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法院开庭不露面,法院打电话不接,找不到人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梅碧巧


像这样欠款人开庭不露面,不接电话找不到人的情况经常发生,事实上欠款人不出庭对于我们来说并不是坏事,因为对方不出庭并不能影响法院的判决也不会延迟判决,并且由于对方不出庭也就失去了抗辩的机会,只要我们提供有效、合法的证据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但是由于无法找到欠款人,对于判决书的送达需要耽误一段时间,因为需要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后15日欠款人没有进行上诉判决生效,这时我们就可以到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判决书还需要提供判决书的生效证明(裁判法官出具)以及执行申请书(法院提供模板)。

注意:

欠款人“失踪”、不接电话的目的大多数是为了拖延时间转移财产,所以我们最好在法院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来保证判决后执行程序能够顺利地追回欠款,申请保全需要提供乡相应的抵押担保。

提交的执行申请书当中可以提供自己已知的欠款人的财产线索,财产线索有助于执行程序的进行。


东友律师团


欠款人法院开庭不露面,法院打电话不接,找不到人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司法实践中非常常见。

根据个人认识,简单回答如下。

1、被告不露面,法院怎么办。

对于法院来说,这种情况不难处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法院经两次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所谓合法传唤,一般就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包括电话通知、邮政EMS邮寄以及上门通知等。上述通知都不能送达的,最后的方法是公告送达,也就是在《人民法院报》或者省一级法制报的法院公告栏刊登开庭公告,公告刊登后两个月视为送达。也就是说,被告躲避法院传唤,除了给法院增加麻烦,拖延两三个月的时间,实际上并不能阻止开庭。当然了,法院的所有送达措施,法官都会在案卷中进行详细登记,以免将来被告反咬一口可以进行查对。


2、被告不到庭,法官怎么办。

送达程序走完后,后边就可以开庭。如果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法庭可以缺席判决。所谓缺席判决,并不是法官不问青红皂白,一律判原告胜诉,而是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会判原告胜诉。如果原告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会驳回原告起诉。缺席判决,被告丧失了辩解质证的机会,因此这样实际上对被告是很不利的。

3、被告不到庭,原告怎么办。

被告不到庭,实际上表明了被告很可能是不理会原告的诉讼,铁了心当老赖。因此作为原告,应当多方面努力。

如果被告不露面但尚有财产,应当尽量做诉前财产保全,以免将来判了以后无法执行。

如果被告没有财产,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应当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对被告该用的措施都要用足,例如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这样被告及时不履行、不露面,但是对生活也会有很大影响。

如果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有证据证明被告有转移财产或有其他有能力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可以要求法院以拒执罪移送公安依法处理。

以上回答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办理案件,也一直在协助执行。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只要你的被告是明确的,并且符合法院的立案标准的,被告找不到也没什么影响,普通的送达方式虽然不能用了,但是可以走公告程序,这个需要公告期且需要缴纳公告费用的,然后法院会缺席判决。拿到生效判决后,你即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找不到人,依然不影响执行。接下来我会根据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您一一解忧释疑。


首先,起诉一个人,你必须得被告明确,被告不明确,你的案子都不可能给你立。什么叫被告明确呢,最起码的你得知道他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这两个地方的其中一个,如果两个都不知道,那么就属于被告不明确。有没有身份证号码不影响你立案,关键就是这个人能不能确定地址。

其次,立案了以后,办理到你这个案件时,法院会向这个人送达文书手续等,这个时候由于被告找不见,或者不接电话等等,那么普通的送达程序肯定不奏效了,只能走公告程序。公告送达需要去开一张下落不明的介绍信,并且交纳公告费,大概五百多,然后公告期间是两三个月,上报纸通知对方这个案子的事项。公告期满,开庭未来,缺席判决。


最后,案件拿到胜诉判决后,等待生效,你就可以据此申请执行,执行期间,找不到人只是说拘留不能了,但其他的执行手段没有受到阻碍,依然可以查控他的财产,如果查无财产,案件就会进入终本,对方一样会被列为失信人,上黑名单,对其子女也间接有影响。

