因此,假期让老师们在家等候,学校随唤老师须随到。

但在“三味"看来,学校这种做法,虽然不是什么明显违法,但确实很不合理!

老师这个职业比较特殊,工作习惯和特点与其他职行有很大区别。教师的本职工作就是教师育人。长期以来形成了一个习惯:在无特殊情况下,学生离校,老师也休息。

特别是寒假、暑假这两个长期,按照教育长期以来所实行的“学期制",师生在一个学期的教学任务完成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下发一个“放假"通知:明确规定哪月哪日开始放假,哪月哪日回校上班。

这个“放假通知”实际上是具备法规效力的,在“通知”规定的假期内,老师有休息的权利,而学校则应尽可能地及早做好调节工作,保证并维护好教师的休息权利。

个别学校,出现占用教师假期的现象,在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偶尔为之,自然是难免的,老师也应积极配合。但如果让老师在假期回学校上班加班,干一些正常教学时间应该干的“常规工作",我认为就不应该、不合理了。这实际上体现了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拖沓和懒政行为,甚至是将一些本应由行政领导平时完成的事,而推到假期让老师来代做。


"三味"就曾经历过这种情况:学校某副校长,负责“普九”验收材料准备工作。在平时里,他办事拖拉,慢性子人,上级早有要求在放假前完成材料整理归档工作。评估验收组通知下来检查的前几天,他终于急了,因为有些材料需班主任协助完成,可老师又已放寒假。无奈之下,他只好通知所有班主任回校加班。

因此,假期里学校要求老师回校上班,是否合理合法,也得看是什么情况。如果上级有紧急通知,需紧急完成某些工作,这也是应该的,合理的。


以“三味"所在地情况看,老师极少有回校加班的现象。

不过,“三味”也见过这情况:学校领导班子经常会在学校加班,挺辛苦的!但是,按绩效工资相关规定,可以补偿一定的“劳务费(误工费)"。

因此,既然假期是老师正常的休息时间,那么,老师回校加班,适当的补助也是应当的。这才体现出老师之间的公平公正。

我是“三味聊教育",感谢您的关注和点赞,并期待与您共同探讨这个问题。

三味聊教育


学校不是自家开的!以前在一小企业(半集体半私人的)干活,有时没活有时有货,没活就放假。后来换了个管理者,不管有没活全部上班(说基本工资不是按工作天数算得)。得,干了一年效益没上去,老板又换回以前管理者,立马没货放假!以前管理者说,基本工资虽然不是按天算的,一厂子人来上班,我水电不开啊!


z7831


若遇到有这种要求的校长,老师们可以联合起来革他的命,让他下课。

第一,老师加班可以,但校长和其他教职员工也得加班,整个教育系统也得加班,最好都按正常点上下班。

第二,学生不在,老师们加班干什么呢?办培训班创收,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织毛衣、打扑克、看电视、上网玩游戏,这是不是太轻松自在了。

第三,加班要有加班费的,是平时工资的双倍,这得赶紧向教育局申请。农民工工资都不能拖欠,何况是受人尊重的老师?谁敢不发加班费,就天天到谁家吃饭去。

从国家到企业和单位,只要占用公民的休息时间,都必须有交代有补偿的。这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一句话文章


这位领导一看就是大干快上的领头羊!对上附首贴耳,对下横眉立目。《教师法》中说的“教师享有带薪休假权'一窍不通!自作自受,自始自终,响应者甚少,苍蝇必竟跟着走,自食其果在前程。


大牌大熊


学校领导说“假期是给学生放的,不是给老师放的”,能说出这样话的领导也算是教育界的外行了,寒暑假期要求老师各种加班,碰上这样的校长也真是醉了,法治社会环境下,还如此藐视法规法纪,恐怕是想把学校变成自己的独立王国吧。

首先声明,这位校长的话严重违背我国《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四)按时获得资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我想,这基本上在教育界算是常识性的东西,而学校校长如此大张旗鼓的说“假期是给学生放的,不是给老师放的”,恐怕就别有用心了吧。

一般来说,除了高中阶段,寒暑假期学校会安排学生补课,而那也是迫不得已,当然,教师也不会白忙活,该有的“加班费”还是会有的,而这位校长如此说,恐怕是想混淆视听,搅乱应有的教育秩序,如此“大才”,不早早下课更待何时。

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学校特殊情况下要求教师利用寒暑假期做一些事,老师也是能理解的,但如此冠冕堂皇的说这种话,恐怖不激起千层誓不罢休,将本有的最后一点情分也不愿意提,直接行政命令,也算醉了。

总之,如果不明白,最后不要胡乱开头,不然会贻笑大方的。


迷途远望


学校又不是工厂,学生放假了还加什么班?

给谁上课?给那脑子进了水的校长教导主任

上课?那上呀,督促他们好好听课,做笔记,

写心得。加班费归他们出。


广法居士


假期是学生的,不是教师的。学校领导好不好?都是因为他自己!

每年一到暑假寒假,涉及教师、学生的故事就多了起来。这不,学校领导又给教师出难题了。

某校领导说,假期是放给学生的,不是放给教师的。这句话明显是错误的。

  1. 学校放假不是某个学校领导决定的。像一线学校领导,只有校长有权力决定学生一个星期、教师一天的假期,并且必须是不办不行的急事。超过了这个期限就要经过中心校校长审批签字盖章才有效。而全体师生放假与否,放假多少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放假等等,这应该是当地教体局决定的。
  2. 学生一放假,教师必然要放假。换句话说,教师和学生同样有相同的假期。试问某校领导,学生不在学校,负责对学生实施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还有必要继续上班吗?
  3. 教师拥有带薪休寒暑假的权利。这是《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的。意思是说,教师不仅有寒暑假,而且在休假的同时,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作为一个学校的领导,这些都是非常明白的。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1. 如果不懂,他就不能胜任这份领导工作。这可以说是学校领导的最起码的基本常识。
  2. 如果该领导懂得,那么,他就是故意为之。这很显然也是不妥的。
  3. 如果学校里真的有需要教师参与的工作,领导完全可以明确告诉教师们,需要利用假期加班解决,难道教师不知道为了学校而努力工作吗?我想,只要领导说清楚重要性,没有老师不愿意加班的。果真如此的话,根本没有必要说这样的话,伤害同事们之间的关系和感情。
  4. 如果真的叫不动教师加班,那可能是个别教师真的有事不能参加。而领导也应该想一想,为什么叫不动教师去加班?以往有没有类似的情况,老师如果都不去,可能就是校长的问题了。
  5. 领导经常让教师加班,就应该仔细想一想了自己的做法有没有欠妥当之处了,或者是哪里没有做好等等情况发生。
  6. 学校的领导都是有领导才能和艺术的,而我发现,这个领导这样做,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想让教师假期加班的意思应该是很好表达的,而此位领导口不择言,不仅仅丢了领导的身份,还伤害了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感情和关系,真的是得不偿失啊!

学校领导是很重要的角色,而学校的很多工作还要依靠教师来完成。

他们之间的关系好不好,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生存与发展。

说这种话,直接使自己领导的形象大打折扣。

可见,领导会不会说话和做事,全凭自己!

以后,学校领导这样的“金句”少说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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