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四抓四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锦屏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强抓“思想、制度、案件、宣传”四方面,用利剑扫黑,以铁腕除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一、学习教育抓“真”,促全员水平提升。该院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持示范带动,通过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会、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会、检察委员会专题学习会、党组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了重点学习,并通过组织干警闭卷考试、集中学习抽答、抢答等有效措施,确保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并形成常态,不断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夯实打击基础。

二、整章建制抓“严”,促工作规范有序。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专人办理、专门办公室、专线电话、专门档案的规范化要求。主动与县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等,与公安、法院、司法联合签发《扫黑除恶工作定期研商沟通制度》,规范和加强侦、诉、审工作的衔接,形成强有力的扫黑除恶合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奖惩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该院年度目标考核,切实提高干警积极主动性。

三、依法严惩抓“实”,促打击精准有力。该院涉黑涉恶案件做到优先、专业办理,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工作优势,主动介入和引导侦查,加快办案进度和精准度。严格细致审查,深挖涉黑恶犯罪线索和“保护伞”线索,成功追捕追诉一批漏犯,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件26人,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3件22人,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得到法院采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已追诉5人,建议追捕1人,移送保护伞线索20余人,切实将扫黑除恶扫到“要害”,除到“命门”。

四、宣传发动抓“深”,促宣传成效提升。该院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社会通报扫黑除恶阶段性成果,共发布有扫黑除恶内容图片、视频55篇次。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20余次,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栏、入户走访宣传等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展现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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