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21歲的姐姐該養2歲的弟弟嗎?

黃書包


這個在法律上並沒有強制性規定。同樣的道理父母的遺產繼承也不應該由姐姐一個人繼承。21歲的姐姐,哪麼她們的爺爺奶奶和姥姥姥爺應該還健在吧?父母不在了,爺爺奶奶姥姥姥爺有義務承擔起來扶養2歲弟弟的義務,同時也應該多分一部分她們父母留下來遺產。這個姐姐最多也就能夠得到父母遺產,最多四分之一的繼承權。權利和義務是相等的。除非是父母以及爺爺奶奶和姥姥姥爺都不在了,這個姐姐才會成為弟弟的法定監護人。當然了,也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無能力監護和扶養。但是這樣的話?所有的遺產要分出來一半,作為弟弟的撫養費交給社會福利院。由社會福利院來扶養弟弟長大成人,只要你捨得財產應該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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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該養,因為父母已去逝啦!姐姐是弟弟在世上唯一的親人,養育弟弟責無旁貸。

看了這個標題,想起了我苦難的童年。誰要說誰從小如何如何受罪,但聽了我的身世,我相信你的內心一定會不平靜的。我生於安徽省江淮之間的一個窮山村,一九六八年出生,從小一直是餓肚子的,根本沒有飽飯吃,感謝黨的好政策,現在終於過上了富足的生活。

我六歲時下面有個弟弟四歲夭折,在埋弟弟時,父親跳到坑裡要求親友連他一起埋,當時是大哥跳下坑將父親抱出來,這一幕在六歲時深深的印入我的腦海,揮之不去。七歲時父親由於思念幼子過度,加之積勞成疾而撒手人寰。八歲時奶奶去逝,九歲時母親改嫁,此時家中還有五歲的妹妹,十三歲的大姐,十六歲的二哥,二十歲的大哥。當時大哥剛剛高中畢業沒多久,大哥擔任大隊會計。那時大姐十三歲,她裡裡外外一把手,既要上學,放學回來還要洗衣服.做飯.養豬,雖然做的是粗茶淡飯,但大姐總能做出花樣來,讓我們五姊妹能勉強填飽肚子。

苦難是人生最好的導師,感謝那時的艱難教會我如何艱強面對困境。當時在我們村算比較富裕的發小們,他們至今仍然單身,而我卻憑著頑強的毅力,經過大起大落而取得如今驕人的業績!是金子總會發光的。

直到如今我還保持樂於助人的好風格,比如每半年獻400毫升血啊,如有單位同事單身,我熱心幫助張羅啊,差不多每年都能遇到一兩起有困難的人,我總是第一時間幫忙。要知道助人為樂是中華民族的美好傳統,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情感王子A


父母都去世了,21歲姐姐該養活2歲弟弟嗎?

從法律上來說,是完全沒有這個義務和責任的。

但作為長大成人的姐姐,看在弟弟年幼和離世父母份上,你們畢竟是一奶所生的同胞骨內姐弟,理該出手幫一把,待弟弟長大成人後,一定不會忘記姐姐,把他撫養長大成人,大恩大德的。

我叔叔,叔母去世時,我堂弟僅4歲,是22歲的姐姐,一手把他撫養成人,直供至出國留學,如今在國外事業有成,為自己開闢了一遍新天地,把姐姐全家接去他國,全有弟弟供養,好人必有好報,行善積德必有餘慶。





靠山4


我的情況極特殊,二歲被養父母抱養,家有二位姐姐,大姐比我大十九歲,二姐比我大十七歲。正在上學到高一時,養父去世,養母沒工作,二姐二話不說,擔起養活我和母親的重擔,直至我讀完高中,那年二姐不幸病逝,我頂替她進了工廠。比我大十九歲的大姐,我從未見過面,當我還沒有來到這個家時,她就去了臺灣。後來,大陸改革開放,大姐展轉多方才與我聯繫上。當我告訴她,家鄉的父母早已仙逝,她的親妹娃也因病離世了,並告訴她,我是誰,如何來到這個家。等了許久她回信了(她在臺的親人怕她接受不了,親人離開的打擊,過了好長時間,才一點點告訴她),信中她表達了對親人的思念之情,並且熱情地告訴我,因為我照顧了年邁的父母,送走了早逝的二姐,幫她照料了本應由她養老送終的二老,還說她認為這個親弟弟,以後,她還多次讓她的孩子寄錢給我(收到錢後,我覺得她們在臺灣,也是很辛苦的,就婉言謝絕了)。在我覺得父母和二姐把我養大,我就應當給她們養老送終。自從與在臺的大姐聯繫以後,從此我又不孤單了,大姐常與我通信,好景往往是短暫的。臺灣大姐六十多歲時,也因病離世了。大姐夫(他是四川人,他和我大姐都是49年去臺的藝術家)依然和我有通倍。96年改革大潮中,我被掛崗離編(下崗)了。臺灣大姐夫,又出面找了臺灣一位著名企業家,介紹我到他興辦的臺企工作,由一般辦事員,最後成為這家臺企的付總,在這家企業,我一直幹到在原國企退休。我總愛跟人講,生育我的是生身父母,養大並教育我成人的是養父母,在人生的關鍵時刻護佑我的是兩位仙逝的姐姐,大姐和二姐象兩株參天大樹,護佑了我的一生。

在此春節將到時,又讓我憶起了我一生中最親的人!他們是養大並培養我成人的養父母,還有就是護佑了我一生的兩位大姐姐!

回到題目,我看二十一歲的姐姐,你就代父母養大二歲的弟弟吧!我還希望你不但養大他,還要教育好他,使他成為你值得驕傲的小弟!

