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部落】李招娣


【小说部落】李招娣

李招娣出生在1987年的D市W村,是家里的第二个女儿。她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虽说没有像其他人那么重男轻女,但也总想要一个男孩,于是取第二个女儿叫招娣,希望不久后,她能招来一个弟弟。

小时候,她家里并不富裕,但她的父母总是会给她最好的,也正因为他们都是各自家庭的老二,知道老二在姐姐与弟弟的尴尬位置,懂得老二最易被忽视,所以哪怕在后来弟弟出生了,他们也不会偏心于弟弟。对于三个孩子,他们知道对老大要好好教导,对老二要好好关心,对老三教他好好做人。因此,三姐弟总是和和气气的,尽管偶有隔阂但也很快消除。

都说和气生财,招娣一家和和气气,她的父母勤勤恳恳,等到招娣上大学时,家里已经宽裕了许多。而十几年下来他们一家子也有了些积蓄,加之村里经济不错,每年都有分红,便在村里再买了一块地,建了座新房子,好歹姐弟三人终于有了自己的房间。日子也算过得和和美美。

招娣随她母亲,个子不高,但短发圆脸上大大的眼睛总是神采奕奕的,笑的时候眼睛能弯成一道月牙,最是可爱,性格也是爽朗大方、从不斤斤计较。她从前是在村里念的小学、初中、高中,最后运气不错的考上了G大,选了个挺热门的金融专业,其实她并不知道这个专业到底学的是什么,当然读完四年后,她还是不太懂,但周围人都劝她这个专业,她便选了它。

也总算是出了村,进了省会。到了大学,她才知道原来女孩子洗脸除了用水洗,还有其他花花绿绿的乳液,看到同舍友桌子上堆积瓶瓶罐罐,听到她们那些时髦的话语,她觉得世新鲜极了。她有很多的不懂,也有很多的不习惯,从前在家里,不是太在意环境的整洁与否,现在也是,因此她的桌子被舍友戏称“乱葬岗”,可她的邻床晓芳又是个强迫症,在劝说十六次无果后,她只能帮忙收拾着,最后还变成了习惯,后来招娣看到黄洋被投毒死亡案,总是由衷的感谢舍友的不杀之恩;招娣从小就跟着母亲,学得一手好厨艺,总在宿舍里给舍友们做好吃的,盐焗鸡是她的拿手菜,她用特质的粉末抹在洗好的鸡肉上,放在她从家里带来的小小电饭煲里焗着,那香味几乎飘散在整栋楼,差点把宿管都引来了,她们四个人就着那份盐焗鸡,能窝在宿舍一天;她还会做各式的糖水,总之,她的小小电饭煲像哆啦A梦的百宝袋,总能给人出乎意料的惊喜,晓芳最爱吃她做的芋圆,她知道晓芳总是帮她整理杂物,后来更是觉得晓芳是她与宋杰的红娘,十分感谢她,加之宋杰也爱吃,因此宿舍里常常飘满了芋圆的香味,当然这也是后话了;她在宿舍里是算最小的女孩,在她十八岁生日那天,舍友们还送了她人生第一只口红······宿舍四人和和睦睦的,像亲姐妹一样,尽管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却总能在特定时间里聚集一起,回忆往昔那只肥得流油的盐焗鸡、那盘失败了的糖不甩、那碗Q弹的芋圆、那锅甜甜糯糯的八宝粥······招娣印象中的大学生活,有很大一部分是关于她与舍友们的日常。

招娣可能一点也想不起在大学究竟学到了什么理论知识,但她一定会记得宋杰。

宋杰是她十八岁以前包括以后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

他大她三岁,是她的师兄,大四学生。而他和她的相遇,更像是一场命中注定。

金融系经费不够,几年才举行一次晚会,安排在平安夜那天,招娣那一届刚好碰上,宋杰那一届则恰好赶上末班,尽管如此,但他们两人都无意于这个活动,只是晓芳和宋杰的一个同学约好了,晓芳因故不能出席,说明缘由后让招娣代之,而那一个师兄则以为襄王有意、神女无情,便索性让宋杰代之,而宋杰当晚要在台上表演,觉得只是举手之劳,便应允下来。两人就阴差阳错的见了面。