我是法律解忧君,欢迎大家评论留言互动,有问题的及时提问,我会一一回复,点点关注点点赞,谢谢大家的支持,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忧君


我是在法言法,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被告在开庭之日没有出庭应诉的情况时有发生,作为不经常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来说,认为被告不出庭应诉,有可能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其实,此种事情大可不必担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被告即欠款人开庭之日没有到庭应诉的,作为主审法官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二、对原告诉讼权利的影响及应对

此种情况,对原告胜诉权几乎没有影响,因被告没有出庭,在原告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被告相当于放弃了答辩的权利也放弃了调解的权利,实践中会默认被告完全认同原告诉求,因此,主审法官在查明事实后,可能当庭宣判,闭庭后,会及时制作判决书。

原告此时,无需做任何事情,配合法庭完成庭审工作即可。

题外话

因欠款人不积极主动应诉,可以大概判断,其对债务的履行持有消极态度,因此,建议原告在判决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我是在法言法,欢迎评论、关注和转发。


守望希望2020


1、找不到人不要紧张,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传票和判决书进行公告送达,你只需要缴纳560元的公告费就可以了

公告的期间为:法院公告送达时为60天,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

公告送达与采用其他送达方式送达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让受送达人获悉法院送达的公告内容。结合民诉法对公告送达的立法精神及相应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所在法庭的一般做法是:

1、对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若知受送达人活动在特定的区域的,在该区域主要的公共场所采取张帖公告,若无法知道受送达人活动区域的,可通过省级以上的报纸公告。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可能的住所地、工作地、亲戚朋友聚居地张贴公告,或者采取报纸公告。

3、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总之,选择最有利的公告送达方式,最大限度地把诉讼文书实际传送给被送达人,才能实现公告送达的目的。

2、公告送达之后,可以开庭,缺席审理,然后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决,然后再公告送达判决书,程序与送达传票一致。

3、判决生效之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或者名下其他财产比如房产,车辆或者股票等。

4、如果上述方式都用尽仍然不能获得赔偿款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你方的申请,将对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法院会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限制高消费,具体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包括办理信用卡)。

不能乘坐火车软卧、动车二等座以上座位及高铁座位。

不能乘坐飞机。

不得乘坐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不能出国。

不能去高档消费场所消费(如宾馆、酒店、高尔夫、高级娱乐场所等)。

不得参与政府招标竞标。

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不得旅游、度假;

不得让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不得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刘秀章律师说法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把欠款人称作“老赖”!在这些欠款人成为“老赖”之前,都要经历一个“躲债”的过程。所以,他们明知道人家已经把他诉讼到法院了,就是“假装”不知道,甚至把已经邮寄到家里的起诉书、传票、举证通知书通过快递给“退”回了人民法院。因为欠款人心里都“有数”:反正到法院和不出庭的判决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让自己还钱。于是拒绝出庭。面对这些不出庭的欠款人,法院一般采用以下的送达方式:1、电话通知;2、直接登门送达;3、邮寄送达;如果这些途径都走不通时,就只有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了,叫做公告送达。无论是哪一种途径,都能保证判决顺利执行,这有利于更好的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陈律12


只要你有证据去法院起诉,无论被告出不出庭,都不影响法院的判决。

不过你去起诉,如果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法院会下达公告。这个公告费是由你出。等官司胜诉以后,这个钱会算在被执行人身上。也包括诉讼费。

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被告人不出面更有利于原告。只是法院要下达公告,可能要等上一段时间。

分享一个亲身的经历。

一个朋友在我这里借了钱,只有一张借据。和一张身份证照片。到了还款日期。玩起了失踪,犹如人间蒸发,把我所有的联系方式通通拉黑。

无奈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法院来进行解决。刚起诉进入协调程序,法院给他打的电话也接过两次。说是答应分期付款,愿意到法院进行协调。

