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坠》这篇文中都出现真名了,真的没有问题吗?

翁董威


肯定有问题,希望被涉及到的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本书有很大问题!


我的狗崽崽


《下坠》没看过全文,这几天看过网上截屏,个人观点,不接受。

本人书痴,三十年如一日热爱小说,文化水平不高,但一日无书胜一日无食,同人文看过,但对这种以现实存在人物而写的作品接受不了,尤其有一些极其隐私的描写,个人观点,无法认同。

我相信同人文创作者,是出于喜爱这个人物的目的才去写文,大多数出于对所写人物的认可,圈地自萌,不求关注。

但是,有些片段,我觉得有侵犯正主,比如肖战,写魏无羡和蓝忘机,或者什么季晴空之类的都可以,明晃晃的肖战王一博就过了,再有大段露骨描写更过火,这把正主A1换脸到色情电影中有什么区别,如果亲人朋友被写成这样,我也会恶心。

我更支持类似韩剧对爱情的描写方式,点到为止,美好而不露骨,这样的小说更适合大家观看。

另外呼吁一下,关于肖战的任何事,请让他自己解决,他有公司有团队有合同,不能随便发声,但是他认为没关系或者不需要争论的事,请让他们自己决定,如果不是他做的,也不要让他负责,他只能管好自己,管不了别人。

这个世界,够乱的了。





七喜杂评


王一博用的真名,他都没说什么。xz只是叫赞赞就这么大反应?就算用的真名也不一定侵权,因为叫xz又不只他一个人。就算最后能证明确实对他本人造成了影响,那么可以联系作者删除。作者不配合的话,xz才有权利起诉。当年金庸就是这么做的。现在把整个平台都砸了!


空步独舞


1、同人文,之前从没看过,我在百度上搜的答案是“同人之名以为文”,在原作的基础上,把某部甚至某些作品里的人物放在新环境里,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从而展现作者对原作不同的观念。据此,你觉得《下坠》里应该用魏婴和蓝湛是否更符合同人文的设定?

2、作者为什么要用肖战和王一博的名字呢?是否有以他们的热度博得更多读者的想法?可是肖战王一博演戏是有片酬的,打广告是有代言费的,凭什么这个作者就可以无偿的使用呢?

3、在现代,小说这个文学形式的属性是虚构,通常是虚构的人物和情节、或者虚构的人物和真实或部分真实的情节,还有历史演义类的真实历史人物和可能虚构的情节,但是没有用当今的真实人物和虚构的情节来表现的,真实人物通常出现在传记类和纪实类的文学作品中,这类作品的属性是真实。所以这有真有假,一定会给读者造成困扰。所以这种做法有违常理。这个作者敢把她朋友的名字放进作品中吗?反正如果是我会翻脸的。


千江月JOS


当然是有问题的,如果文章里面只是用了他的名,那可以说是没问题的,世界上千千万万个人叫这个名字,你可以反驳又不是写的他,我用这个名字怎么了呢?但是贴上了肖战的图片就是在明明白白的告诉别人,我写的就是肖战本人,而且还是塑造成那样一个不正面的角色,内容不堪入目,如果让一个本不了解肖战的人来看这篇文,那么其实很多人潜意识里就会觉得他是这样的人,这相当于诋毁!你说有没有问题吧。如果是写你本人,你愿意吗?别说什么因为肖战是明星,不同于普通人?难道明星就活该被这么对待吗,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有喜怒哀乐,他们不是神。


巧遇仙人


不黑不粉!不喜勿喷!!!

一篇文章中出现个名字有什么问题?文章中的名字或许会与现实中的某个人同名了,但是文章终归是一篇文章,要理性看待。

不能因为一本书中一篇文章中出现了一个名字与你喜欢的人同名了,不高兴了,就放火烧了图书馆。

再有文学创作也应该有其自由发挥的空间。

也或许人就是这样!总是已自己的好恶来评判对错是非。

就如清朝的文字狱(清风不识字)都能被说成是反清复明,《红楼梦》中没有出现过任何关于明珠与纳兰性德的名字都能被当权者敏感到打为禁书。

文章中出现个同人名字,可以说是个很小的问题,毕竟现实与文章是有屏障的,现实中没有人会觉得身边的这个姓秦名桧的同学、同事应该去岳飞面前跪着,也不会有人觉得历史书中的秦桧有辱他喜欢的秦桧同学或同事的名声。

之前之觉得xz成星之路不易,没想到如此多灾多难。xz粉为其与众人为敌或许是个意外,目前虽然大势不妙,但是相信他只要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必定会踏着这次的小插曲更上一层楼。

求放过勿举报!


朝顏博物馆


有没有问题,并不是你们在这一句两句话就盖棺定论的。

难道粉丝群里没有专业学法律出身的人吗?这完全可以义务给大家讲解普法。

如果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粉丝,那建议你们筹资聘请专业律师咨询一下。顺便希望粉丝群体可以好好读书,接受教育,毕竟知识还是挺有用的。

若专业律师给与肯定回答,确实存在侵犯明星肖像权等问题,建议整理详尽资料递交法院。为受害人维护正当的合法权益,对一种恶人实施严正的惩罚。

最后,提醒大家,中国是一个以法治国,平等自由的国家。判定一个人一部作品是否违法讲求的是法律规定。


小飞侃大片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陈情令是两个弯弯的故事。感觉有点莫名其妙,突然就大红大紫了,然后有人就写了同人文(不一定是黄文)。简单来讲,这个同人文的确侵犯名誉权,也许还有肖像权,但大部分明星一般都不计较,因为同人文基本就是偶像的粉丝写的,是粉丝表达偶像喜爱的一种方式,并且不会影响到偶像的社会印象(恶心操作和低俗黄文除外)。结果一群玻璃心粉丝接受不了,不仅让同人文下架,还爆破人家的网站。话说,谁的粉丝不是粉丝?就你们有团结有力量,就你们圣母玛利亚?

然后呢,大家都看到了现在这样的情况。刚刚开始是粉丝的争斗,后面社会力量参加了进来,结果可想而知。

好吧,以上都是吐槽,就事论事,这件事,现在讨论谁对谁错已经没有意义,真的,一点意义都没有。我觉得对于追星一族来说,如何正确的处理自己与偶像的关系很重要,要分的清追星与实际生活的界限,能处理好与其它偶像粉丝的关系,追星是件感性的事,但同样需要保持理智。

奉劝各位粉丝记得这么一句话:那是你的神,而不是我的神!!!





金山风行者


大家好我是喵尼卡!

这个问题非常简单。《下坠》是发表在ao3网站上的"同人文","同人"在此处,并不是同性交友的意思,而是根据原本的作品或人名进行的二次改编,是带有同人文作者强烈的主观创作意图的文字作品。

例如:可能会把孙悟空和白骨精的故事重新改编,在新的故事里有了全新的情节发展。

孙悟空和白骨精同的就是原著《西游记》的人。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喵尼卡


嗨,我是阿星,我觉得我很理智了!

《下坠》有特殊标注的,也说明了可能会踩到别人的雷区,有让读者自行判断要读要继续读下去。同人文也包括了真人同人文,而这篇文章除了主角名字相同外,人物性格与真人是截然不同的,你会问:那为什么不直接原创一篇?答:还不是因为喜欢他,不然谁会写?!

以上,


2020/03/04

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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