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電視開機廣告 不能“耍無賴”

楊朝清

近日,江蘇省消保委和中國電子商會發布《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明確所有開機廣告時長不得超過30秒,自播出起就能一鍵關閉,3秒內關閉響應完畢。對於不能做到“一鍵關閉”的,省消保委在必要時將通過公益訴訟幫助消費者維權。

3月11日 荔枝新聞

在公眾權利意識不斷高漲的今天,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不可避免會觸碰消費者關於知情權與選擇權的敏感神經。無節制的開機廣告,不僅浪費消費者的時間,還可能給他們帶來精神上的痛苦與傷害。

消費者並非反感所有的廣告,開機廣告飽受詬病,在於“廣告太多、時間太長、無法關閉”,有點“耍無賴”;傳統電視機沒有開機廣告,嵌入互聯網的智能電視卻讓消費者傷不起,當真是“花更多的錢,受更多的罪”?根據《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在使用互聯網服務時,廣告頁面自動彈出,應該標有顯著標識確保一鍵關閉”。智能電視開機廣告可以有,卻應該把看與不看的選擇權留給消費者本人。

廣告看多了人難免會厭煩,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時間過長,表面上實現了利益最大化,實際上卻可能適得其反。對開機廣告失去了耐心的消費者,選擇了“開機之後一段時間不看電視”;以退為進的“弱者的武器”,讓開機廣告的如意算盤落空了。

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自說自話,說到底是利用了社會規範的空白地帶與彈性空間——社會規範只是對普遍的失範類型進行了界定與約束,對日常生活中新出現的一些失範行為尚未有效覆蓋到,從而導致難以約束失範行為。智能電視作為一個新鮮事物,也要被及時地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的治理軌道,需要戴上“緊箍咒”;眼裡只有自己,卻忽略和漠視權利和尊嚴的做法,顯然需要糾偏。

智能電視關閉開機廣告並非技術上有難度,而是源於利益驅動下的“觀念的藩籬”;一些國外品牌的智能電視將沒有開機廣告作為一種賣點,顯然給開機廣告戴上“緊箍咒”是一件“只要願意,就可以做得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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