可是协调法官给他约了几次,让他到法院进行协调,始终没有露面。协调法官建议我走司法程序。

从起诉到判决,被执行人始终没有露面,中间还给他下达了公告。不过这并不影响法院的判决,必定借条就是铁证。

直到最后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也没有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任何的财产。最后法院还下了,终结本次执行通知书,

就这样一转眼两年多过去了,不过我算是幸运的。就在今年的4月份,法院给我恢复了执行,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布控。

也正是因为这次布控。被执行人在开车经过检查站的时候,被交警抓获并移交给法院。我也顺利的拿到了全部的欠款和一笔不小的利息。还有延迟金,

所以不要担心借款人跑。就怕他年老体衰又无资产。何况现在的信用体制也逐渐的完善。几乎各个方面都要实名制。





异乡超哥


欠款人在法院开庭时不露面,说明你的案件已经立案进入了审判程序,是幸运的。有许多案件因为被告失踪,不能提供具体信息而立不了案;对被告不出庭参加审理案件,法院可以对其缺席判决。

01

欠款人不参与开庭,那么对出借人来说其实也是有利的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通常需要当事双方皆到法庭参加法庭的审理程序,经过一系列的举证、质证、辩论等等,让法官逐渐接受案件的事实,并在内心有一个评判标准,方便确立案件的争议焦点。


而被告不到庭参加审理,那么相当于自己放弃了抗辩权,法院会综合证据和原告提交的陈述,而确定案件的事实,这对被告来说是利的,对原告来说减少了对庭的麻烦,但是这类案件,需要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足以认定案件事实,如果存在争议的较多,法官不足以评判,对原告也会带来麻烦。

但总体对原告是有利的,已经站在胜利的倾向上,所以要做的就是认真配合法官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为缺席判决打下基础。

02

欠款人不接电话不到庭,说明其并不想履行义务,要尽快做好财产保全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被告用消极的方式来对待诉讼,那么作为原告,就要尽快查清其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可以避免对方在判决生效前就将财产转移,到时候申请强制执行,却没有财产线索。

虽然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进行打击,甚至可以撤销,但是在取证,在重新争夺的过程中尽然费时费力,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申请了财产保全,待判决一生效,立即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可以确保自己的诉讼利益得以第一时间实现。

结语

当法院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要履行的时候,找不到人只能从其名下财产想办法,如果有财产可以供执行,那么就不用发愁。

但对没有财产线索,又找不到人,在执行过程中就是很麻烦的事情,只能通过法院的限制令,失信登记来动态管控,希望找到线索而控制被执行人,而做为申请执行人自己也要想方设法的打听其下落,尽人事,听天命。


悟法析律


欠款人法院开庭不露面,法院打电话不接,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债务人为什么不到庭,大家知道缺席判决的后果。但对于故意借债不还的人,是没有什么后果的,最多就是判他们还债。所以,到不到庭无所谓。但法院就应该对这种故意不到庭的,采取司法的强制措施,因为他们不到庭,查不清事实的真相。事实不清,作的判决就没有公平性,更没有震慑力。所以,对于这种情况必须传唤当事人到庭,假如不到庭法院也可以采取拘传的方式强制到庭参加庭审。(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王万东法律服务


这个问题一看就知道是不懂的人提的一个外行的问题。

经济纠纷问题,搞到法院,法院受理后,是会发传票给被告的。如果被告联系不上,法院会想尽一切办法,联系上被告,如果实在联系不上,法院会在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公众场所,公告。

假如,开庭日,被告还是不出现。那是天大的好事。法官会作为缺席审判处理。那你的诉状请求,就没人来和你辩论了,你说多少,就多少,只要你有证据支持。

过了判决书的还款日,被告没有归还欠款,你就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到了执行庭阶段,你就好办多了。法官可以对被告进行布控。

天罗地网,他逃到哪里去?

不懂这个的,可以参考。

悟空问答里很好问题都是外行问题,不是有问者亲自发问。

回答者也是不懂实际,在哪里,照本宣科,乱讲一通,误人子弟。

多看董哥问答,走正确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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