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南縣兩人違反《禁火令》被拘!切勿以身試法,違規野外用火...

違反縣政府《禁火令》案例通報


寧南縣兩人違反《禁火令》被拘!切勿以身試法,違規野外用火...

當前天氣持續乾燥,森林防火面臨的形勢非常嚴峻,仍有群眾以身試法,違規野外用火。1月4日,寧南縣森林公安局連續查處兩起野外違規用火案件,處罰2名違法嫌疑人,成功撲滅5處火情。

2020年1月4日10時40分許,寧南縣森林公安局接群眾報警稱在披砂鎮小田壩村2組有幾處濃煙冒出。接警後,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進行火種撲滅與案件查處工作。經調查,兩處野外違規用火分別為趙某左與陳某曲所為。目前,兩名違反《禁火令》人員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森林公安提醒您:寧南縣人民政府已於2019年12月31日發佈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禁火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禁火區域為全縣境內所有森林草原區及野外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災的區域。如若違反《禁火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望大家高度重視,嚴禁野外用火,嚴防森林火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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