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知识点之一:明辨交易所各个板块的ST和*ST

十一哥发现很多人对于ST股票和*ST股票不是很理解,确实十一哥在学习上市规则的时候也是晕头转向,之前就有上交所的上市规则,深交所的上市规则,创业板的上市规则,现在又多了个科创板的上市规则,而且各项规则写的内容极其复杂,一般人想要看懂确实很难。我查了网上的解释,没有很好的总结。接下来十一哥将以尽可能简单的语言介绍ST股票和*ST股票的判定和区别,希望对于各位有所帮助。


第一部分 一句话总结

创业板没有ST股票和*ST股票,科创板只有*ST,上海主板和深圳中小板两者都有且基本相同,*ST

表示可能还有得救,ST表示已经病入膏肓。


第二部分 精准总结

1、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日涨跌幅5%,恢复上市首日不限

2、退市风险警示(*ST)

 最近2年净利润(或被追溯后,下同)连续为负

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为负

 最近1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

 最近1年被出具否、无

 因财报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改正,且已停牌2个月

 未在法定期限披露年报或半年报,且已停牌2个月

 构成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

 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

 构成五大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 出现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解决方法存在不确定性、规定期限未未披露解决方案、披露后1个月未实施完成

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

 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

3、其他风险警示(ST)

 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 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

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 深交所: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违规担保且情形严重

 上交所:被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且情形严重、被暂停/终止上市股票恢复上市后,尚未发布首份年度报告

4、重大资产重组时可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满足)

 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同时购买其他资产且已实施完毕

 购买资产是完整经营主体,进入前已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3年以上

 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正

 经会计师审核的盈利预测显示,重组后盈利能力增强,经营改善

 不存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深交所)

5、科创板的特殊规定

 上市公司触及本规则规定的退市情形,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本所对该公司股票启动退市程序。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强制退市分类如下:

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 交易类强制退市

 财务类强制退市

 规范类强制退市


第三部分 规则

一、目前四个板块,每个板块的上市规则都不一样

上交所和深交所是独立发文的,而上交所的主板和科创吧又是独立的,深交所的中小板和创业板也是独立的,因此看懂st股票和*st股票,首先需要判断一个股票是在哪个板块。

二、深交所的规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ST”和“ST”的判定依据如下:

第一,退市风险警示,即*ST

13.1.3 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

(一)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二)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13.2.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七)构成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

(八)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

(九)构成五大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十)出现本规则第 12.11 条、第 12.12 条规定的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披露解决方案,或者在披露可行的解决方案后一个月内未实施完成;

(十一)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十二) 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

(十三) 本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第二,其他风险警示,即ST

13.1.4 其他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

(一)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二)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恢复上市首日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不受前款有关 5%的限制。

13.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三)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上交所的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3.1.4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上市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一,退市风险警示,即*ST

13.2.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七)因第12.13条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的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获得本所同意;

(八)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本所对其股票作出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决定的;

(九)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十)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十一)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所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标准和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其他风险警示,即ST

13.4.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或者被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后,公司尚未发布首份年度报告;

(二)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三)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四)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五)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

(六)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创业板的规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十一哥只查到第十三章有关于“暂停、恢复、终止上市”的规定,因此创业板是没有ST和*ST的区别的。

五、科创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12.1.1 上市公司触及本规则规定的退市情形,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本所对该公司股票启动退市程序。12.1.2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

具体分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

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12.2.1 本规则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交易类强制退市

12.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二)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三)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市值均低于3亿元;

(四)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数量均低于400人;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财务类强制退市

12.4.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达到本规则规定标准的,本所将对其股票启动退市程序:

(一)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

(二)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

(三)营业收入或者利润主要来源于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

(四) 营业收入或者利润主要来源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贸易业务;

(五)其他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12.4.2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含被追溯重述)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含被追溯重述)低于1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含被追溯重述)为负值;

(三)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规范类强制退市

12.5.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

(三)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四)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1个月内仍未解决;

(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本知识点之一:明辨交易所各个板块的ST和*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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