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法院疫情防控期間優化營商環境助力企業發展舉措再獲領導批示肯定

3月10日,海陵法院疫情防控期間優化營商環境助力企業發展舉措再獲領導批示肯定。

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崔國慶批示:“我區法院貫徹省、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加強疫情防控的決定,站位高、行動快、措施明,切實履行了司法保障職能。請人大辦加以宣傳報道。”

海陵法院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委政府和上級法院關於依法防控疫情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部署要求,積極策應海陵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實施“暖企十條”政策的通告》,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企業發展,結合海陵法院工作實際,出臺該《意見》。《意見》分別從提高政治站位、切實發揮審判職能、強化審慎執行等方面結合審執工作及當前疫情情況,對保障企業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做了詳細規定。

近年來,海陵法院充分延伸審判職能作用,以前瞻性、精準性、高效性、特色性的司法服務助力優化海陵區法治營商環境,保障海陵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真正為企業排憂解難,全面助力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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