再說一點,我在給父母建墓地的時候,在同一地點,花了同樣多的錢,同規格地給二姐修了墓地。在我心中二位姐姐永遠是值得懷念的長輩。我今年七十二歲了,有生之年,還將帶閤家去寶烏臺灣,為曾在仙逝後,還保佑我至今的大姐!

多年以來總想寫一篇紀念兩位姐姐的文章,今日在頭條答題時,如願以償,謝謝條友,謝謝我的頭條粉絲和關注者,祝你們春節快樂!


孟文14


我岳父今年七十多快八十了,老婆說岳父幾歲的時候,日本人進村,全村人跑進山,她奶奶不放心家,就摸回村,被日本人殺了,幾年後爺爺也死了,岳父上面還有個大幾歲的哥,有個大八九歲的姐,岳父在七八歲的時候,姐就帶過去她家養,一直養到十四五歲這樣吧,農村以前十四五歲已經是算青年,才回來他們村這邊。

老婆那個村還有一個是父母雙亡的孤兒生於六十年代,當時他的口糧是公家給,上學政府全免。吃飯是在一個族裡的人家吃。

算起來這個孤兒還讀到高中,所以可以到鎮裡縣裡工作,後來去了香港,又回到家鄉投資。

九十年代開始年年春節買兩頭大豬分全村,直到後來又去了香港才停。

他說他是全村養大的,也對,他的口糧是全村給的。

父母雙亡,姐姐和弟弟成了孤兒,她們是這個世界上最親的人,要說養弟弟,其實現在也不用她全養,政府可以今後給弟弟全免上學,每個月還給低保撫養費,醫藥政府也可以免。

弟弟缺的是一個長輩式關愛的親人,二十多歲的姐,完全可以做到。

如果這個姐姐不要弟弟,那不止弟弟孤單,今後的日子裡,姐姐也少了一個最親愛的人。


黎家第一湯


我覺得還是現實點,一個21歲的女孩自己還是個大孩子,你叫她怎樣養弟弟,很多人說大學生兼職,首先姐弟倆住那,姐姐上課或兼職誰來帶弟弟,而且兩歲的小男孩正是啥都不懂吵鬧的年齡,晚上還會尿床呢,看不好跌著碰著摔著怎麼辦,半夜發燒誰來幫助,同學朋友親戚只能幫一時,沒有人幫你幾年,帶一個兩歲男孩說起來挺簡單,實際帶起來困難重重,別把姐姐逼抑鬱了,所以千萬別道德綁架。最好的辦法給弟弟找一戶好人家收養,自己有空經常去看看弟弟,說不定以後做親戚往來,這也是很不錯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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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肯定養.我70後,一弟一妹,父母農戶,當時稻穀20多元100斤,初中學費卻要600多一學期,妹妹超生,還要超生費什麼的,也就是三姐妹一年學費要4000元左右,要18000斤稻穀賣的錢才夠我們交學費.我們三姐妹學習都還可以,都能考到高中,但同時三個都上高中父母根本供不起,父母又不敢說誰不要讀書了,於是我初中畢業後主動說不讀書了,進工廠掙錢供弟妹讀書,父母當時讓我考慮清楚,我說我是姐姐,後來就跟同村人去深圳了.父母現在好像還欠我一樣說沒供我讀書,其實我覺得的他給了我弟妹同樣是一筆財富,現在弟妹可以說是最好的知已,好的壞的都可以告訴他們聽,就是他們幫不忙也會是最好的聽眾.現在放開二胎後我毅然的給大寶生了個妹妹,當然大寶同意,我們也有能力給她們提供較好的學習生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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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然該養,這是你的義務,這是你最親的親人,但是如果還有其他的親人比如爺爺奶奶姥姥姥爺而且身體較好經濟條件尚可建議你把你弟弟交給他們撫養,因為你還要上學還要工作,等你穩定了或者你弟弟大一點了可以把你弟弟再接到自己身邊撫養,記住你弟弟是你最親的人,沒有之一。我大爺曾經解放前單獨拉扯我爸和我三叔12年至到成人後來又給他們娶了媳婦。


誰是我知心


我9歲時父親去世,大我7歲的哥哥當時憑優異成績考入機械學院(在1957年是高中直接升大專的學校)為了贍養媽媽和讓我安心讀書,哥哥放棄學業,參加工作當了一名報務員,每個月的工資一分不少的交給媽媽,統一使用,當然12年後我工作了也是這樣。文革中媽媽去世,長兄長嫂如父母,雖然都在工作,卻一直拿我當小孩看,噓寒問暖,百般呵護,連我侄兒侄女都說爸媽對叔叔比對我們都好。現在哥哥近八十了,我也七十三了,天氣稍有變化就打電話,生怕我受涼了。我愛人對任何人都說哥哥嫂子就像父母,什麼事都操心,的確,我和哥哥兩家關係十分和諧,至今毎年年飯都在一齊吃,二十人的大桌,看到兄弟二人五十餘年開枝散葉,兒孫滿堂,足慰父母的在天之靈了。


湯豆之主


按法理來說,沒有贍養義務,可是按家庭情理,得養。如果不養,也不能批評你,也許你也有難處,畢竟你21歲,人生才剛剛開始,工作,戀愛,成家,生子。可是,20年後,你回想,當初能有什麼難處讓我放棄了唯一與我有血緣關係的親人呢?我今年33歲,有一個小兩歲的弟弟,以前我小時候父母吵架要鬧離婚,當時還小小的倔強的我就有自己帶著弟弟生活的想法,雖然看起來很幼稚,可是這是我當時的真實想法,骨肉至親,不能捨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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