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藥品管理法之下,2020年執業藥師《藥事管理與法規》將會產生哪些新考點?今天小編整理了法規備考所要注意的點——新考綱新考點,一起來看看吧!
01
注意《法規》特殊之處
從2019年法規真題來看,題幹、選項的字數很多,這極容易浪費時間。所以考生在做題的時候一定要抓住重點,不要在個別題目中浪費太多時間!
據統計,2019年法規真題多達16000餘字,這對於考生來說無疑是很大的挑戰,大家一定要注意節約時間!
02
《法規》變動內容及考點變動
新版的《藥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勢必會影響法規考點的變動,我們知道每年法規的變動可以說是最大的了,新增和刪除都會發生,這方面其實在近幾年的考試大綱變化中已經有了或多或少的變化,具體如下:
03
重點:假劣藥劃分
假藥的認定:
新法規定,被認為假藥的情形如下:
①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②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③變質的藥品;
④藥品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的。
記憶方法:事非成變為假
關於劣藥的認定
新法規定,以下情形可被認為是劣藥:
①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
②被汙染的藥品;
③未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藥品;
④未註明或者更改產品批號的藥品;
⑤超過有效期的藥品;
⑥擅自添加防腐劑、輔料的藥品;
⑦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的藥品。
記憶方法:含量不符被汙染
效期批號被更改
過期擅自加為劣
新法的兩種禁止:
①禁止未取得藥品批准證明文件生產、進口藥品;
②禁止使用未按照規定審評、審批的原料藥、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藥品;
特別說明:上述情況不再認定為“按假藥論處”或“按劣藥論處”,獨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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