宋杰从前不相信一见钟情,直到见到招娣。

他一直都很理智。当年高考失利后,无奈之下来到G大,深思熟虑后才挑了这个专业,凭着努力的学习,也成了系里的佼佼者,平日里也参加校内的活动,是吉他社的一员,也是校内晚会的常客。他也知枪打出头鸟,因此秉承母训,一贯低调。认识他的人不多,与他深交的人就更少了,但与他有所接触的人都说他才比子建、貌若潘安,但他家庭背景如何,竟无人得知,有好事者猜测他是某高官的儿子,只是为了锻炼他儿子的能力,才让他屈居于此。

宋杰当然不会说,他只是来自Z村,是一个未婚妈妈的儿子,他的母亲在幼时回家的路上被歹人掳走至偏僻处强奸了,父亲觉得此事对女儿往后出嫁不利,便不愿声张,后来她觉察自己已怀孕,觉得孩子是无辜的,不听父母劝告坚持生下宋杰,并想亲自抚育成人。本来农村圈子就小,风言风语一直不断,她的父亲一来觉得丢人、二来觉得自己还有一个儿子,留着不能嫁的女儿也是无用,还成累赘,便把她赶出家门。她抱着尚在襁褓中婴儿,来到E市,靠着母亲偷偷塞给她的一点钱,租了一间地下室,只因她刚生完孩子,身子虚弱,吃得不好,奶水不够,每每到夜晚,婴孩总啼哭不已。地下室隔间多,隔板又薄,隔音效果极差,邻舍的人过来拍门,脸色很是难看,脾气差的还咒骂不断,她都忍着,孩子大些就将他搁在家中,自己出去工作——也只是为酒楼洗碗而已,酒楼老板娘的儿子爱在楼上弹吉他,甚是好听,这农村来的苦命的女人第一次知道了世上还有吉他这一乐器,还能日日听到弹奏的音乐,回到家中,便给孩子轻轻哼唱,孩子也似懂非懂。她是不舍自己的孩子,知道他尚年幼,每每听到独处一室的孩子因各种原因而受伤甚至死亡的消息,她便胆战心惊,却又无可奈何。可为了那每月微薄却又无比重要的薪水,她只能是每日如此忐忑不安的工作,夏日里热得满身是汗,冬日里冻得双手都起了冻疮,还好还有若有若无的音乐来慰藉她的心,幸得孩子懂事,老实在家,也没惹出什么事端。一日复一日,孩子长大了,如母亲般清秀而坚毅,也总能拿到优异的成绩,从未让母亲失望。

可是,渐渐的,宋杰成人后,愈发长得像那日侵犯她的男人,她深藏的那段记忆太过不堪,渐渐对宋杰有所疏离,加之宋杰高考失利,她气极,第一次打了宋杰,宋杰忍痛侧头,她也疼到了心里,最后母子二人抱头痛哭。尽管宋杰的成绩并非他所料想,但也能上G大。

后来,录取通知书到了。母亲为了筹集孩子的学费,又听到隔壁的梅姐说有能快速来钱的法子,于是便跟随梅姐,谁知竟是做出卖皮肉的生意,梅姐彪悍泼辣,她只能顺从,但当男人欺压上来时,她想起那日也是这样的场景,便开始不要命的挣扎,男人心虚胆怯又发了狠,手劲一使,女人本就娇弱,况且她长年累月的劳累,身体早就疲弱不堪,便就这样没了。梅姐一看出了人命,便立马逃之夭夭,留得男人在这里发愣,警察到场时,女人身子都凉了,男人都还是傻傻的,警察于是问男人话,随便扯了张床单盖在尸体上,通知宋杰,宋杰到场时,看到的是母亲在床沿垂下的手,那哪是三十多岁女人的手啊!因长年累月的泡水,手干裂的像树皮一样,手关节变形,手指肿胖。后来宋杰到停尸房看母亲最后一面时,他都没有勇气掀开那块布。他隔着布,抱着母亲,哭得像把今生的泪都要哭尽了一样。

