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能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茂業商業因向控股子公司股東提供借款收問詢函

原標題:是否可能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茂業商業因向控股子公司股東提供借款收問詢函來源:資本邦

1月2日,資本邦訊,茂業商業(600828.SH)發佈關於收到上交所《關於對茂業商業股份有限公司對外借款未按期收回事項的問詢函》的公告。

公告顯示,2020年1月2日,茂業商業提交公告稱,前期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維多利集團之少數股東鄒招斌提供借款,現上述借款已到期,本息合計4.84億元,但目前尚未收回。

上交所要求茂業商業核實並披露以下事項:

一、公告披露,公司於2017年12月向鄒招斌提供4億元借款額度,借款期限為12個月,後續雙方約定將借款期限展期一年。補充披露:

公司向鄒招斌提供借款及展期的原因;

上述借款的主要用途及流向,資金的實際使用方與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和其他協議或利益安排;

本次借款未能按期收回的具體原因和影響,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二、公告披露,為擔保前述債務的履行,鄒招斌以其持有的維多利集團15%股權作為質押。補充披露:

上述質押股權的價值,是否足以覆蓋本次借款本息;

上述借款和質押股份的後續處置計劃和安排,是否可能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結合上述借款未按期收回的情況,說明公司在作出向鄒招斌提供借款、同意借款展期的決策時履行的程序、以及具體責任人,是否進行了充分的盡職調查,相關決策是否審慎。

四、2016年,公司向鄒招斌等交易對方現金購買維多利集團70%股權。補充披露:

收購以來,公司向維多利集團提供的借款和擔保餘額,維多利集團主要管理團隊的人員變動情況;

鄒招斌及其關聯方在維多利集團的任職情況,本次債務糾紛是否會影響維多利集團日常經營及規範運作,公司對維多利集團的控制權是否穩定。

茂業商業主營商業零售為主,並輔以部分物業租賃和酒店業務,公司於1994年2月24日上市。

關注同花順財經微信公眾號(ths518),獲取更多財經資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