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新葯品管理法:新考綱、新考點

在新藥品管理法之下,2020年執業藥師《藥事管理與法規》將會產生哪些新考點?今天小編整理了法規備考所要注意的點——新考綱新考點,一起來看看吧!

01

注意《法規》特殊之處

從2019年法規真題來看,題幹、選項的字數很多,這極容易浪費時間。所以考生在做題的時候一定要抓住重點,不要在個別題目中浪費太多時間!

據統計,2019年法規真題多達16000餘字,這對於考生來說無疑是很大的挑戰,大家一定要注意節約時間!

02

《法規》變動內容及考點變動

新版的《藥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勢必會影響法規考點的變動,我們知道每年法規的變動可以說是最大的了,新增和刪除都會發生,這方面其實在近幾年的考試大綱變化中已經有了或多或少的變化,具體如下:

《法規》新藥品管理法:新考綱、新考點

03

重點:假劣藥劃分

假藥的認定:

新法規定,被認為假藥的情形如下:

①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②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③變質的藥品;

④藥品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的。

記憶方法:事非成變為假

關於劣藥的認定

新法規定,以下情形可被認為是劣藥:

①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

②被汙染的藥品;

③未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藥品;

④未註明或者更改產品批號的藥品;

⑤超過有效期的藥品;

⑥擅自添加防腐劑、輔料的藥品;

⑦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的藥品。

記憶方法:含量不符被汙染

效期批號被更改

過期擅自加為劣

新法的兩種禁止:

①禁止未取得藥品批准證明文件生產、進口藥品;

②禁止使用未按照規定審評、審批的原料藥、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藥品;

特別說明:上述情況不再認定為“按假藥論處”或“按劣藥論處”,獨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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