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磁县青年就业见习两个通知来了

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工作的

通 知


全县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把青年就业能力提升摆在突出位置,决定组织开展申报青年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及岗位数量

以各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每个申报单位提供见习岗位不低于3个。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email protected]邮箱里确认无误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劳动就业服务局。

见习单位提供见习岗位期间必须按照带教比例配备见习指导教师,见习指导教师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且工作三年以上或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具备带徒能力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在县内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优先;

(二)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要求的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三)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

(四)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青年按月提供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磁县最低工资标准,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一)《邯郸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单位简介、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指导人员介绍、见习方案;

(六)用人单位填写《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2);

(七)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职人员总人数15人以上)。

(八)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四、政策解读

依据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邯郸市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磁县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从2020年3月12日起申报;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青年在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提供生活补贴,金额不低于磁县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对不能严格落实基本生活补助发放等规定的不认定为见习单位。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捷


2020年3月12日


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0年磁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

通 知


广大未就业青年:

为帮助尚未就业的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全力推动未就业青年最大限度就业。根据邯郸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邯郸市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邯人社发﹝2019﹞26号)及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邯政规﹝2019﹞3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县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范围是指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予以优先推荐。

二、计划任务

  2020年就业见习工作我县计划共安排80个见习岗位。

三、见习待遇

  就业见习生活费由见习单位使用银行卡按月发放,标准不低于磁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四、报名时间

  从2020年3月12日开始。

五、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未就业青年到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磁州路26号)四楼劳动就业服务局报名。

六、资料审核

  达成意向的见习生持审核资料到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资格审核。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审核表、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16-24岁失业青年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证书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人社局窗口办理且证书上必须是失业状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捷


必看!磁县青年就业见习两个通知来了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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