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戰事件進一步發酵,檢察日報發五篇文章點名“批評”該何去何從

肖戰粉絲舉報AO3平臺事件進一步發酵,3月11日,檢察日報在社交平臺連發五篇文章點名“批評”肖戰事件,並且發表對於此次事件的看法。

第一篇:【肖戰事件是非曲直如何評說】內容如下:

2月26日,因對一篇同人文不滿,肖戰粉絲舉報了該篇作品及發佈平臺AO3,還人肉了小說讀者,要求其學校給予處分。此舉隨後引發了眾怒,第二天包括同人圈在內的各路網友開始聯合抵制肖戰及其粉絲,此事因此被稱為227大團結。這次肖戰粉絲引起的爭議,不僅僅是AO3或同人圈的問題,不少人也是在借題發揮,想趁機打擊一下飯圈四處“出警”的囂張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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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肖戰事件:沒有勝利者的戰爭】內容如下: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吳一興談及肖戰227大團結事件時表示,肖戰本人及其團隊才是這次事件中最需要承擔責任的一方。在粉絲策劃發動大規模舉報行為之前,有著充分溝通渠道的偶像團隊也應該對該類行為的社會影響和危害性有所警覺。有社會擔當的偶像團隊理應對粉絲進行必要的疏導和安撫,而不是坐視其情緒發酵,直到引發廣泛抵制,甚至是影響其經濟收益之後,才姍姍來遲地發表所謂的肖戰工作室道歉。漠視自身社會責任的偶像,都是失格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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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評判肖戰事件的兩個維度】內容如下:

廣外市黃埔區檢察院檢察官鄭帆在《檢察日報》刊文評論:引發公眾討論的肖戰227大團結事件可以從兩個維度來判斷孰是孰非。①法律風險:同人作品對原作品依附性較強,可能面臨侵犯著作權及相關權益、侵犯名譽權甚至涉嫌違法犯罪的法律風險。②粉絲行為:明星粉絲維護自己偶像形象的心情可以理解。如果肖戰名譽權被侵犯,那麼有權維權的的肖戰本人而不是粉絲。爭議的處理地點,應該是法院,而不是在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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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不能任由粉絲喜好毀了同人文化】內容如下:

筆者認為,從粉絲經濟學分析,明星的真人同人小說對明星利多於弊。不要說同人圈的創作是著名的禮品經濟,成員們互惠、共享創作和情感,同人創作多是免費共享,即使小有營利,版權方也未必追究。文學棲息地被侵犯。肖戰唯粉“來碗甜粥嗎”與“巴南區小兔贊比"等“意見領袖”,號召更多的肖戰粉絲利用舉報的方式對文章發表的原網站進行抵制,最終導致一大批同人愛好者失去了陣地。文藝圈對此反對者眾,哈文轉發微博並配文“文化是用來交流的….粉絲們是該節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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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同人小說"涉及的法律問題】內容如下:

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律師龔家勇在《檢察日報》刊文表示,因為肖戰227事件,同人小說這個主題再次被大家提起,引起爭端的《下墜》一文中,對演員肖戰王一博的名譽並沒有太大影響,確實不會讓讀者誤認為小說中的情節是演員肖戰、王一博的真實故事,故筆者傾向於不侵犯名譽權。而是否侵犯商品化權?構成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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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此次肖戰粉絲事件廣大網友是非常關注,但是我們要相信法律到最後肯定會給出一個公平公正合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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