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会议

达州市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会议

达州市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会议

12月26日,达州市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会议,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进行培训。

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刘卫出席会议并授课,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法制(法制审核)科室负责人、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执法监督股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刘卫就行政执法的内涵、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意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具体内容、执法信息化建设六大方面作了系统、详细的讲解。

达州市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会议

刘卫强调: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行政执法部门大力提升法治水平和执法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传达学习,确保三项制度改革成果不断巩固深化;


要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要保障经费投入,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会后,参会人员观摩学习了市公安局的

“行政处罚均衡量罚系统”。该系统统一了全市公安行政执法的工作尺度,杜绝“随意裁量”,杜绝“人情案”“关系案”,有效实现了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流程监控,确保执法行为留痕、可视、可查、可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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