后来,那个男人因为杀了人疯了,他的家人赔偿宋杰一笔钱,宋杰把它用于给母亲置了一块墓地,剩下的用于缴纳入学的学费。此后生活费与学费都要自己挣取,寒暑假都在打工,平日里有空就找兼职,唯一的乐趣是弹吉他,他弹着吉他时,总能觉得母亲在陪着他。母亲不喜热闹,讨厌人多口杂,从小教训他为人处世要低调,也万不能对旁人提起自己的身世,免得招别人笑话,他都一一记住了。

待到他大三时,因所学专业的优势,开始极为谨慎的投资,收益颇丰,手头渐宽松,也渐渐交结朋友,偶得一二知己,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但对自己身世一定讳莫如深。

直到他遇见了招娣,招娣笑时那弯弯的月牙眼似乎弯到了他的心里,他一直如江中浮萍般活着,无依无靠,也不需依靠,可招娣的出现,让他第一次想靠在岸边,好像突然有了软肋,又突然有了盔甲。对谁,他都可以理性的衡量,除了她。

招娣当时只觉得在台上弹着吉他的这个男人真是英俊,比同舍友在追的韩剧《我的女孩》里的李东旭都要好看,为人又彬彬有礼,对女生绅士至极。招娣从前总是大大咧咧的,对男女情爱之事很不上心,只觉得找到个像阿爹一样亲切的人就好了,可看到宋杰,她又有一种从前从未有过的感觉,觉得满心幸福,内心柔软。这是和阿爹在一起时截然不同的的感觉。

两情相悦是世上最好的事,他们两人就这样在一起了,一个乐观、一个悲观;一个看惯世事炎凉、一个未曾涉世。相似的人适合一起胡闹,互补的人才能一起变老。

李丽在后来想起那段时光,嘴角总止不住的上扬。

不久,招娣大二了,宋杰也毕业了,他之前就已经在G市的某公司实习,因其工作能力良好,公司提前与他签好合同,毕业后就直接到公司上班。

职位不高,毕竟刚入行,但工资尚可,加之宋杰之前投资赚得的一笔钱,他便在G大附近租了一间不大的屋子,总算搬离了那潮湿闷热的地下室,他希望招娣也能搬进来,他们一起生活,等到招娣毕业后,他们就结婚。可招娣不愿意,因为她的母亲从小就教导她女孩子要洁身自好,同居的事等到两人结婚后再说,所以,尽管招娣爱极了宋杰,她也不愿住进他的家里,宋杰有些自卑,心里有些不痛快,但想着来日方长,也深知人言可畏,于是也就搁置此事了。从那时开始,招娣常常在宿舍做好吃食,再给宋杰送去,两人像普通情侣一样甜甜蜜蜜的。甚至在06年末,宋杰随招娣一同回到W村过春节,他拜访了她的父母,父母对他很满意,他还见了尚在病中的招娣的奶奶,只是老人家年纪大了,咿咿呀呀的说不清楚。

回到G市,招娣继续着她的学业,宋杰也努力工作,渐渐升到部门经理的位置,也有了较多的积蓄,便把所住的屋子买了下来,作为与招娣结婚的婚房。

宋杰总觉得遇到招娣后,自己的运气好了许多,几乎每次投资,总能得到不错的收益,于是在投资方面,也比从前大胆了许多,他听到身边的同事都在购买雷曼兄弟公司的债券,收益颇丰,况且雷曼兄弟公司的信誉一向良好,在他上大学时,它已经是《国际融资评论》评定的2002年度最佳投行,觉得风险不会太大,况且他也想借此机会存一笔结婚的钱。乘着大势,购入几种债券,收入果然不错。这时,他就想挣到更多的钱,只因他有太多的事想要做了,想把母亲的墓地再整修一下、想为招娣买一只钻戒、想把他和她的婚礼办得更隆重些、想好好孝顺待自己如亲生儿子一样的未来岳父岳母、想买一间更大的房子,将来他和她的孩子能在一个更好的环境生活······一切的一切,皆为了许她和他一个更好的未来。

于是他一咬牙,把自己所在的房子典当了,加上所有的积蓄购入了好几种债券与股票。

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这里。

2008年9月15日,由于受次贷危机影响,雷曼兄弟公司出现巨额亏损,申请破产保护。此后还引发了全球金融海啸。

宋杰所在公司在金融危机中受挫严重,不久也宣告破产。

宋杰失业了。

宋杰崩溃了。

招娣那时候也大三了,准备着期末考试,她担心他,且允诺他考完试后一同回家乡散心,那天的宋杰神色无异,还笑着答应了,和招娣说要先回家里收拾些东西,银行过两天会来收楼。招娣还在学校附近找了间房子让宋杰暂住。

招娣忧心忡忡考完试,打算联系宋杰,却发现宋杰失踪了。

招娣哪里也找不到他。

哪里也找不到他。

“妈妈,你把我的校服外套放哪了?”李丽眨了眨睁得发酸的眼,回过头,看着那个白白胖胖的小子,笑着说:“自己好好找找,什么东西都让妈妈帮忙找吗?”“哼!”小孩子嘟了嘟嘴,气鼓鼓的走开了。

李丽继续压着盆子里的芋头,怎么忽然想起她们了?怎么突然想起他了?

“铃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响起,她听到孩子奶声奶气的声音,还有“哒哒哒”跑过来的拖鞋声,“妈妈,电话,找你的,妈妈你又做芋圆吃哦,我都吃腻了······”小孩自顾自的说着,她擦了擦手,拿起电话。

“你好,请问是李丽女士吗?我们这里是G市公安局,在xx地发现一具男尸,高度腐烂,我们初步鉴定为宋杰,且初步认定为自杀,其身边遗书保存完好,是写给你的,本可早些通知你,但你在之前曾改过一次名,找你用了一段时间,希望你能过来一趟,配合我们的工作······”

李丽听不清那方后来还讲了些什么,挂了电话,继续压着芋头。

“妈妈,我找到外套啦!诶呀!你别压啦,芋头早就变成泥了!咦!妈妈,你怎么哭了?”

李丽来到G市的警察局,做好笔录,拿到那封信:

招娣:

我什么也没有了

我什么也给不了你

我只会拖累你,像拖累我妈一样

我走了,你要好好的,要继续笑得那么美

宋杰绝笔。

他明明内心柔软到全是舍不得,却也能狠心放手再也不回头。

李丽抬头望望天,天边渐渐泛出微红,像一条鱼翻了身,鱼肚上还有红鳞点缀着。她记得那日找不到宋杰,也是这样天色。

她记得找了很久都找不到他。

找了很久。

后来她一个人回家,父母也没问什么。过了一个没有他的年,过了好多个没有他的年。

再后来,她毕业了,和舍友们各奔东西。

再后来,她不愿再听到别人叫她招娣,改名为李丽。

后来的后来,她到H市实习、工作,认识了现在的丈夫,生了孩子,日子过得不咸不淡的,只是,无论如何,她决不沾染股票、债券等有关投资的东西。

现在他来找她了。

过惯了平淡如水的日子,她以为她都忘了。

原来她是招娣啊!原来宋杰曾那么爱“招娣招娣”的叫她!

可现在她是李丽!李丽还要忙着回家,为刚下班的丈夫和刚放学的孩子做饭。忙完这些,要早点睡觉,明早还要上班,补好今天请假而堆积的工作。

夜里,她躺在床上,眼睛怔怔地看着天花板,身边的丈夫鼾声如雷。李丽想着从前的事,想到最后一次见到宋杰,他与自己告别时微笑······枕巾渐渐被打湿,枕边的男人鼾声依旧,转了个身,嘴里嘟囔了几句胡话。

她想着如果能再重来一次,李招娣决不替晓芳去参加那个晚会,招娣决不要认识宋杰,她决不要爱上他。

李招娣决不要变成李丽。

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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